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权益分派引起的“美诺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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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美诺转债”转股价格。“美诺转债”调整前转股价格:25.86元/股“美诺转债”调整后转股价格:25.84元/股“美诺转债”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4年7月15日“美诺转债”2024年7月5日停止转股,2024年7月15日起恢复转股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 终止日 | 复牌日 |
113618 | 美诺转债 | 可转债转股停牌 | 2024/7/12 | 2024/7/15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77 号)核准,2021年1月14日,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5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发行52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2021年2月4日起,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债简称“美诺转债”,转债代码“113618”。
“美诺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为2021年1月14日至2027年1月13日,转
股期起止日期为2021年7月20日至2027年1月13日,初始转股价格为37.47元/股。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3,351,48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267,029.78元(含税)。如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实际权益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根据《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在“美诺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美诺转债”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
因此,“美诺转债”此次转股价格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一)转股价格调整规定和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在“美诺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美诺转债”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二)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本次“美诺转债”的转股价格依据上述派送现金股利:P1=P0-D的调整公式进行调整,即此次调整前转股价格P0=25.86元/股, 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02元(含税),因此“美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当前的25.86元/股调整为25.84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三)停止、回复转股时间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5日起生效,“美诺转债”于2024年7月5日停止转股,2024年7月15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