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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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68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46元/股(含)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4年7月15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13日,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至2024年12月12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4日披露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3-068)。
2024年3月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股份回购金额的议案》,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除调整股份回购金额相关事项外,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日披露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股份回购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9)。
二、回购价格上限调整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412,949,6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50,848,923.44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
日为2024年7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9)。
根据公司《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价格上限。
三、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0.6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46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3,412,949,652×0.22)÷3,412,949,652=0.22元/股
根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送股和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68-0.22)÷(1+0)=20.46元/股。
根据《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20.46元/股(含)测算,共计回购数量约为977.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29%;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20.46元/股(含)测算,共计回购数量约为488.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4%。具体回购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
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