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张宝文先生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张宝文先生因工作冲突请假,缺席董事会,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4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发出,2024年7月5日以线上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锦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亲自出席董事5人(其中,吕锦程、刘丽杰、王天敬、陆元昌、刘雪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缺席董事1人,独立董事张宝文因工作冲突原因请假,缺席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7月24日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