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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关于证券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8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关联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标的公司)股价下行,判断标的公司股价被严重低估,鉴于其基本面良好的情况下,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方大)拟在未来六个月内使用不低于6,000万元且不超过11,900万元人民币对标的公司的A股股票进行投资,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以下简称本次投资)。 ●本次投资关联方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次投资关联方股票为止,过去12个月内发生的需累计计算的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投资关联方股票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投资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海航控股股价下行,判断其股价严重低估,鉴于其基本面良好的情况下,上海方大拟在未来六个月内使用不低于6,000万元且不超过11,900万元人民币对标的公司A股股票进行投资,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海航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海航控股系公司关联人,公司对标的公司股票进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公司于2024年7月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证券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马卓先生、吴锋先生回避表决。截至本次投资关联方股票为止,过去12个月内发生的需累计计算的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620025161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公司)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兰机场路9号海南航空海口美兰基地21号楼综合办公室楼法定代表人:祝涛注册资本:4,321,563.2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9日主要经营业务:国际、国内(含港澳)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与航空运输相关的服务业务;航空旅游;机上供应品,航空器材,航空地面设备及零配件的生产;候机楼服务和经营;保险兼业代理服务(限人身意外险)。(以上凡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须凭许可证经营)关联关系:海航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人。

三、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基于海航控股股价下行,判断标的公司股价被严重低估,鉴于其基本面良好的情况下,对标的公司进行股票投资,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拟投资的金额:本次拟投资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且不超过11,900万元人民币。

(三)拟投资的价格: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标的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

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四)本次投资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购买的期间之外)。投资实施期间,如遇标的公司股票停牌,投资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本次投资的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购买标的公司股票。

四、本次投资的不确定性风险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关联方股票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投资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本次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情况

2024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证券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马卓先生、吴锋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

该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审核意见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关联方股票,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证券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7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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