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5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7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华茂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等方面均符合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要求,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相关流程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监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