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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天化: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9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注销渔阳公司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及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渔阳公司”)与公司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公司拟以一元总价回购注销渔阳公司持有的公司4,406,516股股票,其中无限售流通股579,744股;限售流通股3,826,772股。本次实施回购注销后,渔阳公司尚有60,326,064股补偿义务未完成。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93,134,201股变更为1,688,727,685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688,727,68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2024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渔阳公司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用于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2)、《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公司将在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因此影响债权文件及相关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方式

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证券部进行确认,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4年7月9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30;13:00-16:30。

2、现场申报: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28号赤天化大厦投融部。

3、邮寄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请将身份证明文件、债权资料邮寄至以下收件地址,并在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收件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28号赤天化大厦证券部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851-84396315

邮箱地址:zqb@gzcth.net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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