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川恒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作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川恒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3年5月17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3年6月26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9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025.00万股,该部分股票已于2024年1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均承诺:自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次认购的川恒股份股票,也不由川恒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所做的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及其持股数量

单位:股

序号认购人所持限售股票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550,0007,550,000
2西藏中睿合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睿合银稳健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150,0007,150,000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50,0006,050,000
4烟台鹏云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850,0003,850,000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150,0003,150,000
6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950,0002,950,000
7济南申宏港通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950,0002,950,000
8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750,0002,750,000
9深圳市优美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优美利金安9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350,0002,350,000
10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50,0001,450,000
11上海紫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紫阁同爽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0,00050,000
合计40,250,00040,25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人合计11名,解除限售涉及的证券账户合计31户。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合计4,025.00万股,占解除限售前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为8.0552%,占公司总股本的7.4257%。

3、本次解除限售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12日。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股份类型解除限售前变动数 (+/-)解除限售后
股份数量比例股份数量比例
1.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42,358,5007.81%2,108,5000.39%
①高管锁定股1,582,5000.29%1,582,5000.29%
②首发后限售股40,250,0007.43%-40,250,00000.00%
③股权激励限售股526,0000.10%526,0000.10%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99,679,99092.19%+40,250,000539,929,99099.61%
股份总数542,038,490100.00%0542,038,490100.00%

注:前述股份总数为本公司截止2024年6月26日的股份总数,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股份总数因可转债转股及股权激励回购等因素可能已发生变化。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川恒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的情形。川恒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信证券对川恒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恒 袁 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