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股东张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于2024年3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0),股东张澎持有本公司股份6,382,121股(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4.1103%),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52,600股(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0.9999%)。
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增发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按照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减持数量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张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7月7日,张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数量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
张澎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5月28日 | 16.14 | 20,000 | 0.0129%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56,811,200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541,300股,即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155,269,900股。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三)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 ||
张澎 | 合计持有股份 | 6,382,121 | 4.1103% | 6,362,121 | 4.097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382,121 | 4.1103% | 6,362,121 | 4.097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股东张澎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股东张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关于最低减持价格、最高减持数量的相关承诺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将在就任时确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本人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
承诺。在本人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25%(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本人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张澎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股东张澎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张澎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三、备查文件
1.张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