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拍卖申请书》【(2023)粤0306执21063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源创盛”)所持公司48,837,579股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拍卖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拍卖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拍卖时间 | 拍卖平台 | 拍卖人 |
佳源创盛 | 是 | 48,837,579 | 36.67% | 4.25% | 是 | 2024年8月10日10时至2024年8月11日10时止 | 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二、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1、目前本次拍卖事项尚未公示,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拍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影响,如本次司法拍卖成功,佳源创盛持有公司股份84,327,6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4%,可能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佳源创盛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
4、本次拍卖的股份为限售股,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有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同时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敬请意向竞拍人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三、备查文件
《拍卖通知书》【(2023)粤0306执21063号】。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