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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杰电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0

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4-048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庆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韦宗玉女士,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阳历女士,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70.0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从业资格和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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