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李爱华女士召集。参加会议的监事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