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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特生物: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0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0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1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其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已于2024年5月17日完成回购
预计回购金额2,000万元~4,000万元 其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已于2024年5月17日完成回购
回购价格上限19.29元/股(调整前为19.36元/股)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273.09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95%
实际回购金额2,999.7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9.40元/股~13.13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3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其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19日、2月2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08)。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约定,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7月4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19.3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9.2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730,914股,占公司总股本140,363,220股的比例为1.9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13元/股,最低价为9.4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7,392.4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根据公司回购方案,2024年5月17日,公司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成,累计回购832,2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13元/股,最低价为11.17元/股,交易均价为12.0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372.0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98,652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占公司总股本的1.3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79元/股,最

低价为9.40元/股,交易均价为10.5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7,020.3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回购实施完成。

(四)综上所述,本次回购方案已全部实施完毕,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五)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1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兼董事长袁建华先生基于对公司经营情况的持续看好,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进一步彰显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支持公司发展战略落地,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94,7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和2024年2月2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回购前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62,5020.12162,5020.1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40,200,71899.88140,200,71899.88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00.002,730,9141.95
股份总数140,363,220100.00140,363,220100.00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730,914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其中832,262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将在发布回购结果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其余1,898,652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将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相关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如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披露的用途,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按规定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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