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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峰汽车: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泉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0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4-042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泉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7月9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8.271元/股)的情形,触发“泉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泉峰转债”的转股价格。

●本次向下修正“泉峰转债”转股价格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1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2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2,000万元,期限6年。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5%、第六年3.0%。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415号文同意,公司6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0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泉峰转债”,债券代码“113629”。

(三)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泉峰转债”自2022年3月2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23.03元/股。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2022年7月4日,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11,568股,转股价格由23.03元/股调整为23.05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5日起生效。

2、2022年7月21日,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4元(含税),转股价格由23.05元/股调整为22.98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21日起生效。

3、2022年12月1日,公司因授予限制性股票增发新股230.7650万股,转股价格由22.98元/股调整为22.89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自2022年12月6日起生效。

4、2022年12月9日,公司因非公开发行新股60,370,229股,转股价格由

22.89元/股调整为22.17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自2022年12月14日起生效。

5、2023年7月17日,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22,025股,转股价格由

22.17元/股调整为22.20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9日起生效。

6、2023年9月13日,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551,725股,转股价格由22.20元/股调整为22.24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自2023年9月15日起生效。

7、因触发“泉峰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转股价格由22.24元/股修正为

9.19元/股,修正后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12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上述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1、前次决定向下修正的情况

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泉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向下修正“泉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泉峰转债”转股价格由22.24元/股向下修正为9.19元/股。修正后的“泉峰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12日起生效。

详见公司2024年6月8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向下修正“泉峰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

2、本次触发情况

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7月9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8.271元/股)的

情形,触发“泉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三、本次向下修正“泉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充分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泉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提议向下修正“泉峰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本次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泉峰转债”的转股价格(9.19元/股),则本次“泉峰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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