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致软件: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0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9.92元/股(含)

?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年7月17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中50%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剩下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6月3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的议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及2024年6月4日披露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根据《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规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现金分红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9.92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将于2024年7月17日生效,具体调整计算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每股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本次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60,725,272股,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数3,058,673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257,666,599股。本次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57,666,599×0.08)÷260,725,272≈0.07906元/股。

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份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00-0.07906≈19.92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9.92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2,510,040股至5,020,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9627%至1.9254%。本次回购的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