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郑煤集团(河南)白坪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坪煤业”)转来的《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登自然资罚决字[2024]005号)(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经查,白坪煤业于2009年8月份以来,修建生活区和东风井及配套设施,占用东华镇卷门村和刘庄村土地面积共37,762.95平方米(56.644亩)。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等相关规定,责令白坪煤业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没收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按照相关标准处以罚款共计17,291,107元。
二、本次处罚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白坪煤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处罚预计影响公司2024年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291,107元。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公司高度重视,及时督促白坪煤业与相关部门沟通,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下属公司经营行为。公司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情形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有关公司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