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在公司六楼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了全体监事,并提请对本次会议提前通知时限进行豁免,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少慰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科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泰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业务开展需要,科泰能源需向客户开具预付款保函。由于科泰能源申请保函开具业务所需周期较长,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开展,公司拟为科泰能源代开预付款保函,金额不超过150万人民币。本次担保事项为针对单个合同的一次性事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此项议案3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拟授信期限为一年(以实际签署文件为准),主要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授信银行及拟申请额度如下:
序号 | 授信银行 | 拟申请额度 | 授信 期限 |
1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亿人民币 | 一年 |
此项议案3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