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40证券代码:400086证券简称:R广茂1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H6天广01”公司债券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17日(星期三)10:00-12:00。
(三)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以通讯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四)债权登记日: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2个交易日,以该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五)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授权和委托受托管理人或其指定律师以债券持有人的名义代为申报债权的议案》
(议案全文见附件一)
(六)会议出席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H6天广01”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债券持有人。
2、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代表的本期债券张数不计入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张数:
公告编号:2024-040
(1)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权的股东;
(2)上述股东及发行人的关联方。
3、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发行人委派的人员。
4、见证律师。
(七)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一)、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4、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邮件或邮寄方式将本通知所附:
①授权委托书、确认参会回执(参见附件二);
②表决票(参见附件三);
③债券持有人送达方式及银行账户确认书(参见附件四);
④承诺书(参见附件五);
⑤上述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公告编号:2024-040于2024年7月17日12:00前通过邮件或邮寄方式送达债券受托管理人处,邮寄方式的接收时间以债券受托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如选择邮寄,请确保参会回执及相关证明文件于2024年7月17日12:00前送达。采用邮件方式的,请确保参会回执及相关证明文件于2024年7月17日12: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参见“二、会务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将上述材料纸质原件于2024年7月17日12:00前邮寄到广发证券联系地址。
(八)会议表决方式:
1、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通讯方式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二)。
2、债券持有人应于2024年7月17日12:00前将表决票通过邮件或邮寄方式送达受托管理人处(以受托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如选择邮寄,请确保表决票于2024年7月17日12:00前送达。采用邮件方式的,请确保表决票于2024年7月17日12: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并请将上述材料纸质原件于2024年7月17日12:00前邮寄到广发证券联系地址)。
3、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若通过通讯方式多次投票表决,将以第二次收到的有效投票为准。
4、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次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5、每一张未偿还“H6天广01”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6、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及担保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7、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公告编号:2024-040
8、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9、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后,发行人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九)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2、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受托管理人将以公告方式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两个交易日前发出补充通知,敬请投资者留意。
二、会务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清
电话:13316225319
邮箱:tgzmzq@126.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3号之二1014房
邮编:525437
(二)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召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昱民、沈哲伟
电话:18565050809
传真:020-66335406
邮箱:16tg01zqxz@gf.com.cn(仅作本次会议用途)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41楼
邮编:510627
(三)重整管理人(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广东海日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田雅雯律师、李玉平律师
电话:0757-83787027、13535858003、13542596046
公告编号:2024-040邮箱:TDZQSZX@163.com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24、25楼邮编:528000
三、备查文件
《关于召开“H6天广01”公司债券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9日
公告编号:2024-040附件一:
“H6天广01”公司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关于授权和委托受托管理人或其指定律师以债券持有人的名
义代为申报债权的议案》
2024年6月11日,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广中茂”、“发行人”)收到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粤09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裁定受理广州华燊榕科技有限公司对天广中茂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广东海日律师事务所为天广中茂的重整管理人。2024年6月18日,天广中茂收到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粤09破2号《公告》,公告写明“本院依法于2024年6月11日作出(2024)粤09破申7号民事裁定,受理广州华燊榕科技有限公司对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本院已依法指定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广东海日律师事务所担任联合管理人。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本院定于2024年7月29日下午15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形式将以保障债权人知情权、便利债权人参会及行使权利为出发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并通知全体债权人。债权人出席会议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或个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
为保障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特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
授权和委托受托管理人或其指定的律师以债券持有人的名义代为参与相应的重整程序。授权范围仅限于代为申报债权。本议案授权范围不包括授权和委托受托管理人或其指定的律师代为参加债权人会议和债委会会议,亦不包括授权和委托受托管理人或其指定的律师在债权人会议和债委会会议上以债券持有人的名义对重整程序所涉及的财产管理方案、重整计划草案/财产变价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表决。
债券持有人无需就上述授权事项向受托管理人或其指定的律师缴纳服务费
公告编号:2024-040用。债券持有人对受托管理人或其指定的律师的授权和委托,不影响部分债券持有人自行参与发行人的重整程序。如果该部分债券持有人选择自行参与发行人的重整程序的,受托管理人或其指定律师在以债券持有人的名义代为参与相应的重整程序时应扣除该部分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本期债券数量。
各债券持有人的债权数额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1.已申报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债权数额=债券本金及逾期利息+未支付2019年债券利息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付。逾期利息计算至2024年6月10日止。计算方式如下表:
申报回售时间 | 项目 | 计算公式 | 示例(以100元本金为例) |
第一次回售(2019年10月27日前) | 债券本金及逾期利息 | 本金+本金*一年期lpr*逾期天数/360 | 100元+100元*一年期lpr*逾期天数(2024.6.10-2019.10.29+1)/360 |
2019年债券利息及逾期利息(票面利率5%) | 2019年未付利息+2019年未付利息*一年期lpr*逾期天数/360 | 4.46元+4.46元*一年期lpr*逾期天数(2024.6.10-2019.10.29+1)/360 | |
注:天广中茂公司已向2019年申报回售及撤销回售申报的债券持有人清偿2019年度利息631.905万元,占应付利息的10.771%,故尚欠利息为应付利息的89.229%。 | |||
第二次回售(2020年1月27日起) | 债券本金及逾期利息 | 本金+本金*一年期lpr*逾期天数/360 | 100元+100元*一年期lpr*逾期天数(2024.6.10-2019.10.29+1)/360 |
2019年债券利息及逾期利息(票面利率5%) | 2019年利息+2019年利息*一年期lpr*逾期天数/360 | 5元+5元*一年期lpr*逾期天数(2024.6.10-2019.10.29+1)/360 |
2.申报回售但撤回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债权数额=债券本金及逾期利息+未支付2019年债券利息及逾期利息+2020年债券利息及逾期利息+2021年债券利息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付。逾期利息计算至2024年
月
日止。计算方式如下表:
申报回售时间 | 项目 | 计算公式 | 示例(以100元本金为例) |
第一次回售(2019年10月27日前) | 债券本金及逾期利息 | 本金+本金*一年期lpr*逾期天数/360 | 100元+100元*一年期lpr*逾期天数(2024.6.10-2019.10.29+1)/360 |
2019年债券利息及逾期利息(票面利率5%) | 2019年未付利息+2019年未付利息*一年期lpr*逾期天数/360 | 4.46元+4.46元*一年期lpr*逾期天数(2024.6.10-2019.10.29+1)/360 |
公告编号:2024-040
申报回售时间 | 项目 | 计算公式 | 示例(以100元本金为例) |
2020年债券利息及逾期利息(票面利率6%) | 2020年利息+2020年利息*一年期lpr*逾期天数/360 | 6元+6元*一年期lpr*逾期天数(2024.6.10-2020.10.28+1)/360 | |
2021年债券利息及逾期利息(票面利率6%) | 2021年利息+2021年利息*一年期lpr*逾期天数/360 | 6元+6元*一年期lpr*逾期天数(2024.6.10-2021.10.28+1)/360 | |
注:天广中茂公司已向2019年申报回售及撤销回售申报的债券持有人清偿2019年度利息631.905万元,占应付利息的10.771%,故尚欠利息为应付利息的89.229%。 | |||
第二次回售(2020年1月27日起) | 债券本金及逾期利息 | 本金+本金*一年期lpr*逾期天数/360 | 100元+100元*一年期lpr*逾期天数(2024.6.10-2019.10.29+1)/360 |
2019年债券利息及逾期利息(票面利率5%) | 2019年利息+2019年利息*一年期lpr*逾期天数/360 | 5元+5元*一年期lpr*逾期天数(2024.6.10-2019.10.29+1)/360 | |
2020年债券利息及逾期利息(票面利率6%) | 2020年利息+2020年利息*一年期lpr*逾期天数/360 | 6元+6元*一年期lpr*逾期天数(2024.6.10-2020.10.28+1)/360 | |
2021年债券利息及逾期利息(票面利率6%) | 2021年利息+2021年利息*一年期lpr*逾期天数/360 | 6元+6元*一年期lpr*逾期天数(2024.6.10-2021.10.28+1)/360 |
3.到期应兑付的债券持有人,债权数额=债券本金及逾期利息+2019年债券利息及逾期利息+2020年债券利息及逾期利息+2021年债券利息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付。逾期利息计算至2024年
月
日止。计算方式如下表:
项目 | 计算公式 | 示例(以100元本金为例) |
债券本金及逾期利息 | 本金+本金*一年期lpr*逾期天数/360 | 100元+100元*一年期lpr*逾期天数(2024.6.10-2021.10.28+1)/360 |
2019年债券利息及逾期利息(票面利率5%) | 2019年利息+2019年利息*一年期lpr*逾期天数/360 | 5元+5元*一年期lpr*逾期天数(2024.6.10-2019.10.29+1)/360 |
2020年债券利息及逾期利息(票面利率6%) | 2020年利息+2020年利息*一年期lpr*逾期天数/360 | 6元+6元*一年期lpr*逾期天数(2024.6.10-2020.10.28+1)/360 |
2021年债券利息及逾期利息(票面利率6%) | 2021年利息+2021年利息*一年期lpr*逾期天数/360 | 6元+6元*一年期lpr*逾期天数(2024.6.10-2021.10.28+1)/360 |
公告编号:2024-040附件二:
“H6天广01”公司债券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及参会回执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7月17日召开的“H6天广01”公司债券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照以下指示就会议议案投票。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授权和委托受托管理人或其指定律师以债券持有人的名义代为申报债权的议案》 |
(注:请在上述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本授权委托有限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签章):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签名(签章):
债券持有数量:账号:
受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H6天广
”公司债券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确认参会回执
参会人员 | 单位名称 | 职务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箱 |
公告编号:2024-040附件三:
“H6天广01”公司债券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本公司/本人已经按照《关于召开“H6天广01”公司债券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授权和委托受托管理人或其指定律师以债券持有人的名义代为申报债权的议案》 |
债券持有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代理人签名(盖章):身份证号码:
债券持有数量:账号:
年月日
说明:
、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未选、多选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次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公告编号:2024-040附件四: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债券持有人送达方式及银行账户确认书
案号 | (2024)粤09破2号 | ||
告知事项 | 1.为便于债权人接收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相关材料,保证案件顺利进行,债权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2.债权人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本案整个过程,如果债权人送达地址有变更,应当及时通过书面方式告知管理人变更后的送达地址。3.管理人将通过债权人提供的送达方式向债权人送达本案相关材料,如果债权人提供的送达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管理人变更后的送达方式,导致本案相关材料无法送达,债权人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 ||
送达方式 | 申报人: | ||
邮寄/通讯送达(必填) | 收件人: | 联系电话: | |
收件地址: | 电子邮箱: | ||
银行账户信息 | 开户名:开户银行:账号: | ||
债权人确认 | 1.本人/本单位确认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统一代为申报公司债券债权,重整程序中其他表决事项由本人/本单位自行处理。2.本人/本单位已清楚知悉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提供上栏送达方式,并保证所提供的送达方式各项内容是正确的、有效的。管理人按照上栏送达方式(地址、邮箱)送达本案相关材料的,一经合法投送,无论是否签收均视为已送达并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因本人/本单位提供的送达方式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管理人变更后的送达方式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本单位自行承担。3.本人/本单位确认:关于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相关材料,同意管理人优先通过上述本人/本单位提供的电子邮箱送达,管理人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决定通过邮寄等其他方式送达。无论通过上述提供的电子邮箱/收件地址等方式进行送达的,本人/本单位均予以确认。4.本人/本单位保证上述银行账户信息准确、有效,请管理人按上述银行账户信息汇款,因提供信息不确切导致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本单位自行承担。如银行账户发生变更的,本人/本单位将另行书面通知管理人。债权人(签名/盖章):年月日 |
公告编号:2024-040附件五: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承诺书
本人/本单位自愿承诺:
一、在收到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送达的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相关材料后,本人/本单位将按照相关材料中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回复管理人或者向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本人/本单位在收到管理人送达的资料后未在相应期限内回复管理人或未向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为本人/本单位确认上述相关资料的内容和结论。
二、管理人按照上栏送达方式(地址、邮箱)送达本案相关材料的,一经合法投送,无论是否签收均视为已送达并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因本人/本单位提供的送达方式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管理人变更后的送达方式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本单位自行承担。
债权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