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启辉先生召集,并于本次会议召开前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段海军先生以通讯形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启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天弘航空提供担保的议案》
子公司天弘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弘航空”)拟向中国银行广州白云支行申请总计不超过92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2年。公司为天弘航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天弘航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其他少数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相应反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担保。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天弘航空提供担保的议案》子公司天弘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天弘航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天弘航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其他少数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相应反担保。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天弘航空提供履约保证的议案》子公司天弘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交银津二十六(天津)飞机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一架空客A330飞机,交易价格不超过7,000万元。全资子公司上海航新航宇机械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天弘航空就其购买合同项下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他少数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相应反担保。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MLA DAC提供履约保证的议案》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Magnetic Leasing Altair Designated ActivityCompany(以下简称“MLA DAC”)拟根据《贷款协议》中的资金使用计划,与Wells Fargo Trust Company, National Association(发动机所有人的受托人)、CRA Aircraft Holdings Bermuda Limited(发动机所有人,与发动机所有人的受托人合称为“卖方”)签订购买协议,购买2台CFM56-5B发动机,交易价格合计812.5万美元,约合人民
币5,793.94万元。根据购买协议,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Magnetic MROAS作为担保人为MLA DAC就其交易合同项下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增加2024年度与山东翔宇航空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1,800万元,增加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2,400万元。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