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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0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5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7月10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方德松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合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重组贷款暨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新疆天农”)的贷款已到期,为保证贷款的延续性,经公司和新疆天农友好协商,公司向新疆天农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办理重组贷款不超过9,600万元,贷款期限24个月,贷款用途为归还2022年借字第03085号合同项下所欠债务。同时在原担保条件不变的前提下,本次追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德阳新航钛航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重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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