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2 证券简称:斯莱克 公告编号:2024-067债券代码:123067 债券简称:斯莱转债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的公告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斯莱克”)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拟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常州电池壳生产项目、海南高端装备制造及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2,579.18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理财收益、存款利息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拟对“苏州铝瓶高速自动化生产线制造项目”实施方式进行调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拟对“常州电池壳生产项目、海南高端装备制造及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苏州铝瓶高速自动化生产线制造项目”调整实施方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9号)同意注册,2022年8月,公司向18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6,116,74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18.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7,479,998.40元,扣除发行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用人民币15,718,034.6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21,761,963.7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公W[2022]B091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1、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常州电池壳生产项目、海南高端装备制造及研发中心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3年9月30日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
2、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苏州铝瓶高速自动化生产线制造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4年3月30日延期至2024年9月30日、泰安设备产线基地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4年3月30日延期至2025年3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苏州铝瓶高速自动化生产线制造项目 | 15,047.20 | 15,000.00 | 8,661.61 | 57.74% | 2024年9月30日 |
2 | 常州电池壳生产项目 | 38,500.00 | 35,000.00 | 24,991.12 | 71.40% | 2024年6月30日 |
3 | 泰安设备产线基地建设项目 | 25,001.20 | 25,000.00 | 9,596.12 | 38.38% | 2025年3月30日 |
4 | 海南高端装备制造及研发中心项目 | 15,091.40 | 8,748.00 | 6,478.49 | 74.06% | 2024年6月30日 |
合计 | 93,639.80 | 83,748.00 | 49,727.34 | - | - |
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常州电池壳生产项目已建设并调试完毕,达到可使用状态。该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35,000.00万元,实际建设投入24,991.12万元,占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71.40%,节余募集资金10,192.66万元(包括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理财收益、存款利息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余额为准),占该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
29.12%,其中1,192.66万元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剩余部分9,000.00万元购置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该部分资金将在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后及时转入对应项目专户。
截至2024年6月30日,海南高端装备制造及研发中心项目已建设并调试完毕,达到可使用状态。该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8,748.00万元,实际建设投入6,478.49万元,占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74.06%,节余募集资金2,386.52万元(包括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理财收益、存款利息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余额为准),占该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
27.28%。
(二)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1、本次募投项目节余金额包括常州电池壳生产项目、海南高端装备制造及研发中心项目尚未支付的设备采购、装修合同尾款等,因该等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金额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自筹资金支付。
2、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并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确保募投项目总体目标和质量的前提下,
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支出。
3、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
鉴于公司常州电池壳生产项目、海南高端装备制造及研发中心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2,579.18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理财收益、存款利息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三、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原因和具体情况
苏州铝瓶高速自动化生产线制造项目原规划新建建筑面积12,350.00平方米,项目的主要实施内容为厂房及办公质检楼建设、设备投资等。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经营生产的实际情况,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公司对生产场地规划进行了优化及调整,目前公司已有的厂房及办公楼经改造后能满足铝瓶高速自动化生产线制造的生产需求,因此公司拟将苏州铝瓶高速自动化生产线制造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调整为利用改造公司已有厂房及办公楼面积约9,000平方米,实施主体不变、项目用途等都不发生变更。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苏州铝瓶高速自动化生产线制造项目调整实施方式,是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基于该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实施方式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事项。
(二)董事会意见
2024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4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的议案》,认为: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方向,有利于支持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资金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综上,国投证券对斯莱克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3、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
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