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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上证公函 2024】0684号 《关于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以下简称 《问询函》”)。
公司对该《问询函》予以了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大信所”、 年审会计师”)项目组负责人对该函关注事项、问题进行核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书面回复,大信所也就有关问题发表了意见,出具了大信备字[2024]第36-00003号《关于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问询函中需要会计师发表意见问题的专项说明》。
现将有关回复公告如下:
1.年报披露,公司2023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3295.06万元,坏账准备余额6931.37万元,计提比例达67.78%,远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期末应收款项融资3000万元,均为应收票据融资,公司前期未开展过相关业务;公司期末预付款项余额1.99亿元,其中预付第一大供应商余额为1.37亿元,占比68.84%,账龄为1到5年,存在长期不结算的情况;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845.77万元,公司未披露其详细情况。
请公司补充披露: 1)分业务列示前10大应收账款情况,包括对象、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是否关联方、交易金额、交易背景、交易时间、坏账准备等; 2)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结合公司客户情况,说明坏账计提比例畸高原因,相关收入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确认条件; 3)公司是否存在与前期违约客户或违约客户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持续开展交易的情况,如是,请说明原因; 4)应收票据融资来源、相关交易发生时间、相关融资合同的情况、融资用途等;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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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50万元以上预付账款情况,包括预付对象、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是否关联方、交易金额、交易背景、付款时间等; 6)公司第一大预付对象存在长期不结算、不收回的原因,公司前期预付远超实际经营所需、仍在一年内向其付款的原因,相关预付款的决策、审批、支付流程和负责人,相关预付款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向相关方输送利益的情况; 7)其他应收款情况,包括对象、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是否关联方、交易金额、交易背景、交易时间、坏账准备等; 8)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往来款付款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近10年是否存在业务关系或资金往来,上述往来对象中是否有公司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员工任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实际掌握上述往来对象的生产经营,并结合上述款项的最终流向说明是否存在资金最终流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或通过其他渠道回流上市公司的情况,是否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提供担保和其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回复:
1. 1)分业务列示前10大应收账款情况,包括对象、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是否关联方、交易金额、交易背景、交易时间、坏账准备等截止2023年末,合并层面应收账款余额10,226.44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931.37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67.78%,均为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616.31 | 80.82 | 5.00 |
1至2年 | 5.96 | 0.60 | 10.00 |
2至3年 | 783.72 | 156.74 | 20.00 |
3至4年 | 768.87 | 384.43 | 50.00 |
4至5年 | 3,713.99 | 2,971.19 | 80.00 |
5年以上 | 3,337.60 | 3,337.60 | 100.00 |
合计 | 10,226.44 | 6,931.37 |
一、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酒水业务前10大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交易对方名称 | 实际控制人 | 是/否关联方 |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交易时间 | 交易金额 含税) |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1 | 山西迦馈物贸有限公司 | 苏** | 否 | 1,986.12 | 1,588.90 | 2019年 | 3,466.71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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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交易对方名称 | 实际控制人 | 是/否关联方 |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交易时间 | 交易金额 含税) |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2 | 海南海焰酒业有限公司 | 赵** | 否 | 305.14 | 239.12 | 2019年-2020年 | 305.81 | 78.36% |
3 | 陕西一樽听露商贸有限公司 | 杨* | 否 | 119.56 | 5.98 | 2023年 | 119.56 | 5.00% |
4 | 北京清凉山酒业有限公司 | 康** | 否 | 108.12 | 85.50 | 2018年-2020年 | 108.12 | 79.08% |
5 | 舟山华人爱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金** | 是 | 43.58 | 12.19 | 2020年-2021年 | 78.67 | 27.98% |
6 | 深圳市大银票食品有限公司 | 黄** | 否 | 17.10 | 13.68 | 2019年 | 17.10 | 80.00% |
7 | 成都茅五郎商贸有限公司 | 李* | 否 | 3.66 | 3.66 | 2018年 | 3.67 | 100.00% |
8 | 武侯区红润达酒水经营部 | 张** | 否 | 1.58 | 1.58 | 2018年-2019年 | 2.18 | 100.00% |
9 | 成都市金牛区方平酒业经营部 | 李** | 否 | 1.41 | 1.41 | 2018年 | 1.41 | 100.00% |
10 | 成都市酉田商贸有限公司 | 冯** | 否 | 1.29 | 1.29 | 2018年 | 1.29 | 100.00% |
上述交易对方1、2、4、6、7、8、9、10应收账款均为2018-2020年向其销售 凉露”系列酒及 火露”凉茶等酒水产品形成。公司 凉露” 火露”系列产品的销售渠道主要为线下餐饮、商超、KO卖场等,因2020年初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出现消费萎缩、消费场景缺失的情况,上述销售渠道、客户销售工作均受到严重影响,出现资金紧张、难以按时支付货款,形成应收账款;另公司为适应外部环境导致的市场变化,于2020年8月调整酒水板块业务的经营计划,暂停 凉露” 火露”产品的销售工作、开展听花系列高端商务白酒的销售工作,有关调整也对客户的销售带来一定影响,加上外部环境变化造成的资金紧张,形成应收账款。
上述交易对方3的应收账款为公司2023年向其销售听花酒形成,有关应收账款余额已于2024年4月全部收回。上述交易对方5的应收账款为向其销售 凉露”、 火露”酒水产品以及为其代理广告业务而形成,有关应收账款余额已于2024年4月全部收回。
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冬虫夏草业务金额较大的应收账款客户为3家,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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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交易对方名称 | 实际控制人 | 是/否关联方 |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交易时间 | 交易金额 含税) |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1 | 吉瑞堂 澳门)贸易有限公司 | 王* | 否 | 5,208.84 | 260.44 | 2017年 | 8,435.43 | 5.00% |
5,445.81 | 488.27 | 2018年 | 1,341.48 | 8.97% | ||||
5,497.16 | 767.74 | 2019年 | 1,200.00 | 13.97% | ||||
5,398.53 | 1,523.68 | 2020年 | 600.00 | 28.22% | ||||
6,132.10 | 2,782.29 | 2021年 | 600.00 | 45.37% | ||||
2 | 天津中远威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郭** | 否 | 149.66 | 149.66 | 2015年-2016年 | 2,952.06 | 100.00% |
3 | 驰佳生物科技 上海)有限公司 | 王* | 否 | 70.00 | 14.00 | 2021年 | 300.00 | 20.00% |
上述交易对方1 以下简称 吉瑞堂”)应收账款主要为销售冬虫夏草产品货款及专利授权使用费。吉瑞堂自2016年4月起成为公司客户,是公司有关专利技术在澳门地区的被授权方,从公司采购冬虫夏草 包括净制虫草及切制片)以及使用公司相关专利技术生产 极草5X”冬虫夏草纯粉片在澳门地区销售。2017年-2021年度,公司累计向其销售冬虫夏草7,376.91万元,确认专利授权使用费4,800.00万元,合计实现含税销售额12,176.91万元。截至2023年末,累计已回款6,864.22万元。其中:2022年度回款20万美元、2023年度回款76.92万美元。冬虫夏草产品销售合同约定回款时间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以内,专利权授权使用费回款时间在每年12月31日前。2018年以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不佳、外汇管制趋严、邻近地区局势出现动荡以及2020年初外部环境变化等不利因素叠加的影响,其生产经营状况出现下滑,导致资金紧张,回款缓慢。
上述交易对方2曾是公司冬虫夏草纯粉片的经销商,该应收账款为向其销售冬虫夏草业务,后其经营状况下滑,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公司经屡次催收后仍未回款,产生应收账款。 上述交易对方3是公司冬虫夏草原草客户,因其经营状况不佳,资金周转不畅,出现应收账款情况。2024年3月已回款20万元。
三、公司2023年中成药业务均为利肺片的销售,有关应收账款均在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成药前10大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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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交易对方名称 | 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 | 是/否关联方 | 2023年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2023年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交易时间 | 交易金额 含税) |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1 | 上海上药雷允上医药有限公司 | 国有 | 否 | 1,078.44 | 53.92 | 2023年 | 7,284.74 | 5.00% |
2 | 青海贵生医药有限公司 | 张** | 否 | 135.42 | 6.77 | 2023年 | 652.11 | 5.00% |
3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 | 否 | 120.54 | 6.03 | 2023年 | 425.86 | 5.00% |
4 | 上药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 | 否 | 75.24 | 3.76 | 2023年 | 485.30 | 5.00% |
5 | 连云港赣榆医药有限公司 | 孙** | 否 | 31.08 | 1.55 | 2023年 | 31.36 | 5.00% |
6 | 上海汇丰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 | 否 | 16.52 | 0.83 | 2023年 | 120.38 | 5.00% |
7 | 上海汇仁医药有限公司 | 陈** | 否 | 15.05 | 0.75 | 2023年 | 33.86 | 5.00% |
8 |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 | 否 | 6.70 | 0.45 | 2022年-2023年 | 6.70 | 6.67% |
9 | 北京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 刘** | 否 | 5.21 | 0.26 | 2023年 | 5.21 | 5.00% |
10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 | 否 | 4.47 | 0.41 | 2022年-2023年 | 4.47 | 9.17% |
上述交易对方8、10在2022年未回款的原因:该两个客户均系利肺片北京区域的销售商,利肺片在北京医疗系统进行销售,需要在北京药品阳光采购平台进行投标挂网,此项工作实际在2023年完成,超出预计时间,因此2022年公司发给该两个客户的产品,在2023年挂网完成后方开始销售。故该两个客户的实际账期相对较长,发货数量也较少。上述2022年所欠货款已于2024年1月收回,其余应收账款系按合同约定的回款账期形成的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正常。
1. 2)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结合公司客户情况,说明坏账计提比例畸高原因,相关收入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确认条件
公司会计政策对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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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 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均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对除单项认定的应收款项,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组合1:账龄组合 | 将具有相同或类似账龄的应收账款划分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 |
组合2:关联方组合 | 纳入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账款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采用按客户应收款项发生日作为计算账龄的起点,对于存在多笔业务的客户,账龄的计算根据每笔业务对应发生的日期作为账龄发生日期分别计算账龄最终收回的时间。
应收账款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 含1年,下同)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2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均为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包括在应收账款组合1:账龄组合中,根据相关款项账龄以及相应的预计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并计入当期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中相对坏账计提比例较高的欠款方主要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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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商品或服务内容 |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坏账准备 金额 | 计提比例 |
1 | 吉瑞堂 澳门)贸易有限公司 | 冬虫夏草、其他—授权使用费 | 5,312.69 | 4,198.30 | 79.02% |
2 | 山西迦馈物贸有限公司 | 酒水 | 1,986.12 | 1,588.90 | 80.00% |
3 | 成都市欣隆康机械有限公司 | 其他-出售设备 | 460.46 | 460.46 | 100.00% |
4 | 海南海焰酒业有限公司 | 酒水 | 305.14 | 239.12 | 78.36% |
5 | 天津中远威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冬虫夏草 | 149.66 | 149.66 | 100.00% |
6 | 北京清凉山酒业有限公司 | 酒水 | 108.12 | 85.50 | 79.08% |
合计 | 8,322.19 | 6,721.93 | 80.77% |
上述6家客户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8,322.19万元,占全部应收账款余额的81.4%,相应计提坏账准备6,721.93万元,占全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的
97.00%。
上述客户1、2、4、5、6产生应收账款的交易背景和原因,详见上述1. 1)
一、二、三的内容。
应收账款客户3的欠款为公司2017年度向其销售铝塑泡罩包装机、收缩包装机、压片机、精细制粒机、数粒机、加湿柜、干燥箱、电子天平等旧设备的款项,合同金额645.00万元,合同约定回款进度为2017年付合同金额的10%、2018年付50%、2019年付40%。因该客户出现资金周转问题,公司收回款项184.54万元,其余尾款尚未能收回,形成长期欠款。
综上,公司在向上述客户销售商品、设备以及确认无形资产授权使用费等相关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收入确认的规定和业务的实际情况,各期末根据相关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合理、恰当。
1. 3)公司是否存在与前期违约客户或违约客户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持续开展交易的情况,如是,请说明原因
公司部分客户前期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调整经营计划、暂停有关产品的销售等因素的影响,出现不能完全履约的情况,公司存在与有关客户或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持续开展交易的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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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公司冬虫夏草纯粉片专利授权业务的被授权方极草春天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极草春天”)、天元年根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天元年根”)因资金周转困难所形成的有关应收账款已于2023年通过实行债务重组全部结清。有关《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情况如下:
1.公司 甲方)与极草春天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于2022年12月25日签署的债务重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截止协议签署日,乙方仍有上述协议约定的专利许可使用费及其他余额人民币24,060,440.17元未支付给甲方。乙方因受近年来经济下行等因素持续影响,生产经营陷入困境,无法按有关约定偿还该欠款。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将人民币2,400,000.00元陆续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在乙方实现上述承诺的前提下,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专利许可使用费及其他余额2,166.04万元;如乙方未能实现上述承诺,甲方将通过诉讼等形式追偿全额应收款项,以保障自身利益。
极草春天已根据该协议的约定,在2023年12月向公司支付完毕上述240万元。
2.公司 甲方)与天元年根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于2022年12月25日签署的债务重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截止协议签署日,乙方仍有上述协议约定的专利许可使用费余额人民币9,700,000.00元未支付给甲方。乙方受近年来经济下行等因素持续影响,生产经营陷入困境,无法按有关约定偿还该欠款。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将人民币1,000,000.00元陆续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甲方在乙方实现上述承诺的前提下,不再向乙方收取专利许可使用费余额
870.00万元;如乙方未能实现上述承诺,甲方将通过诉讼等形式追偿全额应收款项,以保障自身利益。
天元年根已根据该协议的约定,在2023年12月向公司支付完毕上述100万元。
极草春天实际控制人、天元年根参股股东康**控制的北京清凉山酒业有限公司曾在2018年至2019年间为公司 凉露”、 火露”系列产品的经销商,其销售业务受公司经营计划调整影响,2020年开始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暂停 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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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 火露”产品的运营,清凉山的渠道客户也在3年中发生了变化,诸多原因导致经营受到影响,而形成了应收账款。公司于2020年8月开始 听花”系列高端商务白酒的销售项目,因极草春天曾为公司冬虫夏草纯粉片的优秀经销商,为公司前期的发展作出过较大的贡献,在高端消费市场上拥有良好的资源,并在此过程中积累了较多的高端优质客户,因此公司决定在 听花”系列高端产品的销售上与其继续合作,与北京清凉山酒业有限公司签署有关的 听花”经销协议,按公司 先款后货”的方式开展业务,2023年末该客户在 听花”业务上无欠款。
吉瑞堂在2017年至2021年期间曾与公司开展冬虫夏草出口业务,同时也是公司冬虫夏草纯粉片专利的被授权方。2018年以前吉瑞堂经营状况较好,均能按合同及信用期约定正常回款,后受国际国内经济下行、外汇管制趋严、邻近地区局势动荡等大环境不利因素的影响,经营状况持续下滑,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未能及时清偿欠款、形成应收账款。2021年末吉瑞堂经与公司协商,从2022年1月起公司不再向吉瑞堂收取专利授权使用费,但吉瑞堂需分期清偿此前的欠款。截至2022年末,公司应收吉瑞堂款项余额5,880.73万元,根据账龄组合累计计提坏账准备3,861.03万元。截至2023年末,吉瑞堂已付款76.92万美元 折合人民币约548.95万元),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5,312.69万元。
澳门复一堂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复一堂”)是吉瑞堂的全资子公司,经双方协商,自2021年3月起,公司向澳门出口冬虫夏草的业务与复一堂直接开展,复一堂均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按时付款,2023年期末无欠款。
综上,上述客户存在未能完全履约的情况,但公司考虑到当时国际国内形势及公司整体发展的实际需求,继续与其合作,具备合理性,公司相信可在未来的经营中,随着经营情况的好转,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给公司带来更大的收益。
1. 4)应收票据融资来源、相关交易发生时间、相关融资合同的情况、融资用途等
2023年12月,公司与经销商成都听花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听花令”)签订购销合同 即经销协议之特供订单),向其销售听花酒。听花令根据合同约定,以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方式支付相应货款,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收到由其背书、中国农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后,计入应收票据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17)实施后,根据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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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应收票据业务模式的不同,应收票据分别在 应收票据”和 应收款项融资”中列报。主要列报原则是根据应收票据的管理模式确定以摊余成本计量还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如果管理该应收票据的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如果管理模式兼容了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两项目标,则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 应收款项融资”中列报。本公司收取该项票据,其目的主要为贴现,符合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两项目标,期末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 应收款项融资”中列报。
2024年2月6日,公司向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票据贴现2,500万元,收到贴现款项2,483.94万元,支付贴现利息16.06万元。截至本回复日,应收票据余额500万元已于2024年6月21日到期,款项已于2024年6月25日兑付到账。
1. 5)公司50万元以上预付账款情况,包括预付对象、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是否关联方、交易金额、交易背景、付款时间等
公司50万元以上的预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付款对象 | 是否关联方 | 交易 背景 | 付款时间 | 付款金额 | 2023年末预付款项余额 | 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 |
1 | 宜宾听花酒贸易有限公司 | 否 | 采购及囤酒计划 | 2018年2月 | 2,000.00 | 17,261.51 | 宜宾听花酒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李** |
2018年3月 | 1,010.00 | |||||||
2018年4月 | 990.00 | |||||||
2018年5月 | 2,000.00 | |||||||
2018年7月 | 2,000.00 | |||||||
2018年8月 | 2,000.00 | |||||||
2019年4月 | 10,000.00 | |||||||
2019年11月 | 1,000.00 | |||||||
2019年12月 | 2,000.00 | |||||||
2020年1月 | 1,300.00 | |||||||
2020年8月 | 500.00 | |||||||
2020年10月 | 500.00 | |||||||
2020年12月 | 1,100.00 | |||||||
2021年1月 | 1,000.00 | |||||||
2021年4月 | 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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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付款对象 | 是否关联方 | 交易 背景 | 付款时间 | 付款金额 | 2023年末预付款项余额 | 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 |
2021年5月 | 1,000.00 | |||||||
2021年6月 | 1,276.91 | |||||||
2021年8月 | 500.00 | |||||||
2021年10月 | 500.00 | |||||||
2021年11月 | 270.00 | |||||||
2022年1月 | 4,000.00 | |||||||
2022年5月 | 1,000.00 | |||||||
2022年7月 | 1,000.00 | |||||||
2022年9月 | 200.00 | |||||||
2022年10月 | 894.00 | |||||||
2022年12月 | 400.00 | |||||||
2023年1月 | 400.00 | |||||||
2023年2月 | 400.00 | |||||||
2023年3月 | 400.00 | |||||||
2023年4月 | 250.00 | |||||||
2023年5月 | 550.00 | |||||||
2023年6月 | 150.00 | |||||||
2023年8月 | 200.00 | |||||||
2023年8月 | -3,161.44 | |||||||
2023年9月 | 200.00 | |||||||
2023年10月 | 200.22 | |||||||
2023年11月 | 200.00 | |||||||
2023年12月 | 800.00 | |||||||
合计 | 39,629.69 | |||||||
2 | 广州市粤语传媒有限公司 | 否 | 委托进行品牌全媒体广告推广 | 2018年6月 | 3,000.00 | 2,287.00 | 广东新年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梁* |
3 | 广州科纳进出口有限公司 | 否 | 采购设备预付款 | 2023年10月 | 90.00 | 90.00 | 周克莲 | 周** |
4 | 深圳市凝眸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否 | 代理发布听花酒品牌户外广告项目 | 2023年12月 | 90.00 | 80.00 | 赵勇 | 赵* |
上述预付款对象1为宜宾听花酒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原名 宜宾凉露酒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以下合称 宜宾听花”),为公司的战略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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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化解冬虫夏草纯粉片停产导致的经营困境和风险,经过长期的市场调查后,结合自身营销方面的优势,于2018年第二季度开拓酒水快消品板块的业务,开展宜宾听花生产的系列酒产品的全国销售工作,并在此期间充分利用各自在生产工艺、产品设计、产品研发、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优势,形成战略合作的关系。公司根据市场调研结果、行业现状提出产品设计规划、开展减少酒精伤害方面的有关研发,宜宾听花进行工艺设计和生产、转化有关的研发成果,由公司及子公司负责对外销售。在此合作模式下,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计划向宜宾听花支付一定的预付款用于采购有关产品,双方根据实际购销情况进行结算,同时预付投资款锁定其制酒核心技术,未经我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有关技术对外转让、对外授权使用。因 听花”和 读花”系列产品生产工艺复杂、具有创新性,对主要原料原酒的质量要求高,生产和储存周期较长,为保证生产出来的产品符合产品标准、保证品质的稳定性和满足未来市场需求,宜宾听花将有关预付款项用于其正常的生产经营。为保证有关预付款项的安全、专款专用,公司与宜宾听花建立了存货 包括成品、半成品及原料)共管机制并有效执行,宜宾听花也将其宗地面积26,675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2,638.97平方米、账面价值合计2,790.9万元的土地、房产等资产抵押给公司作为担保,抵押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至2035年12月31日止。另一方面,公司也一直通过积极开展市场拓展工作确保提升销量,努力提高预付款的结算效率以减少预付账款。上述预付款对象2 以下简称 粤语传媒”)为公司子公司西藏老马广告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西藏老马”)以前年度开展广告业务时的广告资源方、投放方。西藏老马与粤语传媒于2018年5月28日签订 《2018-2021年度广告投放合同》,合同期限由2018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合同总金额10,000万元,西藏老马于2018年6月28日预付广告费3,000万元。后双方签署《〈2018-2021年度广告投放合同〉补充协议》,变更合同期限由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该合同是委托粤语传媒进行 凉露”及相关品牌全媒体广告的全案投放服务。2020年外部环境出现变化,国内消费市场出现萎缩,对广告业板块也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同时因公司业务调整,广告的投放业务减少,因此2021年12月12日,双方签订 《〈2018-2021年度广告投放合同〉补充协议之二》,变更合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止,变更原 委托内容为进行‘听花’及相关品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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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广告的全案投放服务”。公司与粤语传媒继续开展业务,2022年3月-12月,粤语传媒为公司陆续提供广告服务 区域电视、广播听花广告投放/组织大型听花品鉴活动费用/区域电视冬虫夏草产品推广)合计615万元,预付款项余额2,385万元;由于2022年消费市场仍未完全恢复、不利影响尚未消除,因此该全案投放服务在2022年基础上往后顺延,双方于2022年12月1日签订 《〈2018-2021年度广告投放合同〉补充协议之三》,变更合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23年度,结算 尊品夜宴”费用98万元,期末预付款项余额2,287万元。由于粤语传媒自身资源多为广东地区传统媒介,与公司2021-2023主要投放广告的区域和策略存在差异,影响投放结算进度。2023年12月,公司与粤语传媒协商达成一致,2024年度将加大广东区域宣传力度,粤语传媒于2024年1月5日向公司提交了2024年总投放2,287万元费用的 《投放方案》,方案内容主要为在广东区域卫视频道、广播、互联网广播APP、应用APP开屏广告等方式为公司产品投放广告。预付款项将在后期根据其发布和投放广告等服务进行结算。截止本回复日,因受有关媒体报道的影响,上述广告业务尚未开展。上述预付款对象3的预付款为公司研发购买进口设备液相色谱仪的预付款,有关设备已交货正在试运行验收中,验收完毕双方将进行结算。上述预付款对象4的预付款为听花户外广告推广的预付款,双方根据广告投放进行结算。截止本回复日,有关业务已结算完毕。
1. 6)公司第一大预付对象存在长期不结算、不收回的原因,公司前期预付远超实际经营所需、仍在一年内向其付款的原因,相关预付款的决策、审批、支付流程和负责人,相关预付款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向相关方输送利益的情况公司向宜宾听花支付预付款的决策,主要是每年末召开专门的经营会议或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确定。参会人员为公司总经理、全体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销售负责人等,由业务板块销售负责人结合有关产品本年度销售情况、预测次年的产品销量,拟定次年的经营规划,编制相关销售预算,公司采购部根据其销售计划,结合产品库存情况,拟定次年分期采购计划,与宜宾听花协商后拟定有关的采购/交货计划。采购预付款由公司商务部门根据分期采购计划提起申请,履行相关的资金审批流程 商务部提起付款申请-商务部领导审核-会计复核-财务经理复核-分管业务的财务副总监审核-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支付)后逐笔支付,然后根据产品交货进度与宜宾听花逐笔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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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听花为保证能规模化产出符合我公司对品质、口感、风味等高要求的 减害增益、双激活”产品,且能保证产品品质的一致性,将预付款用于其正常生产经营,包括生产工艺研究、酵池改造、制化增益车间建设、设备改造升级等方面,以满足高品质酒体的生产需要;用于采购原料、原酒及包材,支付人力成本、税金及日常生产经营费用等方面,以保证产品的正常产出;用于清理部分历史债务及往来账款,以确保未来生产经营不受其他因素影响,确保产品交付。经公司了解,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宜宾听花进行酵池、工艺、设备改造升级等固定资产投入,累计支出约4,549万元;用于采购和储备生产系列产品的调味酒、基酒及其他原料、包材,人力成本、费用等日常经营开支累计支出约33,073万,税费等累计支出约4,110万元。
公司于2018年3月与宜宾听花开展合作,合作双方一直从事多产品的研发,后由于2020年初外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根据市场预判,对经营计划进行了调整,暂停了需大量依靠传统渠道建设的凉露、火露相关产品的进货,对预付款的结算效率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与此同时,加快了与宜宾听花关于听花酒的合作,通过三年的市场测试,2023年11月完成了产品的升级定型,其生产工艺及产品效果达到目标的初步要求。根据目前宜宾听花原酒库存数量测算的产成品的市值,可以全额覆盖公司对其的预付账款余额,且工艺独特,品质过硬,产品具备良好的市场竞争力,这一切为公司未来的产品销售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因此,公司向宜宾听花有关预付款具有合理性,上述预付款的流向,均与其主业经营和发展有关,不存在向相关方输送利益的情况。
1. 7)其他应收款情况,包括对象、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是否关联方、交易金额、交易背景、交易时间、坏账准备等
公司2023年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1,046.11万元,坏账准备200.34万元,其他应收款净额845.77万元。其中,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余额902.26万元,相应坏账准备184.83万元,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和坏账准备合计数的86.25%和92.26%,相关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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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交易对方名称 | 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 | 是/否关联方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1 | 广东新年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梁* | 否 | 往来款项 | 599.08 | 2-3年 | 119.82 |
2 | 四川利远置业有限公司 | Ivory Investment HK) Limited | 否 | 押金 | 115.09 | 1年以内 | 5.75 |
3 | 北京中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渤海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否 | 押金 | 91.07 | 1年以内 | 4.55 |
4 | 叶* | 否 | 往来款项 | 50.00 | 5年以上 | 50.00 | |
5 | 四川上善实业有限公司 | 魏* | 否 | 押金 | 47.03 | 1-2年 | 4.70 |
合计 | 902.26 | 184.83 |
上述交易对方1其他应收账款为2021年12月31日西藏老马预付广东新年影视制作发行有限公司款项余额1,895.08万元。因公司前期经营计划调整, 凉露”、 火露”产品业务暂停不再继续广告投入,双方约定期后将余款转回或有新业务时再继续履行新的合同;2021年12月,西藏老马将该预付账款调整至其他应收款核算及列报。2022年度,公司收到广东新年影视制作发行有限公司退回款项150.00万元,广告结算546.60万元;2023年4月收到听花北京、成都分众智能屏广告费结算345.30万元;2023年5月,广东新年影视将老马未投放完毕广告资源全部转让给广东新年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账面转为其他应收款-广东新年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余额853.175万元,2023年12月收到其分众智能屏广告费结算发票254.1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应收广东新年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期末余额为599.08万元,双方约定期后将余款转回或有新业务时再继续履行新的合同,故仍在其他应收款核算和列报。截止本回复日,该公司通过代理分众电梯内LED智慧屏为听花投放广告业务,已将该款项结清。
上述交易对方2、3、5的有关其他应收账款,均为公司在成都、北京开设体验店租赁房屋之押金。交易对方4的其他应收账款为2018年发生的业务借支款项未能结算完毕。
1. 8)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往来款付款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近10年是否存在业务关系或资金往来,上述往来对象中是否有公司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员工任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实际掌握上述往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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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生产经营,并结合上述款项的最终流向说明是否存在资金最终流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或通过其他渠道回流上市公司的情况,是否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提供担保和其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上述往来款付款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10年与公司或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存在其他业务关系或资金往来的情况如下:
1.北京清凉山酒业有限公司
北京清凉山酒业有限公司为公司酒水业务经销商,其实际控制人康**控制的极草春天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2月前为公司冬虫夏草纯粉片及相关产品的优秀经销商,2016年4月到2021年12月为公司冬虫夏草纯粉片专利的授权使用方;其曾经控制的广东极草药用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受让公司持有的深圳极草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康**持股或担任董监高职务的天元年根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冬虫夏草纯粉片专利的授权使用方,北京清凉山酒业有限公司、新疆天山龙河酒业有限公司为公司酒水业务板块的客户。除此之外,公司近10年与其控制或担任职务的企业不存在其他业务和资金往来。公司实际控制人近10年与上述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业务或资金往来。
2.宜宾听花酒贸易有限公司
宜宾听花酒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宜宾听花酒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酒水业务的供应商,其实际控制人李**曾担任公司冬虫夏草纯粉片经销商—广东极草药用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此公司近10年与其存在业务关系和资金来往。
2018年,因凉露市场推广需要配套产品,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企业成都图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成都图径”)的专利—清凉饮料及其制备方法,授权宜宾凉露使用,授权期限为2018年11月到2019年11月,合同总额300万元;2020年,成都图径派生分离出的成都兴泰智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兴泰智高”),将专利—清凉饮料及其制备方法,授权宜宾凉露使用,授权期限为2020年7月到2021年6月,合同金额200万元。经核实,成都图径及兴泰智高已分别于2018年11月及2021年11月收到上述专利授权使用费。2020年,因凉露市场推广需要配套产品,宜宾凉露向成都眼糖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成都眼糖”)采购生产及质检、实验设备600万元,经核实相关设备已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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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项已结清。上述设备中,部分设备由成都眼糖向公司控股股东关联企业青海唐古拉药业有限公司以430万元购买,经核实相关设备已交付。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与宜宾听花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近10年不存在其他业务关系或资金往来。
3.广州市粤语传媒有限公司、广东新年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粤语传媒有限公司、广东新年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听花及冬虫夏草广告服务,其实际控制人梁*控制的广东新年影视制作发行有限公司与公司发生过广告资源转让以及提供广告推广业务,其控制的广东清凉天酒业有限公司系酒水业务板块的客户,因此公司近10年与其控制或担任职务的企业存在业务和资金往来。公司实际控制人近10年与上述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业务关系或资金往来。
除上述4家往来客户外,公司近10年与上述其他往来款付款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除已开展的业务外,不存在其他业务关系或资金往来。经严格自查,上述往来款付款对象中不存在公司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员工任职情况;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实际掌握上述企业生产经营的情况;不存在资金最终流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或通过其他渠道回流上市公司的情况;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提供担保和其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结论:
1.针对公司营业收入和应收账款,审计工作中实施了包括检查合同、发货单、发票、往来款项、函证、对重点客户进行实地走访或访谈等较为全面、详细的核查程序,并关注了期后销售情况。
针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我们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1)对青海春天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和测试;了解、评价管理层在对应收账款可回收性评估方面的关键内部控制,包括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和对应收账款余额的可收回性的定期评估。
(2)取得坏账准备计算表,复核加计正确,与坏账准备总账数、明细账金额核对相符。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本期计提数与信用减值损失相应明细项目的发生额核对相符。
(3)检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和核销的批准程序,取得书面报告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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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评价计提坏账准备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及方法;复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是否按经批准的既定方法和比例提取,其计算和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根据账龄分析复核并测试组合中账龄划分的正确性,与财务部门、授信部门讨论其可收回性,并复核往来函件、协议或其他相关信息,以支持被审计单位就此作出的声明;针对坏账准备计提不足情况进行调整。
(5)通过比较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数和实际发生数,以及检查期后事项,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审计工作中,我们关注到本报告期末,青海春天合并层面应收账款余额10,226.44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931.37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67.78%,整体计提比例偏高。经分析,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均为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包括在应收账款组合1:账龄组合中,根据相关款项账龄以及相应的预计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并计入当期信用减值损失。其中相对坏账计提比例较高的欠款方主要是公司前期冬虫夏草业务相关客户吉瑞堂(澳门)贸易有限公司(同时为无形资产被授权方)、天津中远威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前期“ 凉露酒”、“ 火露凉茶”销售客户山西迦馈物贸有限公司、海南海焰酒业有限公司和北京清凉山酒业有限公司;前期销售设备客户成都市欣隆康机械有限公司。该6家客户截至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合计8,322.19万元,占全部应收账款余额的81.4%,相应坏账准备6,721.93万元,占全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的97%。
针对上述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我们对青海春天管理层进行了访谈,了解超过信用期的主要债务人的信息以及管理层对于其可收回性的解释。我们对管理层关于应收账款可收回性的解释进行了分析,并通过检查历史付款记录、还款计划、以及对相关债务人进行访谈、独立核实客户背景、经营现状、现金流状况等进行验证,并检查了相关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恰当及准确。
经核实,上述客户前期与公司发生的相关交易均为公司主要业务,符合公司销售业务管理标准,具有商业实质,相关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能及时回款均与客户资金周转不良相关,基于上述客户对应收账款均予以确认,并均有持续回款的基本事实,综合判断未发生显著高于账龄的其他信用风险因素,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恰当合理,符合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2.关于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我们实施了如下程序:
(1)取得被审计单位“ 应收票据备查簿”,检查所有项目,核对其与账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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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是否一致。
(2)监盘库存票据,并在公司相关人员协助下通过网银系统,查询相关电子票据全部信息,并与 应收票据备查簿”的有关内容核对。
(3)检查库存票据,注意票据的种类、号数、签收的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合同交易号、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利率、贴现率、收款日期、收回金额等是否与应收票据登记簿的记录相符;关注是否对背书转让的票据负有连带责任。
(4)取得相应销售合同或协议,了解交易事项目的、价格和条件,作比较分析;将合同、订单、发货单、出库单等原始交易资料进行核对,以证实是否存在真实交易。
(5)访谈管理层,确认公司应收票据的主要管理模式,了解记录于应收款项融资的业务内容,判断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否恰当;检查应收款项融资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或其他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经实施上述程序,公司2023年末持有银行承兑汇票余额3,000万元,其主要目的为贴现或背书转让,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两项目标,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 应收款项融资”中列报的处理恰当、准确。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向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票据贴现2500万元,收到贴现款项2,483.94万元,支付贴现利息16.06万元;应收票据余额500万元于2024年6月21日到期,款项已于2024年6月25日兑付到账。
3.针对预付款项,我们实施了如下审计程序:
(1)获取或编制预付款项明细表,并与总账和明细账核对相符;结合应付账款审计,核查有无重复付款或重复挂账的情况。“
(2)对期末预付账款余额与上期期末余额进行比较,分析其波动原因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明显异常。
(3)了解预付账款的业务内容,判断其分类为预付账款是否恰当;分析预付款项账龄及余额构成,确定该笔款项是否根据有关购货合同支付;检查预付账款长期挂账的原因,是否存在因供应商破产等原因发生采购货物无法收到及款项无法收回的情况,是否应将相应的预付款项余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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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4)实施函证程序,严格控制函证过程;检查回函情况,对未回函的重要预付款项实施替代程序。针对重大预付款项,对供应商进行了实地走访。
(5)检查与预付账款有关的会计记录,以确定被审计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和披露。
(6)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预付款项发生额、结合存货明细账检查相关凭证,核实期后是否已收到实物并结转预付款项,检查资产负债表日预付款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7)实施关联方及其交易的审计程序,检查对关联方的预付款项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8)检查预付款项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作出恰当列报。
针对第一大预付款对象—宜宾听花酒贸易有限公司以及1亿元预付投资款对象宜宾听花酒贸易有限公司之母公司宜宾听花酒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 宜宾听花”),审计项目组已连续四年对宜宾听花进行了实地走访。2023年报审计中,我们取得宜宾听花酒业、听花贸易的财务报表,对重点项目实施了如下程序:“
(1)取得宜宾听花酒业、听花贸易全部开户银行2023年度对账单与其账面记录进行核对,对重大项目追查至其后手流向。
(2)因宜宾听花与青海春天签订有存货共管协议,本次审计中对听花酒业的存货实施了包括监盘、实质性分析等实质性程序,以验证相关款项用于备料、备产情况。其中,对宜宾听花重要存货-半成品酒水,监盘人员在公司库管员带领及陪同下对半成品存货“(酒罐、陶坛、不锈钢桶等)实施了开罐测量空高、开坛观察盛放程度等进行清点观察,记录半成品酒的存储状况;在技术人员的配合下,分罐、坛、桶取样测量酒精度及酒体温度,测算分析后,与公司储运部库存结余数量、明细清单核对等较为详细的监盘复盘程序,以确认半成品存货的存在性。
(3)实地察看宜宾听花的生产过程,对宜宾听花的总经理实施了访谈,了解其生产能力、人力资源以及能源供应情况;了解其成本构成以及与春天酒业结算价格以及定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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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取得宜宾听花酒业、听花贸易2023年财务报表,实施分析程序,对重要往来项目进行了关注;重点关注与青海春天的往来款项,对双方相关账务处理进行比对,现场进行函证确认。
(5)宜宾听花以其厂房、土地为对青海春天的预付款项提供了抵押担保,项目组对宜宾听花主要生产经营资产实施全面监盘,取得相关权属证书进行检查。
(6)取得宜宾听花营业执照,通过 天眼查”等查询了宜宾听花酒业、听花贸易企业信用信息、股权架构以及是否存在经营、司法风险等情况,并与实际了解的情况进行比对。
经实施上述程序,我们认为,青海春天预付款项均与公司主要业务相关,期末余额可以确认。第一大预付对象宜宾听花相关款项符合其经营规划市场推广安排,符合相关产品工艺特点及对产品质量和稳定性、成本控制的要求,相关业务及款项往来具备商业实质和商业合理性,不存向相关方输送利益的情况。
4.针对其他应收款,我们实施了如下审计程序:
(1)获取或编制其他应收款明细表:
—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结合坏账准备科目与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了解重大明细项目的其他应收款内容及性质,进行类别分析,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资金被关联企业(或实际控制人)占用、变相拆借资金、隐形投资、费用挂账、或有损失等现象;关注大额其他应收款的交易背景、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关联方非关联化的资金占用
—结合应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明细余额,检查是否有同时挂账的项目,核算内容是否重复,必要时作出适当调整
—分析有贷方余额的项目,查明原因,必要时,作重分类调整
(2)实施函证程序,编制其他应收款函证结果汇总表,检查回函;调查不符事项,确定是否存在错报;针对未回函重要其他应收款项,实施替代程序。
(3)获取或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表:
—测试计算的准确性
—检查原始凭证,测试账龄划分的合理性
—请被审计单位协助,在其他应收款明细表上标出至审计时已收回的款项金额,对已收回金额较大的款项进行检查至支持性文件,如核对收款凭证、银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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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单、股利分配方案等
(4)对应收股利的增减变动,检查至支持性文件,确定应收股利的计算和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检查坏账准备:
—复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是否按经批准的会计政策和比例提取,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政策和程序是否一贯执行
—取得坏账准备计算表,复核加计正确,与坏账准备总账数、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其他应收款计提损失准备是否按照“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一般方法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三阶段并结合其他应收款的性质和账龄情况分析其阶段划分的合理性。核对本期计提数与资产减值损失“(预期信用损失)相应明细项目的发生额是否相符
(6)复核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转销是否合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了解记录于其他应收款的业务内容,判断其分类为其他应收款是否恰当。
(7)检查其他应收款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或其他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的列报。
经实施上述程序,2023年末,青海春天合并层面其他应收款余额1,046.11万元,坏账准备200.34万元,其他应收款净额845.77万元可以确认。
经核查和了解,上述往来款付款对象中,北京清凉山酒业有限公司为公司酒水业务经销商,其实际控制人康**控制的极草春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2月前为公司冬虫夏草纯粉片及相关产品的优秀经销商,2016年4月到2021年12月为公司冬虫夏草纯粉片专利的授权使用方;其曾经控制的广东极草药用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受让公司持有的深圳极草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康**持股或担任董监高职务的天元年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冬虫夏草纯粉片专利的授权使用方,北京清凉山酒业有限公司、新疆天山龙河酒业有限公司为公司酒水业务板块的客户。宜宾听花酒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宜宾听花酒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酒水业务的供应商,其实际控制人李**曾担任公司冬虫夏草纯粉片经销商—广东极草药用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此公司近10年与其存在业务关系和资金来往。2018年,因凉露市场推广需要配套产品,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企业成都图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成都图径”)的专利—清凉饮料及其制备方法,授权宜宾凉露使用,授权期限为201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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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9年11月,合同总额300万元;2020年,成都图径派生分离出的成都兴泰智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泰智高”),将专利—清凉饮料及其制备方法,授权宜宾凉露使用,授权期限为2020年7月到2021年6月,合同金额200万元。经核实,成都图径及兴泰智高已分别于2018年11月及2021年11月收到上述专利授权使用费。2020年,因凉露市场推广需要配套产品,宜宾凉露向成都眼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成都眼糖”)采购生产及质检、实验设备600万元,经核实相关设备已交付,款项已结清。上述设备中,部分设备由成都眼糖向公司控股股东关联企业青海唐古拉药业有限公司以430万元购买,经核实相关设备已交付。广州市粤语传媒有限公司、广东新年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听花及冬虫夏草广告服务,其实际控制人梁*控制的广东新年影视制作发行有限公司与公司发生过广告资源转让以及提供广告推广业务,其控制的广东清凉天酒业有限公司系酒水业务板块的客户。
除上述北京清凉山酒业有限公司、宜宾听花酒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粤语传媒有限公司、广东新年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往来客户外,公司近10年与上述其他往来款付款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除上述已发生的业务外,不存在其他业务关系或资金往来。上述往来款付款对象中不存在公司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员工任职情况;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实际掌握上述企业生产经营的情况;不存在资金最终流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或通过其他渠道回流上市公司的情况;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提供担保和其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2.年报披露,公司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7亿元,同比增长33.52%,其中医药行业收入1.24亿元,同比增长101.68%,医药行业中冬虫夏草实现收入3893.12万元,同比增长97.5%,中成药实现收入8490.58万元,同比增长103.66%,两项业务收入增长幅度较大;酒水业务实现收入8294.76万元,同比下降11.42%,毛利率同比增加12.46个百分点。会计师认为,公司连续多年发生大额亏损,最近四年累计亏损11.23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累计为-14,978.92万元,虫草业务萎缩,医药产品发展缓慢。因受到媒体报道及相关部门处罚影响,酒水快销业务发展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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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公司补充披露: 1)分业务列示销售收入前20名客户情况,包括销售金额、结算方式、回款时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商品名称、商品数量、发货地址、收货地址、交易对方名称、是否本年新增客户、注册时间、注册资本、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开始合作时间、主要业务联系人等; 2)公司控股股东与上述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近5年是否存在业务关系或资金往来,上述主体生产经营是否由公司职工或公司控股股东职工实际控制,公司及控股股东员工是否在上述主体任职,上述交易结算资金是否由公司流出; 3)公司中成药的采购及销售模式,结合中成药的货物流转、资金流转情况,说明公司在相关交易中的角色,结合上述问题说明公司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的合理性; 4)2024年3月公司因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被媒体集中报道,请公司说明酒水业务线下经营情况,包括目前尚未营业的门店数量、正常营业的门店数量,3月和4月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同比、环比情况,并充分提示酒水业务持续经营的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回复:
2. 1)分业务列示销售收入前20名客户情况,包括销售金额、结算方式、回款时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商品名称、商品数量、发货地址、收货地址、交易对方名称、是否本年新增客户、注册时间、注册资本、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开始合作时间、主要业务联系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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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公司酒水业务均以先款后货的方式结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时间 | 商品名称 | 销售金额 不含税) | 回款时间 | 回款金额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发货地址 | 收货地址 | 是否23年新增客户 |
1 | 众香国 山东)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2月 | 白酒 | 1,607.46 | 2023年3月 | 269.71 | 公司成都仓库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二路与济南路交叉路口 | 否 | |
2023年6月 | 31.80 | |||||||||
2023年7月 | 599.91 | |||||||||
2023年9月 | 399.74 | |||||||||
2023年10月 | 59.78 | |||||||||
2023年12月 | 541.77 | |||||||||
小计 | 1,607.46 | 1,902.71 | ||||||||
2 | 苏州金独花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4月-12月 | 白酒 | 640.09 | 2023年4月 | 10.76 | 公司成都仓库/公司北京仓库/公司宜宾仓库 | 苏州工业园区国宾路/苏州市工业园区敦煌路/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东区/北京市朝阳区广渠东路 | 否 | |
2023年5月 | 47.81 | |||||||||
2023年6月 | 94.35 | |||||||||
2023年7月 | 75.60 | |||||||||
2023年8月 | 158.88 | |||||||||
2023年9月 | 318.98 | |||||||||
2023年10月 | 35.81 | |||||||||
2023年11月 | 23.91 | |||||||||
2023年12月 | 56.75 | |||||||||
小计 | 640.09 | 822.85 | ||||||||
3 | 烟台融裕商贸有限公司 | 2023年3月-12月 | 白酒 | 587.22 | 2023年3月 | 290.10 | 公司成都仓库 | 山东省栖霞市西城镇驻地西城供销社 | 是 | |
2023年6月 | 50.02 | |||||||||
2023年9月 | 24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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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时间 | 商品名称 | 销售金额 不含税) | 回款时间 | 回款金额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发货地址 | 收货地址 | 是否23年新增客户 |
2023年12月 | 240.00 | |||||||||
小计 | 587.22 | 820.80 | ||||||||
4 | 成都锦湖听花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2023年3月-12月 | 白酒 | 478.24 | 2023年3月 | 160.71 | 公司成都仓库 | 成都市双流区恒大天府半岛 | 是 | |
2023年4月 | 16.00 | |||||||||
2023年5月 | 55.74 | |||||||||
2023年6月 | 88.38 | |||||||||
2023年7月 | 15.90 | |||||||||
2023年8月 | 11.96 | |||||||||
2023年9月 | 53.71 | |||||||||
2023年12月 | 131.47 | |||||||||
小计 | 478.24 | 533.87 | ||||||||
5 | 济南听花酒业有限公司 | 2023年4月-12月 | 白酒 | 370.77 | 2023年4月 | 150.00 | 公司北京仓库/公司成都仓库/公司宜宾仓库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绿地国金中心/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天辰路与奥体西路交叉口/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精益大街/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长虹二路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明光 | 是 | |
2023年7月 | 33.85 | |||||||||
2023年9月 | 153.00 | |||||||||
2023年12月 | 165.29 | |||||||||
小计 | 370.77 | 5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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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时间 | 商品名称 | 销售金额 不含税) | 回款时间 | 回款金额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发货地址 | 收货地址 | 是否23年新增客户 |
路与凤城六路十字西北角旭弘西北广场 | ||||||||||
6 | 重庆听花商贸有限公司 | 2023年7月-12月 | 白酒 | 245.64 | 2023年7月 | 89.67 | 公司成都仓库/公司宜宾仓库 | 重庆重庆市南岸区铜元局街道/St George Wharf, London SW8 2LE/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沙路东 | 是 | |
2023年8月 | 59.67 | |||||||||
2023年9月 | 19.89 | |||||||||
2023年11月 | 39.22 | |||||||||
2023年12月 | 104.60 | |||||||||
小计 | 245.64 | 313.05 | ||||||||
7 | 聊城听花酒业有限公司 | 2023年6月-12月 | 白酒 | 244.44 | 2023年6月 | 113.00 | 公司成都仓库 | 山东省阳谷县惠泽园小区 | 是 | |
2023年9月 | 68.79 | |||||||||
2023年12月 | 126.15 | |||||||||
小计 | 244.44 | 307.94 | ||||||||
8 | 陕西一樽听露商贸有限公司 | 2023年3月-12月 | 白酒 | 237.78 | 2023年3月 | 40.00 | 119.56 | 公司成都仓库 | 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和美家园/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与南三环十字西北角/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鹭岭别墅 | 是 |
2023年4月 | 23.87 | |||||||||
2023年5月 | 39.56 | |||||||||
2023年7月 | 8.35 | |||||||||
2023年8月 | 14.32 | |||||||||
2023年9月 | 35.80 | |||||||||
2023年11月 | 1.79 | |||||||||
小计 | 237.78 | 16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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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时间 | 商品名称 | 销售金额 不含税) | 回款时间 | 回款金额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发货地址 | 收货地址 | 是否23年新增客户 |
9 | 北京钧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 | 白酒 | 194.69 | 2023年12月 | 220.00 | 公司成都仓库 | 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于瓦北路 | 是 | |
10 | 成都景澄花商贸有限公司 | 2023年4月-12月 | 白酒 | 157.96 | 2023年4月 | 105.06 | 公司成都仓库 | 四川成都市武侯区丽都路 | 是 | |
2023年6月 | 100.00 | |||||||||
2023年11月 | 9.96 | |||||||||
小计 | 157.96 | 215.02 | ||||||||
11 | 北京清凉山酒业有限公司 | 2023年3月-12月 | 白酒 | 152.16 | 2023年3月 | 150.37 | 108.12 | 公司成都仓库/公司北京仓库 | 北京市昌平区旧西路新汇园小区北侧大院 | 否 |
2023年6月 | 50.12 | |||||||||
2023年8月 | 3.24 | |||||||||
小计 | 152.16 | 203.73 | ||||||||
12 | 成都北棠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23年1月-12月 | 白酒 | 144.81 | 2023年1月 | 39.78 | 公司成都仓库 | 成都市青羊区琴台路 | 是 | |
2023年2月 | 44.15 | |||||||||
2023年3月 | 19.09 | |||||||||
2023年4月 | 12.75 | |||||||||
2023年5月 | 11.36 | |||||||||
2023年6月 | 19.43 | |||||||||
2023年9月 | 5.98 | |||||||||
小计 | 144.81 | 152.54 | ||||||||
13 | 榆林听花酒业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2月 | 白酒 | 144.41 | 2023年1月 | 100.00 | 公司成都仓库 |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长虹二路 | 否 | |
2023年6月 | 114.00 | |||||||||
小计 | 144.41 | 2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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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时间 | 商品名称 | 销售金额 不含税) | 回款时间 | 回款金额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发货地址 | 收货地址 | 是否23年新增客户 |
14 | 河北莫甲实业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2月 | 白酒 | 142.90 | 2023年1月 | 51.30 | 公司成都仓库/公司北京仓库 |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五路/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海口市秀英区诚智路/唐山市路南区南新道/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凤凰世嘉 | 否 | |
2023年3月 | 4.40 | |||||||||
2023年7月 | 35.66 | |||||||||
2023年8月 | 8.97 | |||||||||
2023年9月 | 50.23 | |||||||||
2023年10月 | 1.79 | |||||||||
2023年11月 | 11.96 | |||||||||
小计 | 142.90 | 164.31 | ||||||||
15 | 北京聚茗商贸中心 | 2023年5月-9月 | 白酒 | 142.57 | 2023年5月 | 47.82 | 公司北京仓库 | 北京自提 | 否 | |
2023年6月 | 113.29 | |||||||||
小计 | 142.57 | 161.11 | ||||||||
16 | 南京泰秘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2023年4月-12月 | 白酒 | 115.29 | 2023年4月 | 47.87 | 公司成都仓库 | 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 | 否 | |
2023年7月 | 43.02 | |||||||||
2023年10月 | 36.04 | |||||||||
2023年11月 | 11.95 | |||||||||
小计 | 115.29 | 138.88 | ||||||||
17 | 江西精忠实业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6月 | 白酒 | 111.77 | 2023年6月 | 40.00 | 公司成都仓库 |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 | 是 | |
18 | 上海霆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9月-12月 | 白酒 | 110.75 | 2023年9月 | 100.00 | 公司成都仓库 | 江苏省无锡梁溪区五爱路迎龙桥街道/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青 | 是 | |
2023年12月 | 149.22 | |||||||||
小计 | 110.75 | 24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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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时间 | 商品名称 | 销售金额 不含税) | 回款时间 | 回款金额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发货地址 | 收货地址 | 是否23年新增客户 |
年路/上海市静安区广中西路 | ||||||||||
19 | 潍坊久丰商贸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2月 | 白酒 | 109.00 | 2023年1月 | 1.05 | 公司成都仓库 |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新城东路30号听花体验店 | 否 | |
2023年2月 | 50.00 | |||||||||
2023年3月 | 30.00 | |||||||||
2023年11月 | 59.78 | |||||||||
小计 | 109.00 | 140.83 | ||||||||
20 | 辽宁臻至轩商贸有限公司 | 2023年6月-12月 | 白酒 | 94.15 | 2023年6月 | 112.70 | 公司成都仓库 | 辽宁省鞍山市海州管理区双龙新村/辽宁省海城市碧桂园长江路194号听花酒体验店 | 是 | |
2023年12月 | 55.74 | |||||||||
小计 | 94.15 | 168.44 | ||||||||
合计 | 6,032.12 | 7,435.15 | 227.68 |
上述客户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本 | 实际控制人 | 与公司开始合作时间 | 主要业务联系人 |
1 | 众香国 山东)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 2011-5-23 | 300万 | 邢** | 2020-11-1 | 王** |
2 | 苏州金独花科技有限公司 | 2021-6-22 | 100万 | 刘** | 2022-8-18 | 高* |
3 | 烟台融裕商贸有限公司 | 2023-3-13 | 10万 | 卢* | 2023-3-13 | 朱** |
4 | 成都锦湖听花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2023-3-22 | 100万 | 张** | 2023-3-23 | 邹** |
5 | 济南听花酒业有限公司 | 2023-1-18 | 100万 | 王** | 2023-3-1 | 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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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本 | 实际控制人 | 与公司开始合作时间 | 主要业务联系人 |
6 | 重庆听花商贸有限公司 | 2023-7-4 | 50万 | 何** | 2023-7-13 | 何** |
7 | 聊城听花酒业有限公司 | 2023-5-23 | 500万 | 孙** | 2023-5-26 | 李* |
8 | 陕西一樽听露商贸有限公司 | 2023-3-27 | 100万 | 杨* | 2023-3-29 | 杨* |
9 | 北京钧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07-9-6 | 500万 | 王* | 2023-12-5 | 王* |
10 | 成都景澄花商贸有限公司 | 2023-4-20 | 100万 | 刘* | 2023-4-27 | 康** |
11 | 北京清凉山酒业有限公司 | 2018-7-9 | 1618万 | 康** | 2018-8-21 | 张** |
12 | 成都北棠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22-11-21 | 100万 | 罗** | 2023-1-1 | 李** |
13 | 榆林听花酒业有限公司 | 2022-4-26 | 500万 | 尤** | 2022-6-23 | 郭* |
14 | 河北莫甲实业有限公司 | 2013-8-13 | 3000万 | 徐* | 2022-1-24 | 郑* |
15 | 北京聚茗商贸中心 | 2018-11-8 | 100万 | 陈* | 2021-12-1 | 郭** |
16 | 南京泰秘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2017-10-9 | 50万 | 张* | 2022-5-23 | 赵* |
17 | 江西精忠实业有限公司 | 2008-7-8 | 100万 | 刘* | 2023-1-1 | 周** |
18 | 上海霆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3-8-11 | 300万 | 沈** | 2023-9-15 | 陈* |
19 | 潍坊久丰商贸有限公司 | 2014-3-12 | 88万 | 谢** | 2022-3-1 | 王** |
20 | 辽宁臻至轩商贸有限公司 | 2023-6-7 | 300万 | 孙* | 2023-6-21 | 王* |
二、2023年公司冬虫夏草业务均以现销方式结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克、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时间 | 商品名称 | 销售数量 | 销售金额 不含税) | 回款时间 | 回款金额 | 发货地址 | 收货地址 | 是否23年新增客户 |
1 | 广东吉翔医药有限公司 | 2023年4月-11月 | 冬虫夏草 | 117,250.00 | 1,039.74 | 2023年5月 | 213.59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自提 | 否 |
2023年6月 | 127.65 | |||||||||
2023年9月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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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时间 | 商品名称 | 销售数量 | 销售金额 不含税) | 回款时间 | 回款金额 | 发货地址 | 收货地址 | 是否23年新增客户 |
2023年10月 | 40.00 | |||||||||
2022年11月 | 250.00 | |||||||||
2023年12月 | 402.08 | |||||||||
小计 | 117,250.00 | 1,039.74 | 1,133.32 | |||||||
2 | 杨** | 2023年2月-6月 | 冬虫夏草 | 90,000.00 | 508.26 | 2023年3月 | 130.00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自提 | 否 |
2023年6月 | 424.00 | |||||||||
小计 | 90,000.00 | 508.26 | 554.00 | |||||||
3 | 杭州华都医药有限公司 | 2023年11月 | 冬虫夏草 | 31,160.70 | 471.90 | 2023年11月 | 148.83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自提 | 是 |
2023年12月 | 365.54 | |||||||||
小计 | 31,160.70 | 471.90 | 514.38 | |||||||
4 | 上海秋泽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 2023年3月-11月 | 冬虫夏草 | 36,702.60 | 447.55 | 2023年3月 | 249.63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兴路/自提 17500克) | 否 |
2023年11月 | 238.20 | |||||||||
小计 | 36,702.60 | 447.55 | 487.83 | |||||||
5 | 宋* | 2023年6月-10月 | 冬虫夏草 | 80,000.00 | 392.66 | 2023年6月 | 212.00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自提 | 否 |
2023年10月 | 100.00 | |||||||||
2023年11月 | 116.00 | |||||||||
小计 | 80,000.00 | 392.66 | 428.00 | |||||||
6 | 昆明贵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11月 | 冬虫夏草 | 25,000.00 | 309.63 | 2023年11月 | 337.50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自提 | 是 |
7 | 冬虫夏草 | 16,671.00 | 183.38 | 2023年2月 | 93.0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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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时间 | 商品名称 | 销售数量 | 销售金额 不含税) | 回款时间 | 回款金额 | 发货地址 | 收货地址 | 是否23年新增客户 |
澳门复一堂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 2023年9月 | 2023年4月 | 61.00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屏西二路公交信禾物流中心 | |||||
2023年9月 | 183.38 | |||||||||
小计 | 16,671.00 | 183.38 | 337.38 | |||||||
8 | 青海藏升堂商贸有限公司 | 2023年11月 | 冬虫夏草 | 12,000.00 | 143.12 | 2023年12月 | 156.00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自提 | 否 |
9 | 宜佰年 杭州)参茸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 | 冬虫夏草 | 8,800.00 | 104.95 | 2023年12月 | 114.40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 | 是 |
10 | 四川省蜀峰道地药材有限公司 | 2023年6月 | 冬虫夏草 | 3,072.00 | 44.81 | 2023年6月 | 48.84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自提 | 是 |
11 | 马** | 2023年3月 | 冬虫夏草 | 10,000.00 | 23.85 | 2023年3月 | 26.00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自提 | 是 |
12 | 众香国 山东)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9月 | 瓶装冬虫夏草 | 1,755.00 | 23.66 | 2023年1月 | 20.02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济南路 | 否 |
2023年7月 | 2.32 | |||||||||
2023年9月 | 4.40 | |||||||||
小计 | 1,755.00 | 23.66 | 26.74 | |||||||
13 | 深圳市宝安石鸿工贸有限公司 | 2023年9月 | 冬虫夏草 | 1,111.00 | 19.65 | 2023年9月 | 22.21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拱北迎宾大道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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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时间 | 商品名称 | 销售数量 | 销售金额 不含税) | 回款时间 | 回款金额 | 发货地址 | 收货地址 | 是否23年新增客户 |
14 | 杭州阿依舍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9月 | 冬虫夏草 | 1,000.00 | 10.55 | 2023年9月 | 11.50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金之源大厦 | 是 |
15 | 上海鹏御纺织原料销售中心 | 2023年6月-9月 | 冬虫夏草 | 460.00 | 10.33 | 2023年6月 | 5.83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上海市宝山区泗塘八村 | 否 |
2023年9月 | 5.83 | |||||||||
小计 | 460.00 | 10.33 | 11.67 | |||||||
16 | 上海灵肯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6月 | 冬虫夏草 | 500.00 | 9.17 | 2023年6月 | 10.00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上海市林耀路296弄 | 是 |
17 | 肖* | 2023年9月-12月 | 冬虫夏草 | 750.00 | 8.26 | 2023年9月 | 6.00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中海名城 | 是 |
2023年12月 | 3.00 | |||||||||
小计 | 750.00 | 8.26 | 9.00 | |||||||
18 | 上海巽提纺织原料销售中心 | 2023年9月 | 冬虫夏草 | 200.00 | 5.16 | 2023年9月 | 5.83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上海市宝山区泗塘八村 | 否 |
19 | 上海新隆纺织品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 | 冬虫夏草 | 255.00 | 5.16 | 2023年1月 | 5.83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上海市宝山区泗塘八村 | 否 |
20 | 李* | 2023年9月 | 冬虫夏草 | 400.00 | 4.59 | 2023年9月 | 5.00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一街 | 是 |
注:上述客户2023年末均无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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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客户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本 | 实际控制人 | 与公司开始合作时间 | 主要业务联系人 |
1 | 广东吉翔医药有限公司 | 2017年 | 1000万 | 刘楚城 | 2021年 | 刘** |
2 | 杨** | 2020年 | 杨** | |||
3 | 杭州华都医药有限公司 | 2014年 | 500万 | 张** | 2023年 | 张** |
4 | 上海秋泽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 2002年 | 200万 | 王** | 2020年 | 朱** |
5 | 宋* | 2018年 | 宋* | |||
6 | 昆明贵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16年 | 300万 | 燕** | 2023年 | 燕** |
7 | 澳门复一堂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 2016年 | 2.5万澳元 | 王* | 2017年 | 王* |
8 | 青海藏升堂商贸有限公司 | 2010年 | 600万 | 敏** | 2020年 | 敏** |
9 | 宜佰年 杭州)参茸有限公司 | 2019年 | 500万 | 吕** | 2023年 | 吕** |
10 | 四川省蜀峰道地药材有限公司 | 2019年 | 1000万 | 王* | 2023年 | 杨** |
11 | 马** | 2023年 | 马** | |||
12 | 众香国 山东)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 2011年 | 300万 | 邢** | 2021年 | 王* |
13 | 深圳市宝安石鸿工贸有限公司 | 1994年 | 10000万 | 刘* | 2022年 | 曾* |
14 | 杭州阿依舍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 | 100万 | 方牙** | 2023年 | 方** |
15 | 上海鹏御纺织原料销售中心 | 2018年 | 100万 | 颜** | 2021年 | 吴* |
16 | 上海灵肯科技有限公司 | 2014年 | 500万 | 曾** | 2023年 | 曾** |
17 | 肖* | 2023年 | 肖* | |||
18 | 上海巽提纺织原料销售中心 | 2018年 | 50万 | 倪** | 2021年 | 吴* |
19 | 上海新隆纺织品有限公司 | 2012年 | 50万 | 徐** | 2022年 | 吴* |
20 | 李* | 2023年 | 李* |
三、2023年公司中成药业务均为利肺片的销售,根据有关协议约定方式结算,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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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时间 | 商品名称 | 销售金额 不含税) | 回款时间 | 回款金额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发货地址 | 收货地址 | 是否23年新增客户 |
1 | 上海上药雷允上医药有限公司 | 2023年1-12月 | 利肺片 | 6,446.67 | 2023年1月 | 331.81 | 1,078.44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上海市中山西路 | 否 |
2023年2月 | 717.04 | |||||||||
2023年3月 | 868.27 | |||||||||
2023年4月 | 778.73 | |||||||||
2023年5月 | 637.03 | |||||||||
2023年6月 | 544.24 | |||||||||
2023年7月 | 526.68 | |||||||||
2023年8月 | 601.92 | |||||||||
2023年9月 | 436.39 | |||||||||
2023年10月 | 489.06 | |||||||||
2023年11月 | 413.82 | |||||||||
2023年12月 | 539.22 | |||||||||
小计 | 6,446.67 | 6,884.21 | ||||||||
2 | 青海贵生医药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0月 | 利肺片 | 577.09 | 2023年1月 | 54.72 | 135.42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西宁市城北区经三路 | 否 |
2023年4月 | 88.92 | |||||||||
2023年4月 | 58.77 | |||||||||
2023年6月 | 77.49 | |||||||||
2023年7月 | 40.22 | |||||||||
2023年10月 | 77.49 | |||||||||
2023年11月 | 77.12 | |||||||||
2023年12月 | 9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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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时间 | 商品名称 | 销售金额 不含税) | 回款时间 | 回款金额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发货地址 | 收货地址 | 是否23年新增客户 |
小计 | 577.09 | 571.41 | ||||||||
3 | 上药控股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2月 | 利肺片 | 429.47 | 2023年1月 | 60.19 | 75.24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上海市普陀区绥德路 | 否 |
2023年2月 | 75.24 | |||||||||
2023年3月 | 37.62 | |||||||||
2023年5月 | 120.38 | |||||||||
2023年6月 | 37.62 | |||||||||
2023年8月 | 75.24 | |||||||||
2023年10月 | 71.48 | |||||||||
2023年11月 | 37.62 | |||||||||
2023年12月 | 30.10 | |||||||||
小计 | 429.47 | 545.49 | ||||||||
4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2月 | 利肺片 | 376.87 | 2023年1月 | 112.86 | 120.54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 | 否 |
2023年2月 | 37.62 | |||||||||
2023年3月 | 112.86 | |||||||||
2023年4月 | 37.62 | |||||||||
2023年5月 | 37.62 | |||||||||
2023年6月 | 33.86 | |||||||||
2023年8月 | 63.95 | |||||||||
2023年9月 | 33.86 | |||||||||
2023年10月 | 30.10 | |||||||||
小计 | 376.87 | 500.35 | ||||||||
5 | 利肺片 | 188.40 | 2023年3月 | 64.63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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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时间 | 商品名称 | 销售金额 不含税) | 回款时间 | 回款金额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发货地址 | 收货地址 | 是否23年新增客户 |
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1-12月 | 2023年6月 | 38.02 | -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南京市浦口区江北新区星驰路 | ||||
2023年8月 | 45.62 | |||||||||
2023年9月 | 22.81 | |||||||||
2023年10月 | 7.60 | |||||||||
2023年11月 | 22.81 | |||||||||
2023年12月 | 22.81 | |||||||||
小计 | 188.40 | 224.29 | ||||||||
6 | 青海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2023年1月-11月 | 利肺片 | 135.00 | 2023年1月 | 34.56 | -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西宁市城北去生物科技园区纬一路 | 否 |
2023年5月 | 39.33 | |||||||||
2023年6月 | 39.33 | |||||||||
2023年11月 | 39.33 | |||||||||
小计 | 135.00 | 152.55 | ||||||||
7 | 上海汇丰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 | 2023年1月-11月 | 利肺片 | 106.53 | 2023年2月 | 15.05 | 16.52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上海市普陀区华联路 | 否 |
2023年3月 | 41.38 | |||||||||
2023年4月 | 37.62 | |||||||||
2023年7月 | 37.62 | |||||||||
2023年11月 | 22.57 | |||||||||
2023年12月 | 7.52 | |||||||||
小计 | 106.53 | 161.77 | ||||||||
8 | 青海康之源药业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3月 | 利肺片 | 54.96 | 2023年1月 | 62.10 | -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迎新路食品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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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时间 | 商品名称 | 销售金额 不含税) | 回款时间 | 回款金额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发货地址 | 收货地址 | 是否23年新增客户 |
保健品聚集区 | ||||||||||
9 | 青海灵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23年1月-3月 | 利肺片 | 54.48 | 2023年1月 | 61.56 | -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三路 | 否 |
10 | 上海汇仁医药有限公司 | 2023年2月-5月 | 利肺片 | 29.96 | 2023年1月 | 18.81 | 15.05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上海市杨浦区共青路 | 否 |
2023年3月 | 15.05 | |||||||||
2023年12月 | 18.81 | |||||||||
小计 | 29.96 | 52.67 | ||||||||
11 | 华润青海医药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 | 利肺片 | 29.51 | 2023年1月 | 33.35 | -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西宁经济开发区峡口路新材料产业园 | 否 |
12 | 连云港赣榆医药有限公司 | 2023年3月-12月 | 利肺片 | 27.76 | 31.08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连云港市赣榆经济开发区珠海路 | 否 | ||
13 | 青海省新绿洲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2月 | 利肺片 | 22.70 | 2023年1月 | 27.80 | -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 | 否 |
14 | 北京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2月 | 利肺片 | 4.61 | 5.21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北京市大兴区大兴经济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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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时间 | 商品名称 | 销售金额 不含税) | 回款时间 | 回款金额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发货地址 | 收货地址 | 是否23年新增客户 |
开发区广平大街 | ||||||||||
15 |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2月 | 利肺片 | 3.95 | 6.70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东街 | 否 | ||
16 | 北京科园信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 | 利肺片 | 1.98 | 2.23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北京市丰台区看丹乡杨树庄看杨路 | 是 | ||
17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 | 利肺片 | 0.66 | 4.47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北京市石景山双峪路 | 否 |
上述客户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本 | 实际控制人 | 与公司开始合作时间 | 主要业务联系人 |
1 | 上海上药雷允上医药有限公司 | 2016年 | 15000万元 | 国有 | 2020年 | 董* |
2 | 青海贵生医药有限公司 | 2019年 | 2000万元 | 张** | 2021年 | 张** |
3 | 上药控股有限公司 | 2010年 | 500000万元 | 国有 | 2020年 | 陆** |
4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 | 200000万元 | 国有 | 2022年 | 陆* |
5 | 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993年 | 3302.7万元 | 国有 | 2022年 | 朱* |
6 | 青海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1996年 | 1000万元 | 国有 | 2021年 | 刘* |
7 | 上海汇丰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 | 1988年 | 3300万元 | 国有 | 2021年 | 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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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本 | 实际控制人 | 与公司开始合作时间 | 主要业务联系人 |
8 | 青海康之源药业有限公司 | 2016年 | 1000万元 | 庄** | 2021年 | 霍** |
9 | 青海灵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03年 | 1019万元 | 谢* | 2021年 | 谢** |
10 | 上海汇仁医药有限公司 | 2002年 | 3000万元 | 陈** | 2020年 | 吴** |
11 | 华润青海医药有限公司 | 2019年 | 3000万元 | 国有 | 2021年 | 山** |
12 | 连云港赣榆医药有限公司 | 1990年 | 800万元 | 孙** | 2021年 | 万* |
13 | 青海省新绿洲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00年 | 11210万元 | 赵* | 2021年 | 张** |
14 | 北京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 2000年 | 75592万元 | 国有 | 2023年 | 齐* |
15 |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00年 | 919170.3356万元 | 国有 | 2022年 | 韩** |
16 | 北京科园信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 1999年 | 3330万元 | China Health System Ltd. | 2023年 | 刘** |
17 |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997年 | 29170.712万元 | 国有 | 2022年 | 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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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公司控股股东与上述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近5年是否存在业务关系或资金往来,上述主体生产经营是否由公司职工或公司控股股东职工实际控制,公司及控股股东员工是否在上述主体任职,上述交易结算资金是否由公司流出公司控股股东与上述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近5年不存在业务关系或资金往来,公司职工或公司控股股东职工无实际控制上述主体生产经营,公司及控股股东员工无在上述主体任职,不存在上述交易结算资金由公司流出的情况。
2. 3)公司中成药的采购及销售模式,结合中成药的货物流转、资金流转情况,说明公司在相关交易中的角色,结合上述问题说明公司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的合理性
公司2023年中成药业务主要为利肺片的采购和销售。利肺片是处方药,属于国家医保品种,主要在医院销售,少部分在可以销售处方药的诊所和药店销售,经营模式主要为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经营计划,与关联方三普药业签订有关协议、向其采购产品,然后通过与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 批发、零售)、专门从事药品配送和销售的医药商业公司合作,由其向医院、诊所或药店销售。在货物流转方面,三普药业根据与我公司签署的有关协议组织安排生产,生产完毕检验合格后交到我公司的仓库,我公司验收合格后再根据与医药商业公司有关协议的约定发货;在资金流转方面,医药商业公司在收到公司的货物并验收合格后,根据协议的约定与我公司结算,公司根据采购金额与三普药业进行结算。
在该业务中,我公司主要开展市场开拓、销售的工作,包括利用自身的市场资源开展实施药品招投标的工作,并统筹市场价格体系;开发和选择优质医药商业公司,与其开展合作洽谈和确定协议条款,并按照协议约定发货、回款;招募合格的区域推广商并进行管理、考核其工作成果、支付有关的推广费用。
公司向客户销售利肺片,于客户取得利肺片控制权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 《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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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公司利肺片的客户均为药品经营企业,成为这些客户的合格供应商,需要完成首营资质建档 即公司具备从事药品经营合法、合规的全部资质)后,与客户订立药品《购销合同》,各方按约定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
公司 卖方)与客户 买方)订立药品 《购销合同》,明确约定购销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款、交 提)货时间、交付的方式及风险的承担、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质量技术标准、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违约责任及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该合同满足收入准则第五条规定的全部条件,公司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2017年修订) 以下称 新收入准则”),公司关于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如下:
销售商品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不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三个条件,所以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在到货验收完成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具体为:
中成药: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方式,公司将商品发送至客户指定的地址,客户在核实数量及商品外观进行签收后,符合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条件,此时确认销售收入。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公司在销售商品时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当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时,应当按照全部已收或应收对价确认收入,否则,则按照代理人的处理方式,按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或者按照已收或应收总价扣除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确认收入。
根据新收入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当存在第三方参与企业向客户提供商品时,企业向客户转让特定商品之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应当作为主要责任人。企业作为主要责任人的情形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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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自该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这里的商品或其他资产也包括企业向客户转让的未来享有由其他方提供服务的权利。
2)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
3)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合同约定的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公司自三普药业购入利肺片等商品后,再通过公司的销售渠道向客户销售,符合应用指南规定的第(1)种情形。
新收入准则第四条规定: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关于商品控制权的判断,新收入准则应用指南中规定: 实务中,企业在判断其在向客户转让特定商品之前是否已经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不应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进行判断,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
1)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该主要责任包括就特定商品的可接受性 例如,确保商品的规格满足客户的要求)承担责任等。
2)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当企业在与客户订立合同之前已经购买或者承诺将自行购买特定商品时,这可能表明企业在将该特定商品转让给客户之前,承担了该特定商品的存货风险,企业有能力主导特定商品的使用并从中取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3)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企业有权决定与客户交易的特定商品的价格,可能表明企业有能力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公司在利肺片等商品的销售中,符合准则规定的在向客户转让特定商品之前已经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包括:
1.公司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公司与客户的销售合同明确合同履约义务,明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款、交 提)货时间、交付的方式及风险的承担、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质量技术标准、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违约责任及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等。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均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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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公司依据自身的销售计划,向三普药业采购利肺片等商品,公司存在主动 囤货”行为,并承担与该存货相关的公允价值变动、实物毁损灭失、滞销积压等风险和收益,由公司自主决定销售给哪个客户,以及与该客户自主谈判确定销售合同的条款。
3. 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利肺片等商品的销售价格完全由公司与客户协商确定 符合国家药品定价规定),供应商 三普药业)不参与或影响商品的价格。即在持有存货期间,公司不仅有权决定卖给谁,也有权决定以什么价格出售,且承担了全部源自客户的信用风险。
综上,对于利肺片等商品的销售业务中,公司应作为主要责任人,其商品销售收入按总额法确认符合新收入准则的规定。
2. 4)2024年3月公司因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被媒体集中报道,请公司说明酒水业务线下经营情况,包括目前尚未营业的门店数量、正常营业的门店数量,3月和4月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同比、环比情况,并充分提示酒水业务持续经营的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2024年3月15日有关媒体对公司个别员工在销售听花酒过程中的不当行为进行报道后,公司要求各子公司及经销商除对部分老客户外,立即暂时停止有关经营活动以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工作和开展内部自查、自纠工作。2024年4月25日,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司子公司成都听花盛世贸易有限公司在销售听花系列白酒的过程中,使用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和 听花”酒未经核实的用户评价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违反了我国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停止其违法宣传行为,并处以罚款人民币 180 万元;2024年6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同的法律规定对公司子公司北京听花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停止有关违法行为、罚款80万元的行政处罚。公司及子公司对上述处罚予以诚恳的接受,同时由于公司内部整改工作已完成、听花酒不存在质量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问题,有关经营工作自5月份开始已有序恢复。
公司在上述时间段内为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主动暂时停止了有关产品的经营,因此2024年3月16日到4月30日间,公司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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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业务只向部分老客户进行销售,3月份销售数量为1335瓶、销售金额为511.63万元 不含税),同比下降43.26%、环比增加62.87%;4月份销售数量为156瓶、销售金额为42.56万元 不含税),同比下降90.77%、环比下降91.68%。截至本回复日,公司大健康板块的业务未受相关媒体报道的影响,经营正常;酒水销售业务方面,除3家拟解约的经销商及其门店外,公司自营及签约经销商的经营活动 含16家门店)已全部恢复经营,渠道开拓、招商工作也在有序推进。后续公司将根据原定的生产经营计划 详见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有关内容)开展工作,充分吸取有关的经验教训,在完成有关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销售行为,积极消除媒体相关报道带来的不利影响,努力实现提升整体经营业绩、大幅缩减亏损的经营目标,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但由于目前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依然复杂多变,可能会对国内行业、市场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国内酒类市场竞争激烈,行业分化、调整趋势明显,而目前公司酒水业务产品品牌新、产品创新性强,消除有关媒体报道的影响需要一定的时间和努力,可能导致公司经营计划受到影响、经营目标无法完全实现,进而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结论:
针对公司各类业务营业收入和应收账款,审计工作中实施了包括检查合同、发货单、发票、往来款项、函证、对重点客户进行实地走访或访谈等较为全面、详细的核查程序,并关注了期后销售情况。
针对本年酒水收入,核查了各类客户业务类型、业务模式、收入确认的标准以及结算方式等,分析了公司酒水收入与上年变化的原因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异常,以及公司收入季节性波动的合理性、恰当性。对主要客户通过查询客户的信用公示信息、查阅公司近几年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等以识别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交易实质。
本年审计中,选取了19家重点客户“(主要是经销商)进行了实地走访,对部分经销商进行了视频、电话访谈,实地走访及视频、电话访谈的客户销售收入占全部酒水收入80.4%。通过实施现场观察和访谈程序,核实客户的真实性及关联关系,核实客户的往来款项、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核实其他来自公司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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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与来自客户信息的一致性。实地走访中,我们了解了客户的名称、住所、经营办公地址、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股东情况等基本信息;了解了客户的主营业务、经营地区、市场定位情况等业务状况;了解了包括公司与客户开始合作时间、交易的内容、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结算方式、信用期限、对账方式、产品运输方式、验收方式、本年的交易金额、产品定价方式,合同履行情况、款项支付方式,是否存在第三方付款等与公司的合作情况,并询问了客户对公司合作情况的评价。审计人员取得走访客户的存货进销存明细表,对截至走访日的存货实施核对盘点;了解其2023年末的存货情况,并据此判断经销商的整体销售情况;取得部分客户的银行流水进行检查,选取部分客户的客户实施了询问、检查收款单据,检查订、发货记录,微信记录等进一步程序。针对冬虫夏草销售收入,核查了每笔业务的销售类别、销售价格以及信用政策、结算方式等,分析了公司冬虫夏草收入较上年、本年每季度变化的原因是否合理,以及公司收入季节性波动的合理性、恰当性。对个人客户,通过访谈了解其与青海春天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交易实质;对法人客户,通过查询客户的信用公示信息、股权架构等以识别其关联关系以及交易实质。对吉瑞堂“(澳门)贸易有限公司及澳门复一堂科技药业有限公司,除上述程序外,项目组还访谈了其主要负责人,并取得澳门复一堂科技药业有限公司一批次产品生产的全过程视频和照片。针对中成药利肺片销售收入,核查了每单业务的销售类别、销售价格以及信用政策、结算方式等,对重要客户的主要经办人进行电话访谈。实施了将本年的收入、毛利率等与上年数据进行比较,分析产品销售的结构、价格以及毛利率变动是否异常,各期之间是否存在重大波动等实质性分析程序,以确认本年收入实现增长的合理性。对于关联关系,我们了解了公司的股东及董监高是否在客户处任职或担任股东,客户的股东及董监高是否在公司任职或担任股东;公司的关键经办人员及客户关键经办人员是否与公司或者客户存在关联关系;关注了公司是否存在客户及供应商相同的情况。
通过实施上述核查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各类业务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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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与上述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业务关系或资金往来,公司职工或公司控股股东职工无实际控制上述主体生产经营,公司及控股股东员工无在上述主体任职,不存在上述交易结算资金由公司流出的情形。
公司中成药-利肺片目前的经营模式为:青海春天根据自身销售计划和订单情况,向关联方三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三普药业”)下达订单,三普药业根据订单要求的规格和数量,按生产工艺、质量标准要求生产合格的产品,通过双方质检验收后移交青海春天药品仓库。青海春天与三普药业签订药品 购销合同》,向三普药业采购合格的利肺片后,通过自身开发的客户-专业医药商业公司进行销售。公司关于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如下:
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在到货验收完成时点确认收入:
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中成药: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方式,公司将商品发送至客户指定的地址,客户在核实数量及商品外观进行签收后,符合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条件,此时确认销售收入。
青海春天“(卖方)与客户“(买方)订立药品“ 购销合同》,明确约定购销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款、交“(提)货时间、交付的方式及风险的承担、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质量技术标准、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违约责任及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该合同满足“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称“ 收入准则”)第五条规定的全部条件,青海春天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根据收入准则的规定:公司在销售商品时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当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时,应当按照全部已收或应收对价确认收入,否则,则按照代理人的处理方式,按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或者按照已收或应收总价扣除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确认收入。
青海春天在利肺片等商品的销售中,符合收入准则规定的在向客户转让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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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之前已经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包括:
—青海春天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青海春天与客户的销售合同明确合同履约义务,明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款、交“(提)货时间、交付的方式及风险的承担、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质量技术标准、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违约责任及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等。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均由青海春天承担。—青海春天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青海春天依据自身的销售计划,向三普药业采购利肺片等商品,公司存在主动“ 囤货”行为,并承担与该存货相关的公允价值变动、实物毁损灭失、滞销积压等风险和收益,由青海春天自主决定销售给哪个客户,以及与该客户自主谈判确定销售合同的条款。
—青海春天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利肺片等商品的销售价格完全由青海春天与客户协商确定“(符合国家药品定价规定),供应商“(三普药业)不参与商品的定价。即在持有存货期间,青海春天不仅有权决定卖给谁,也有权决定以什么价格出售,且承担了全部源自客户的信用风险。
综上,我们认为,对于利肺片等商品的销售业务中,青海春天应作为主要责任人,其商品销售收入按总额法确认符合收入准则的规定。
3.年报披露,公司2023年末存货余额为2.97亿元,其中原材料1.87亿元、库存商品8352.73万元、合同履约成本603.65万元、发出商品1226.87万元,公司本年存货跌价准备7868.24万元,计提比例20.93%,去年同期为21.54%,公司本年酒水业务发展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不升反降。
请公司补充披露: 1)分业务类型、产品列示公司2023年末存货名称、数量、采购时间、期末余额、减值准备、存放地等,如存在虫草存货,请列示虫草存货的数量、等级、采购时间、采购对象等,并说明是否存在高低等级存货之间重分类的情况; 2)列示发出产品情况,包括商品内容、数量、交易对方名称、出库地址、收货地址、出库时间、签收时间、对应收入确认情况等,并结合公司相关业务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说明是否存在推迟确认收入的情况; 3)分业务类型、产品列示存在减值的存货情况,包括名称、数量、减值迹象表现等,并结合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和市场价格,说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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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 1)分业务类型、产品列示公司2023年末存货名称、数量、采购时间、期末余额、减值准备、存放地等,如存在虫草存货,请列示虫草存货的数量、等级、采购时间、采购对象等,并说明是否存在高低等级存货之间重分类的情况2023末,公司分业务类型的存货名称、数量、采购时间、期末余额、减值准备、存放地情况如下:
单位:克、盒、瓶、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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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型 | 存货类别 | 产品名称 | 数量 | 采购时间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存放地 |
冬虫夏草 | 原材料 | 冬虫夏草 | 2,016,614 | 2018-2023年 | 25,512.81 | 6,829.17 | 18,683.64 | 公司西宁厂区专用冷库;西宁玖鹰、临夏八坊、玉树西杭三个虫草交易市场;成都荷花池中药材市场;广州国际医药展贸中心 |
库存商品 | 瓶装冬虫夏草 | 74,802 | 自行生产 | 1,080.61 | 185.08 | 895.53 | 公司西宁厂区低温成品库 | |
库存商品 | 冬虫夏草 粗碎) | 12,580 | 自行生产 | 251.29 | - | 251.29 | ||
周转材料 | 包装物 | 2016年及以前 | 670.32 | - | 670.32 | 公司互助厂区库房 | ||
周转材料 | 低值易耗品 | 2023年 | 9.83 | - | 9.83 | 公司厂区仓库 | ||
周转材料 | 印刷品 | 2018年及以前 | 10.81 | 10.81 | - | 公司成都仓库 | ||
周转材料 | 店铺物料 | 2016年及以前 | 843.18 | 843.18 | - | 公司互助厂区库房 | ||
合计 | 2,103,996 | 28,378.84 | 7,868.24 | 20,510.60 | ||||
中成药 | 库存商品 | 利肺片 | 257,040 | 2023年 | 224.32 | - | 224.32 | 公司西宁厂区成品库 |
发出商品 | 利肺片 | 17,460 | 2023年 | 14.37 | - | 14.37 | 发出商品 | |
合计 | 274,500 | 238.69 | - | 238.69 | ||||
酒水 | 库存商品 | 白酒 | 120,449 | 2020-2023年 | 4,812.93 | - | 4,812.93 | 公司西宁、成都、宜宾、北京仓库;成都、北京体验店、电商仓库 |
库存商品 | 白酒 | 5,521 | 2022-2023年 | 288.27 | - | 288.27 | ||
库存商品 | 白酒 | 4,721,312 | 2018-2020年 | 1,880.38 | - | 1,880.38 | 公司西宁、成都、宜宾仓库及电商仓库 | |
发出商品 | 白酒 | 31,735 | 2020-2023年 | 1,212.50 | - | 1,212.50 | 发出商品 | |
周转材料 | 包装物 | 2022-2023年 | 30.54 | - | 30.54 | 公司成都、宜宾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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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型 | 存货类别 | 产品名称 | 数量 | 采购时间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存放地 |
周转材料 | 印刷品 | 2022-2023年 | 2.13 | - | 2.13 | 公司宜宾仓库 | ||
周转材料 | 促销品 | 2022-2023年 | 89.02 | - | 89.02 | 公司宜宾仓库 | ||
周转材料 | 店铺物料 | 2023年 | 2.75 | - | 2.75 | 公司成都仓库 | ||
周转材料 | 低值易耗品 | 2023年 | 39.76 | - | 39.76 | 公司成都、宜宾仓库、办公楼库房 | ||
合同履约成本 | 2022-2023年 | 603.65 | - | 603.65 | ||||
合计 | 4,879,017.00 | 8,961.93 | - | 8,961.93 | ||||
总计 | 37,579.47 | 7,868.24 | 29,7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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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原材料-冬虫夏草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存货名称 | 等级 | 数量(克)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冬虫夏草-01 | 一级 | 289,270.20 | 47,642,112.24 | 47,642,112.24 | |
冬虫夏草-02 | 二级 | 678,265.80 | 91,565,883.00 | 8,999,967.52 | 82,565,915.48 |
冬虫夏草-03 | 三级 | 467,113.00 | 58,376,625.00 | 21,725,656.91 | 36,650,968.09 |
冬虫夏草-04 | 四级 | 581,965.00 | 57,543,500.43 | 37,566,125.51 | 19,977,374.92 |
合计 | 2,016,614.00 | 255,128,120.67 | 68,291,749.94 | 186,836,370.73 |
公司上述冬虫夏草存货采购于2018-2023年度,皆是按统货进行采购,没有等级划分,公司的冬虫夏草均采取专业的储存方法,以保证货物的品质,并按期进行质量检测。公司于2023年8-10月根据经营需要对库存冬虫夏草完成了拣选分等级后,按新的等级、新的批次分别重新入库,并且于2023年11-12月对外销售了部份冬虫夏草,所以目前库存的冬虫夏草中难以区分原采购的具体年限和数量。经第三方机构检测和公司内部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上述存货质量均符合国家冬虫夏草质量标准。冬虫夏草作为农产品,采购对像均为虫草产区牧户,2018-2023年公司虫草供应商明细如下:
年度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供应商 | 索南**、李**、桑周**、李**、赵**、扎*、多**、季**、梁**、宋**、仁增**、多杰*、鲍*、卢**、孟** | 宋**、梁**、扎*、卢**、赵**、鲍*、李**、仁增**、季**、李**、周**、多杰*、索南**、孟**、魏* | 卢**、周**、李**、魏*、任*、赵**、季**、任*、桑杰*、王**、王** | 魏*、李**、季**、赵**、旦正**、尕**、李**、杨**、任*、丁** | 任*、杨**、杨** | 李**、马**、卢**、杨** |
公司的冬虫夏草存货一直沿用冬虫夏草纯粉片的原材料的管理方式,均为未分级的统货,但虫草销售根据品相的不同销售价格相差极大,公司决定对冬虫夏草存货进行分级调整,公司于2023年7月16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作出如下决议:
为满足冬虫夏草市场销售分级的要求、提高销售效率,降低库存,经参会人员充分讨论,同意仓储部和销售部根据冬虫夏草批发市场的相关分级标准和公司有关存货管理制度,对公司库存冬虫夏草原草进行分级、分类拣选后,重新办理入库,后期采购、销售均按分级后的标准进行。全部工作必须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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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期完成分级拣选工作,并根据市场价格调研报告和综合往年销售行情走势确定价格、重新办理入库,后期根据四个级次分别销售及结转成本。公司对虫草存货拣选分级后,有利于更合理进行虫草存货的管理和销售业务的核算,不存在高低等级存货之间重分类的情况。
3. 2)列示发出产品情况,包括商品内容、数量、交易对方名称、出库地址、收货地址、出库时间、签收时间、对应收入确认情况等,并结合公司相关业务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说明是否存在推迟确认收入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发出商品余额1,226.87万元,明细如下:
序号 | 品名 | 金额 万元) | 交易对方名称 | 出库地址 | 收货地址 | 出库时间 | 签收时间 | 收入确认 时间 |
1 | 利肺片 | 11.85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西宁厂区成品库 | 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 | 2023-12-27 | 2024-1-2 | 2024年1月 |
2 | 利肺片 | 2.52 | 上海汇丰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西宁厂区成品库 | 上海市普陀区华联路 | 2023-12-27 | 2024-1-2 | 2024年1月 |
3 | 白酒 | 56.35 | 黑龙江白木文化有限公司 | 公司宜宾 仓库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与赣水路交口 | 2023-12-29 | 2024-1-2 | 2024年1月 |
4 | 白酒 | 18.42 | 苏州市姑苏品亿樽百货商贸有限公司 | 公司宜宾 仓库 | 苏州市城北东路 | 2023-12-29 | 2024-1-2 | 2024年1月 |
5 | 白酒 | 13.84 | 苏州金独花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宜宾、成都仓库 | 苏州工业园区国宾路一号凯宾斯基酒店 | 2023-12-29 | 2024.1.1-1.2 | 2024年1月 |
6 | 白酒 | 50.97 | 上海霆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成都 仓库 | 上海市静安区广中西路 | 2023-12-29 | 2024-1-2 | 2024年1月 |
7 | 白酒 | 65.13 | 烟台融裕商贸有限公司 | 公司成都 仓库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 | 2023-12-29 | 2024-1-2 | 2024年1月 |
8 | 白酒 | 20.96 | 成都听花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宜宾 仓库 | 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环球汇 | 2023-12-26 | 2023-12-29 | 2024年1月 |
9 | 白酒 | 2.62 | 成都听花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成都 仓库 | 成都市双流区黄河中路二段 | 2023-12-27 | 2023-12-28 | 2024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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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名 | 金额 万元) | 交易对方名称 | 出库地址 | 收货地址 | 出库时间 | 签收时间 | 收入确认 时间 |
10 | 白酒 | 921.83 | 成都听花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成都、宜宾仓库 | 成都市邛崃市高埂街道斜江社区 | 2023-12-27 | 2023-12-30 | 2024年1月 |
11 | 白酒 | 62.38 | 成都听花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宜宾仓库 | 成都市邛崃市高埂街道斜江社区 | 2023-12-29 | 2023-12-31 | 2024年1月 |
合计 | 1,226.87 |
上述中成药-利肺片以及酒水销售业务均属于销售商品合同,具体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如下: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不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三个条件,所以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在到货验收完成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1、中成药: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方式,公司将商品发送至客户指定的地址,客户应当在收货时对货物的数量和外包装等相关情况现场核查,客户在核实数量及商品外观进行签收后,符合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条件,此时确认销售收入。
2、公司的酒水经销商均为预收货款进行销售,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方式,公司收到货款后,将商品发送至经销商或经销商指定的地址,经销商应当在收货时对货物的数量和外包装等相关情况现场核查。经销商在核实数量及商品外观进行签收后,能够获取其全部经济利益 包括非商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其他损失),表明其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因此,经销商收到货物并在物流单 发货单)中签收时确认收入实现。
上述1-2项利肺片以及3-7项酒水销售,均为于2023年12月31日尚未经客户到货签收之存货,故在发出商品列报,于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实现,计入2024年1月收入。
上述8-11项酒水销售,系公司12月与经销商成都听花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 经销协议特供订单),收取货款,向其发货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签收,公司于2023年12月确认收入实现。年报审计时,会计师经对成都听花令合同、订单、发货单、收款情况进行核查,并实施函证及实地走访程序,成都听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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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相关收入确认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和方法,销售业务真实。但会计师认为,公司主要酒水销售模式为根据经销商购入酒水的实际动销率情况,向经销商分批量、多批次销售酒水,但对成都听花令的一次销售量较大,且在2023年12月下旬集中发货,与公司与其他经销商的销售模式不完全一致,存在集中发货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提出审计调整冲回公司于12月发货确认的销售收入2,654.83万元,相关存货调整计入发出商品列报。经沟通后公司同意会计师意见,调整后于2024年1月确认成都听花令相关收入2,654.83万元,该收入包括在公司2024年1季度报告酒水收入中。
上述发出商品及相关收入确认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各项业务实际情况,不存在推迟确认收入的情况。
3. 3)分业务类型、产品列示存在减值的存货情况,包括名称、数量、减值迹象表现等,并结合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和市场价格,说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如3 1)存货情况所述,公司中成药及酒水业务板块存货无产生减值的情况,产生减值迹象的存货均为冬虫夏草业务板块部分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冬虫夏草、部分瓶装冬虫夏草、周转材料中原 极草”专卖店店铺物料及部分过时印刷品,本期存货跌价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项目 | 存货名称 | 数量 克) | 期初跌价准备余额 | 本期计提 | 本期销售转销 | 期末跌价准备余额 |
原材料 | 冬虫夏草 | 2,016,614.00 | 8,114.31 | 164.31 | 1,449.45 | 6,829.17 |
库存商品 | 瓶装冬虫夏草 | 45,375.00 | 185.79 | 0.72 | 185.08 | |
周转材料 | 印刷品 | 10.81 | 10.81 | |||
周转材料 | 店铺物料 | 843.18 | 843.18 | |||
合计 | 2,061,989.00 | 9,154.09 | 164.31 | 1,450.16 | 7,868.24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以账面价值与期末存货按估计售价减去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确认可变现价值对比计算。针对冬虫夏草存货,年审会计师与公司管理层一起,分别走访了西宁本地、成都、甘肃临夏、玉树、广州等主产、销区虫草市场,对不同冬虫夏草市场的价格、销售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经了解及询价,市场上一级冬虫夏草价格在每市斤10万元-13万元,二级价格为6-9万元/市斤,三级价格为4-5.5万元/市斤,四级价格在2万元/斤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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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不同地区虫草市场走访询价,结合公司存货状况以及实际销售情况,依据谨慎性原则,确认公司各等级冬虫夏草估计售价如下:
单位:克、元/克
等级 | 物料号 | 期末数量 | 入库单价 | 估计售价 |
一级 | C231023-01 | 289,270.20 | 164.70 | 200 |
二级 成色好) | C231023-02 | 346,331.80 | 135.00 | 140 |
二级 成色中等) | C231023-02 | 331,934.00 | 135.00 | 110 |
三级 | C231023-03 | 467,113.00 | 124.97 | 80 |
四级 | C231023-04 | 581,965.00 | 98.88 | 35 |
经测算,本期末冬虫夏草存货需增加计提164.3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存货盘点制度,每月、季、年末均对存货实施盘点,确认其状况以及账实相符情况,并于期末实施存货期末计价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测试过程合理,计提金额恰当,符合公司存货的实际情况。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结论:
1.针对存货,我们实施了分析、监盘、发出计价测试、存货出、入库截止测试等程序,合理保证青海春天期末存货的真实性、准确性。实施了存货期末计价测试,分别对有合同部分的存货和无合同部分的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检查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依据、方法是否合理,前后各期是否一致,计算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由于公司的存货主要为冬虫夏草,价值高且存货周转率较低,项目组在全面监盘、复盘以确认其存在性的基础上,查阅了专业机构出具的“ 检测报告》,实地走访虫草市场、现场访谈了公司的客户,通过专业网站查询了相关存货价格趋势,对冬虫夏草市场的价格、整体经营情况进行较为详尽的调查了解。根据了解的情况重新计算了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并与公司相关账务处理进行了核对分析。
公司的冬虫夏草存货一直沿用冬虫夏草纯粉片的原材料的管理方式,均为未分级的统货,但虫草销售根据品相的不同销售价格相差极大,公司决定对冬虫夏草存货进行分级调整。审计中我们关注到,公司于2023年7月16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作出如下决议:为满足冬虫夏草市场销售分级的要求、提高销售效率,降低库存,经参会人员充分讨论,同意仓储部和销售部根据冬虫夏草批发市场的相关分级标准和公司有关存货管理制度,对公司库存冬虫夏草原草进行分级、分类拣选后,重新办理入库,后期采购、销售均按分级后的标准进行。全部工作必须于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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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前完成。公司各部门按期完成分级拣选工作,并根据市场价格调研报告和综合往年销售行情走势确定价格重新办理入库,自2023年11月1日起根据四个级次分别销售及结转成本。
本年审计中针对冬虫夏草存货,在期末盘点确认其数量的情况下,复核了公司当期购进、销售、领用、拣选出库、拣选损耗、选后入库、各级次原草入库赋价等全流程账务处理,并根据业务实质和测算结果,提出调整建议。根据询问、了解、测算和检查分析,我们认为,公司对虫草存货拣选分级后,有利于更合理进行虫草存货的管理和销售业务的核算,不存在高低等级存货之间重分类的情况。
2.针对发出商品,我们取得了发出商品明细表,核对结算单位名称、有关的合同、协议、订单、出库单、发运单等凭证,分析交易实质,检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关注期后结转销售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发出商品退回等情形。
经实施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公司期末发出商品余额可以确认,在期后客户签收时点确认收入符合相关规定。需要说明的是,年报审计中我们关注到,“2023年12月,公司与经销商成都听花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听花令)签订购销合同“(经销协议特供订单),收取货款后,向其陆续发货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签收,公司据此于2023年12月确认收入实现。经了解,公司主要酒水销售模式为根据经销商购入酒水的实际动销率情况,向经销商分批量、多批次销售酒水,但对成都听花令的一次销售量较大,且在2023年12月下旬集中发货,与公司与其他经销商的销售模式不完全一致。经检查与成都听花令酒的销售合同、订单、发货单、收款情况,并实施函证以及重要客户实地走访等审计程序,综合分析判断其销售业务真实,但存在集中发货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经与公司沟通,调整冲回公司于12月确认的该项销售收入2,654.83万元,相关存货成本1,267.17万元调整计入发出商品列报。期后公司于2024年1月确认对成都听花令的销售收入2,654.83万元,公司对成都听花令相关营业收入的确认符合该笔交易的业务实质,符合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不存在推迟确认收入的情况。
3.“2023年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存货账面余额为37,579.4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为7,868.24万元。存货账面价值较高,存货期末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跌价准备的计量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为此我们将存货期末计价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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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关键审计事项。针对存货期末计价,我们实施的主要程序包括:
(1)对青海春天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进行评估。
(2)对青海春天存货实施监盘及复盘,检查存货的数量及状况等。
(3)取得相关检测机构报告,评估青海春天期末主要存货是否符合质量合格标准。
(4)取得青海春天存货进销存明细表,结合存货周转情况,分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合理。
(5)走访相关交易市场,了解青海春天主要存货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和价格走势,考虑存货状况受市场价格影响的程度。
(6)获取青海春天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执行存货减值测试,检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变化情况等,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7)检查与存货期末计价相关的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与披露是否充分、适当。
针对冬虫夏草存货,项目组在全面监盘、复盘以确认其存在性的基础上,查阅了专业机构出具的“ 检测报告》,通过专业网站查询了相关存货价格趋势;与公司管理层一起,分别走访了西宁本地、成都、甘肃临夏、玉树、广州等主产、销区虫草市场,对不同冬虫夏草市场的价格、销售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经了解及询价,市场上一级冬虫夏草价格在每市斤10万元-13万元,二级价格为6-9万元/市斤,三级价格为4-5.5万元/市斤,四级价格在2万元/斤左右。根据了解的情况结合盘点中关注到存货的实际状况,依据谨慎性原则按市场价格的低限确认估计售价,减去销售所必需的预计费用重新计算了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并与公司相关账务处理进行了核对分析,期末冬虫夏草存货需计提164.3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存货盘点制度,每月、季、年末均对存货实施盘点,确认其状况以及账实相符情况,并于期末实施存货期末计价测试。本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测试过程合理,计提金额恰当,符合公司存货的实际情况。
4、年报披露,2020年至2023年,公司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3162.83万元、3464.52万元、65.68万元和67.03万元,同比变动比例分别为-48.15%、
9.54%、-98.10%和2.06%;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5593.31万元,同比减少6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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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上海艺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期末余额390.35万元,烟台善欣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期末余额5204.11万元,北京听花心钦酒业有限公司-1.15万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余额分别为1.52亿元、7733.55万元、5614.43万元和3306.76万元,同比变动分别为-24.78%、-49.06%、-27.40%和-41.1%,公司对外股权投资连年损失,拖累公司业绩,预付投资款余额1亿元4年未结算,相关安排缺乏商业合理性,存在较高资金占用风险。
请公司补充披露: 1)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名称、金额、购买时间、历年及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底层资产情况等; 2)上述长期股权投资的的主要内容,包括投资时间、持股占比、其他股东名称及实际控制人、历年主要财务数据、历年投资收益、投资的主要底层资产名称、每项资产投资金额等;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主要内容,投资时间、持股占比、其他股东名称及实际控制人、历年主要财务数据、历年及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投资的主要底层资产情况等; 4)公司前期披露,由于受消费萎缩、消费场景缺失等外部环境的影响,公司在相关产品销售方面未达到约定的条件,因此未对投资预付款进行结算,本年年审会计师称公司酒水业务发展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请公司说明公司产品销售是否可能达到预付投资款结算条件,如否,公司计划何时收回相关款项; 5)公司投资款是否流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或通过其他渠道流向公司客户再回流公司。回复:
4. 1)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名称、金额、购买时间、历年及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底层资产情况
2020年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主要内容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 上期末余额 | 购买金额 | 赎回金额 本金) | 本期末余额 | ||
本金 | 公允价值变动 | 本金 | 公允价值变动 | |||
万家现金宝 | - | 4,062.15 | 4,000.00 | 62.15 | 0.69 | |
乾元-日鑫月溢”(按日)开放式理财产品 | - | 3,700.00 | 3,70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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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上期末余额 | 购买金额 | 赎回金额 本金) | 本期末余额 | ||
本金 | 公允价值变动 | 本金 | 公允价值变动 | |||
步步生金8699 | - | 7,940.00 | 7,940.00 | - | - | |
七天通知存款 | - | 800.00 | 800.00 | - | - | |
陕国投创元2号理财 | - | 20,000.00 | 19,800.00 | 200.00 | - | |
天天利滚利第2期 | 6,100.00 | 700.00 | 6,800.00 | - | - | |
结构性存款 | - | 1,000.00 | 1,000.00 | - | - | |
EB1669-阳光碧机构盈 | - | 2,158.00 | 2,158.00 | - | - | |
朝招金7007 | - | 2,900.00 | - | 2,900.00 | - | |
合计 | 6,100.00 | 43,260.15 | 46,198.00 | 3,162.15 | 0.69 |
2021年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主要内容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 上期末余额 | 购买金额 | 赎回金额 本金) | 本期末余额 | ||
本金 | 公允价值变动 | 本金 | 公允价值变动 | |||
万家现金宝 | 62.15 | 0.69 | 0.36 | - | 62.50 | 2.02 |
乾元-日鑫月溢”(按日)开放式理财产品 | - | - | 1,000.00 | 1,000.00 | - | - |
陕国投创元2号理财 | 200.00 | - | - | 200.00 | - | - |
EB1669-阳光碧机构盈 | - | - | 5,700.00 | 5,700.00 | - | - |
朝招金7007 | 2,900.00 | - | 76,300.00 | 77,700.00 | 1,500.00 | - |
农银时时付 | - | - | 10,400.00 | 8,500.00 | 1,900.00 | - |
合计 | 3,162.15 | 0.69 | 93,400.36 | 93,100.00 | 3,462.50 | 2.02 |
2022年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主要内容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 上期末余额 | 购买金额 | 赎回金额 本金) | 本期末余额 | ||
本金 | 公允价值变动 | 本金 | 公允价值变动 | |||
万家现金宝 | 62.50 | 2.02 | - | - | 62.50 | 3.17 |
EB1669-阳光碧机构盈 | - | - | 2,000.00 | 2,00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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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上期末余额 | 购买金额 | 赎回金额 本金) | 本期末余额 | ||
本金 | 公允价值变动 | 本金 | 公允价值变动 | |||
朝招金7007 | 1,500.00 | - | 23,860.00 | 25,360.00 | - | - |
农银时时付 | 1,900.00 | - | 55,100.00 | 57,000.00 | - | - |
农银安心天天利 | - | - | 5,000.00 | 5,000.00 | - | - |
农银匠心天天利 | - | - | 5,000.00 | 5,000.00 | - | - |
合计 | 3,462.50 | 2.02 | 90,960.00 | 94,360.00 | 62.50 | 3.17 |
2023年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主要内容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 上期末余额 | 购买金额 | 赎回金额 本金) | 本期末余额 | ||
本金 | 公允价值变动 | 本金 | 公允价值变动 | |||
万家现金宝 | 62.50 | 3.17 | 4.43 | 66.00 | 0.94 | 0.02 |
中债7-10年国开债C | - | - | 66.00 | - | 66.00 | 0.07 |
农银时时付 | - | - | 6,000.00 | 6,000.00 | - | - |
合计 | 62.50 | 3.17 | 6,070.43 | 6,066.00 | 66.94 | 0.09 |
4. 2)上述长期股权投资的主要内容,包括投资时间、持股占比、其他股东名称及实际控制人、历年主要财务数据、历年投资收益、投资的主要底层资产名称、每项资产投资金额等
一、对上海艺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上海艺赛”)投资情况
上海艺赛成立于2003年10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HAIPING GE,经营范围为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业务,主要业务是经授权在国内举办黑池舞蹈节 中国)、舞蹈培训等业务。由于当时国内演出市场繁荣、前景看好以及少儿舞蹈培训市场潜力巨大,基于获得投资收益的目的,2016年11月、12月,公司子公司恒朗投资共出资2,000万元参与其增资扩股。增资完成后,上海艺赛注册资本增加为1,538.5万元,恒朗投资持股比例为35%,其余股东分别为吴*代HAIPING GE持股60%、毛**持股5%。2018年6月,吴*与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吴*将其代持的其中40%股权转让给闫**,目前上海艺赛实际股东构成为闫**持股40%,恒朗投资持股35%,吴*代持股20%,毛**持股5%。
恒朗投资参股上海艺赛后,上海艺赛主要财务数据和恒朗历年投资收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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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总资产 | 净资产 | 恒朗收益 |
2017 | 1,147.29 | 164.27 | 4,299.59 | 2,576.80 | 57.49 |
2018 | 789.26 | -427.16 | 3,149.24 | 2,090.42 | -170.24 |
2019 | 0.00 | -470.94 | 3,125.46 | 1,502.47 | -164.83 |
2020 | 20.28 | -245.05 | 3,005.43 | 1,245.50 | -85.77 |
2021 | 0.00 | -130.19 | 2,997.08 | 1,115.31 | -45.57 |
2022 | 0.00 | 0.00 | 2,997.08 | 1,115.31 | |
2023 | 0.00 | 0.00 | 2,997.07 | 1,115.30 | -0.0025 |
二、对烟台善欣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 烟台善欣”)投资情况烟台善欣成立于2021年11月,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和创业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悠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也为管理人和普通合伙人)。由于烟台善欣主要投资方向为医疗行业,其他合伙人具备该行业的有关渠道,相关投资与公司大健康业务存在较高的契合度。基于在获取投资收益的同时开拓公司中成药产品销售渠道的目的,2021年11月,公司子公司恒朗投资出资5,250万元成为其有限合伙人,份额比例为35%。其余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上海悠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范**,份额比例为7%;有限合伙人上海欣欣荣华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韩*、张**,份额比例为33%;有限合伙人徐*,份额比例为25%。2022年6月,徐*将其持有的25%份额转让给上海欣欣荣华投资有限公司。截至目前,烟台善欣合伙人为上海悠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份额比例为7%;上海欣欣荣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份额比例为58%;恒朗投资持有份额比例为35%。烟台善欣的投资标的为华据医疗评估信息技术 北京)有限公司,烟台善欣出资13,000万元,持有其27.37%股权。截至2023年末,该标的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397.59万元、净利润-265.80万元、总资产4,234.19万元、净资产1,969.10万元。
恒朗投资投资烟台善欣后,烟台善欣主要财务数据和恒朗历年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总资产 | 净资产 | 恒朗收益 |
2022 | 0.00 | -131.07 | 13,518.93 | 13,518.93 | -45.87 |
2023 | 0.00 | -0.04 | 13,518.90 | 13,518.90 |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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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北京听花心钦酒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心钦酒业”)投资情况为开拓听花酒的销售渠道,2021年10月,公司子公司西藏春天酒业有限公司与北京美藏一号商贸有限公司签署了 《合资协议》,共同设立北京听花心钦酒业有限公司。心钦酒业于2022年1月完成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为500万元,股东为北京美藏一号商贸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白*,认缴出资额350万元,持股比例为70%;西藏春天酒业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50万元,持股比例为30%。心钦酒业成立后至目前,一直未实质开展业务,2023年公司根据上述认缴出资比例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1.16万元。
4.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主要内容,投资时间、持股占比、其他股东名称及实际控制人、历年主要财务数据、历年及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投资的主要底层资产情况等公司其他非流动性金融资产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恒朗投资持有的杭商锦带2号私募投资基金的份额。该基金为契约型基金,管理人 也是份额持有人)为杭商资产管理 杭州)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杭商资产”),其当时的实际控制人为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2017年5月,恒朗投资出资10,000万元认购该基金10,000万份份额,份额占比为96.15%;2018年11月,公司出资5,000万元认购该基金5,179.75万份份额,份额占比为33.90%。该基金的公允价值确认以托管人出具的基金净值报告为准,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的每份基金单位份额分别为:1.2905元、1.0038元、1.0038元、1.0034元、0.7547元、0.5479元、0.3227元。该基金实际运营过程中,历年来投资标的主要涉及股票、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及其他财产权利等。公司和恒朗投资于2017年5月先后投资该基金后,基金管理人每月末向公司提交本月的 《运营报告》,内容主要为投资项目名称 大项)、投资比例、净值增长率、基金净值等;每年末基金管理人向公司提交本年度运营报告或托管人出具的净值报告,并根据当年经营情况、基金净值和持有人份额比例出具收益分配方案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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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日常公司主要通过与基金管理人不定期的电话或面谈了解其运作情况、根据外部环境变化提出建议。
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私募管理人资格因国家有关政策调控发生变化,于2022年底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取消,根据《基金协议》的约定,该基金进入清算期,相关清算工作由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组成的基金清算小组负责,对基金财产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等相关工作。清算期间,公司主要通过与清算小组、原基金管理人电话沟通或面谈了解清算进展情况,清算小组每年末向公司出具清算进展报告。根据最新的清算进展报告,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基金名下资产为持有的杭商望山三号私募基金 以下简称 望山三号”)份额72,002,315.07份,持有份额比例为61.85%,对应资产净值33,488,385.15元 该资产净值系合理判断的公允价格,最终资产净值以望山三号实际清收处置结果为准)。望山三号名下资产为项目方负有回购义务的小微债权资产包,因比较繁杂难以详细列示。该类资产清收处置难度较大,望山三号已依约主张项目方回购以及担保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已取得生效判决且正处于强制执行程序,已对项目方及担保方名下财产进行保全。有关的清算工作目前仍在进行中。
4. 4)公司前期披露,由于受消费萎缩、消费场景缺失等外部环境的影响,公司在相关产品销售方面未达到约定的条件,因此未对投资预付款进行结算,本年年审会计师称公司酒水业务发展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请公司说明公司产品销售是否可能达到预付投资款结算条件,如否,公司计划何时收回相关款项
2021年、2022年听花酒的销售受外部客观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大,该不利影响在2023年逐渐消除,公司也加大了听花酒的市场开拓、营销工作力度,同时完成了产品的升级、定型、发布和上市销售工作,为后续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大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类型的 《审计报告》,主要的判断是基于2024年3月15日有关媒体报道和后续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的处罚。经过本次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全面检查以及有关的处罚决定所依据的事实,听花酒不存在生产工艺、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可以正常销售。公司已结合有关检查结果、自查整改情况和市场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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馈,对后续的市场开拓、营销等经营计划进行了调整、努力消除负面影响,加上前期各项工作所打下的良好基础,虽然目前尚未达到有关预付投资款的结算条件,但公司有信心在未来二到三年的时间内,通过提高产品销售业绩达到预付投资款结算的条件,并根据发展情况采取对公司有利的方式进行结算,或者要求宜宾听花归还相关的款项。2023年11月1日公司就恒朗投资与宜宾听花合作后续事宜召开专题会议,就前期恒朗投资与宜宾听花签署的 《关于宜宾听花酒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协议》 以下称 投资协议”)、《关于宜宾听花酒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协议补充协议》 以下称 投资协议补充协议一”)中预付投资款的后续安排条款的进展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鉴于双方业务受内、外部多重因素影响,原投资后续安排各项条件未达成,协议各方达成一致,签订了 《关于宜宾听花酒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协议补充协议二》,约定 《投资协议》第二条投资后续安排之选择权 3)进行修改,修改内容为将原定投资期延长两年,自2020年11月起算共五年。
4. 5)公司投资款是否流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或通过其他渠道流向公司客户再回流公司经核查,公司上述投资款不存在流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或通过其他渠道流向公司客户再回流公司的情况。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结论:
1.针对交易性金融资产,我们实施了如下审计程序
—获取或编制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表:
(1)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根据对审计证据的分析、判断,以确定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其他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
—获取股票、债券、基金等账户对账单,与明细账余额核对,如有差异,应调查原因并考虑作出适当调整
—确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记录是否完整,并确定所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归被审计单位所拥有:“
(1)取得有关账户流水单,对照检查账面记录是否完整。检查交易性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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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被审计单位拥有“
(2)向相关机构发函,并确定是否存在变现限制,同时记录函证过程—确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价是否正确:“
(1)复核交易性金融资产计价方法,检查其是否按公允价值计量,前后期是否一致
(2)复核公允价值取得依据是否充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是否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检查交易性金融资产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或其他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
基础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的列报
经实施上述程序,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期末余额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可以确认。
2.针对长期股权投资,我们检查了与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原始文件或其他支持文件、股权支付凭据、被投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章程、议事规则等,以确定投资分类是否正确,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确认是否正确。对当期发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增减变动,检查至支持性文件,确定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检查各期末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方法是否合理,前后各期是否一致,计算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青海春天合并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均为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历年审计中,我们获取了被投资单位财务报表“(对于具有重大性的股权投资,需取得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对其实施适当的审阅或分析程序后,重新计算投资收益,与公司账面记录核对,如有重大差异,查明原因并做适当调整。分别说明如下:
(1)上海艺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艺赛”)
上海艺赛主要从事“ 冰雪王国主题乐园”和“ 黑池舞蹈节”项目在中国的开发和运营。其主营业务为在全国范围内举办舞蹈表演、舞蹈比赛、评判及周边IP产品销售。2020年以来,受国际国内经济下行以及疫情影响,公司运营遇到较大困难,经向该公司负责人询问,2023年度,该公司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全年仅发生71.37元财务费用,财务报表与期初变动极小故未经审计。项目组取得该公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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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运营情况的说明,了解被上海艺赛的实际经营状况。取得未审财务报表以及科目余额表、明细表等财务资料进行分析。该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基本公允反应了上海艺赛截至2023年末的财务状况,对其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持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份额一致。
(2)烟台善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烟台善欣”)经取得北京鹰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17日出具的关于烟台善欣2023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以及相关财务资料分析,烟台善欣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5亿元,其中:货币资金10.24万元、其他应收款
508.66万元、长期股权投资1.3亿元;负债为零,所有者权益13,518.90万元。
项目组取得烟台善欣2023年度投资运营报告,对其投资标的-华据医疗项目投资背景,业务发展情况等进行了阅读、了解。根据询问和了解,烟台善欣的投资标的为华据医疗评估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烟台善欣出资13,000万元,持有其27.37%股权。截至2023年末,该标的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397.59万元、净利润-265.80万元、总资产4,234.19万元、净资产1,969.10万元。
项目组针对投资事项涉及情况,分别向烟台善欣及其投资标的单位华据医疗实施了函证,均回函确认无误。
经实施上述程序,恒朗投资对烟台善欣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可以确认。
(3)北京听花心钦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心钦酒业”)
公司子公司西藏春天酒业有限公司与北京美藏一号商贸有限公司签署了 合资协议》,共同设立心钦酒业。心钦酒业于2022年1月完成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其中:北京美藏一号商贸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0%;西藏春天酒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
截至2023年末,心钦酒业实收资本为O,成立至今未实际生产经营。西藏春天本期按持股比例以及被投资单位净利润计算确认权益法投资收益-1.16万元。影响较小,被投资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杭商锦带2号情况说明
2020-2022年报审计中,项目组查询了杭商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以及杭商锦带2号私募投资基金公示信息;检查了杭商锦带2号私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检查了该基金2020年度-2022年度收益分配方案,根据各年度收益分配方案计算杭商锦带2号期末公允价值并与账面价值核对;向杭商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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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函证公司持有杭商锦带2号私募投资基金相关信息并取得回函确认。
2022年末,基金管理人杭商资产的私募管理人资格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取消,杭商锦带2号基金进入清算期,相关清算工作由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组成的基金清算小组负责,对基金财产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等相关工作。根据杭商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提供的“ 清算进展报告》,杭商锦带2号私募投资基金名下资产为持有的杭商望山三号私募基金份额,截止2023年12月31日,持有杭商望山三号私募基金份额72,002,315.07份,持有份额比例为
61.85%,对应资产净值33,488,385.15元“(清算管理人指出,该资产净值系合理判断的公允价格,最终资产净值以望山三号私募投资基金实际清收处置结果为准)。
杭商望山三号私募投资基金名下资产为项目方负有回购义务的小微债权资产包,该类资产清收处置难度较大,望山三号私募基金依约主张项目方回购以及担保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已取得生效判决且正处于强制执行程序,已对项目方及担保方名下财产进行保全。
4.针对1亿元预付投资款项,青海春天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就子公司恒朗投资对宜宾听花投资后续事宜进行了充分讨论。根据会议决议,公司部分高管及宜宾听花执行董事和高管于2023年11月1日召开了恒朗投资与宜宾听花合作后续事宜召开专题会议,就前期恒朗投资与宜宾听花签署的“ 关于宜宾听花酒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协议》(以下称“ 投资协议”)、 关于宜宾听花酒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称“ 投资协议补充协议一”)中预付投资款的后续安排条款的进展进行了充分沟通、讨论。鉴于双方业务受内、外部多重因素影响,原投资后续安排各项条件发生变动,协议各方达成一致,签订“ 关于宜宾听花酒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协议补充协议二》,约定“ 投资协议》第二条“投资后续安排之选择权“(3)进行修改,修改内容为将原定投资期延长两年,自2020年11月起算共五年。
审计中,项目组取得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专题会议备忘录、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一、二等文件资料进行检查;在对宜宾听花实地走访中针对该事项向宜宾听花高管进行了询问了解,查看了宜宾听花的账务记录并现场实施函证。
根据投资协议以及补充协议一、二中相关约定,该预付投资款尚未能触发投资款项3项后续安排的任一条件,故期末依旧列报于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投资款。
经对公司上述相关投资事项实施核查,我们认为截至2023年末,公司交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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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以及非流动资产中的预付投资款账面价值可以确认,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投资状况和投资成果,核查中未发现公司投资款项流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或通过其他渠道流向公司客户再回流公司的情况。
5.年报披露,公司2023年第1-4季度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4亿元、
1.32亿元、1.62亿元和1.72亿元,2022年第1-4季度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1.78亿元、1.83亿元、1.80亿元和1.69亿元,前3季度均高于2023年,公司2023年实现利息收入135.61万元,同比增加172.54%,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变化趋势存在差异,且资金收益率较低。
请公司补充披露: 1)近两年货币资金的存放地点、存放类型、利率水平、账户性质、各季度公司货币资金日均余额、日均最高额、平均利率水平等,说明利息收入与资金余额变化趋势差异较大的原因,并结合市场利率水平,说明利息收入和货币资金规模是否匹配; 2)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存在共管账户,公司货币资金前期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回复:
5. 1)近两年货币资金的存放地点、存放类型、利率水平、账户性质、各季度公司货币资金日均余额、日均最高额、平均利率水平等,说明利息收入与资金余额变化趋势差异较大的原因,并结合市场利率水平,说明利息收入和货币资金规模是否匹配
1、公司近两年货币资金余额与利息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银行存款 | 17,224.27 | 16,849.67 |
其他货币资金 | 1.69 | 19.37 |
合计 | 17,225.96 | 16,869.04 |
平均货币资金[ 期初+期末)/2] | 17,047.50 | 16,681.57 |
利息收入 | 135.61 | 49.76 |
利息收入占货币资金余额比率 | 0.79% | 0.29% |
利息收入占平均货币资金比率 | 0.80% | 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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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分季度货币资金的存放地点、存放类型、账户性质、期末余额、日均余额、利息收入明细如下: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单位:元
货币资金 项目 | 存放地点 | 存放类型 | 账户性质 | 2023.3.31/2023年1季度 | 2023.6.30/2023年2季度 | ||||
期末余额 | 日均余额 | 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日均余额 | 利息收入 |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西宁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账户 | 128,574.04 | 392,336.28 | 355.72 | 45,223.13 | 263,499.48 | 145.65 |
银行存款 | 工商银行西宁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账户 | 11,707,412.48 | 10,383,080.84 | 6,940.09 | 10,818,920.87 | 9,203,028.20 | 5,516.49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青海分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账户 | 245,423.07 | 279,775.62 | 141.19 | 55,546.10 | 212,005.17 | 163.83 |
银行存款 | 农业银行西宁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480,750.62 | 5,503,540.65 | 3,711.03 | 1,263,993.54 | 5,693,489.15 | 2,548.50 |
银行存款 | 招商银行成都分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账户 | 74,567.77 | 95,794.89 | 91.02 | 36,814.44 | 53,106.92 | 36.20 |
银行存款 | 光大银行西宁分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账户 | 96,747.40 | 427,421.64 | 3,112.89 | 27,861.34 | 64,616.49 | 45.94 |
银行存款 | 青海银行-5040 | 协定存款 | 一般账户 | 100,842,697.02 | 101,076,954.26 | 376,748.77 | 75,839,934.51 | 69,373,885.42 | 278,979.41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账户 | 7,086,700.79 | 5,986,590.38 | 735.79 | 9,398,372.98 | 7,473,364.03 | 935.18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拉萨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151,934.23 | 160,713.53 | 95.73 | 102,673.01 | 137,240.50 | 85.15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655,857.76 | 1,695,595.63 | 1,168.76 | 900,555.46 | 481,018.91 | 259.81 |
银行存款 | 青海银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7,299,574.12 | 2,461,934.80 | 7,102.14 | 14,683,672.43 | 7,370,607.96 | 17,781.58 |
银行存款 | 招商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47,095.43 | 38,647.72 | 23.90 | 17,258.47 | 38,803.16 | 26.47 |
银行存款 | 招商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47,286.75 | 327,243.73 | 231.32 | 305,197.47 | 220,606.50 | 116.05 |
银行存款 | 工商银行北京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32,776.67 | 36,158.02 | 20.12 | 182,124.25 | 237,368.16 | 38.34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北京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67,125.82 | 166,711.29 | 101.31 | 46,559.90 | 76,019.39 | 51.25 |
银行存款 | 华夏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 | - | 5,699.90 | 5,698.15 | 2.07 | |
银行存款 | 光大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271,308.41 | 212,693.35 | 114.96 | 8,190.71 | 117,721.7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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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 项目 | 存放地点 | 存放类型 | 账户性质 | 2023.3.31/2023年1季度 | 2023.6.30/2023年2季度 | ||||
期末余额 | 日均余额 | 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日均余额 | 利息收入 |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58,589.84 | 133,987.36 | 103.28 | 109,509.51 | 63,770.22 | 32.04 |
银行存款 | 招商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 | - | - | 74,488.59 | 66,613.82 | 130.58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拉萨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1,922.86 | 356.96 | 0.62 | 1,924.06 | 1,922.99 | 1.20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拉萨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138,996.42 | 114,023.95 | 97.52 | 357,920.60 | 154,501.82 | 77.72 |
银行存款 | 招商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45,335.49 | 701,362.53 | 460.36 | 1,127,991.17 | 343,491.93 | 161.43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拉萨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5,337,439.54 | 962,531.92 | 100.13 | 10,458,271.46 | 6,750,230.60 | 3,774.08 |
银行存款 | 招商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 | - | - | - |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拉萨开发区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4,525,227.89 | 4,079,609.53 | 2,403.05 | 5,262,466.76 | 4,848,071.41 | 2,972.87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西宁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546,494.57 | 562,460.76 | 443.78 | 533,372.43 | 536,511.95 | 334.06 |
银行存款 | 招商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17,544.28 | 17,618.90 | 11.03 | 17,465.24 | 17,486.47 | 10.96 |
银行存款 | 工商银行上海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918.57 | 876.90 | 0.48 | 914.14 | 918.03 | 0.57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上海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4,355.03 | 14,269.15 | 8.98 | 39,755.51 | 25,340.52 | 12.77 |
银行存款 | 工商银行上海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12.22 | 12.22 | - | 12.22 | 12.22 | - |
银行存款 | 中国银行霍尔果斯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2,848.62 | 58,897.86 | 56.97 | 16,824.79 | 10,215.50 | 5.17 |
银行存款 | 招商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 | - | - | 338,087.80 | 25,569.72 | 6.10 |
银行存款小计 | 139,915,517.71 | 404,380.94 | 132,077,602.79 | 314,251.47 | |||||
其他货币资金 | 支付宝及天猫 | 活期存款 | 182,679.75 | 203.84 | 186,207.06 | 205,167.84 | 134.17 | ||
其他货币资金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 保证金 | 证券户资金账户 | 600.00 | 600.00 | - | 600.00 | 600.00 | - |
其他货币资金小计 | 183,279.75 | 203.84 | 186,807.06 | 134.17 | |||||
合计 | 140,098,797.46 | 404,584.78 | 132,264,409.85 | 314,38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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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货币资金项目 | 存放地点 | 存放类型 | 账户性质 | 2023.9.30/2023年3季度 | 2023.12.31/2023年4季度 | ||||
期末余额 | 日均余额 | 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日均余额 | 利息收入 |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西宁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账户 | 250,667.76 | 284,446.22 | 152.61 | 61,395.36 | 368,107.46 | 187.42 |
银行存款 | 工商银行西宁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账户 | 5,260,282.67 | 6,029,096.31 | 3,202.48 | 15,071,171.73 | 5,381,638.92 | 2,270.26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账户 | 1,887,583.70 | 133,537.36 | 27.60 | 55,257.63 | 302,025.54 | 194.73 |
银行存款 | 农业银行西宁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889,409.70 | 10,399,491.20 | 5,696.46 | 148,987.80 | 343,983.68 | 632.06 |
银行存款 | 招商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账户 | 54,938.40 | 32,793.18 | 15.75 | 291,507.83 | 101,546.80 | 41.67 |
银行存款 | 光大银行西宁分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账户 | 27,875.58 | 27,862.89 | 14.24 | 10,913,907.34 | 609,946.48 | 179.42 |
银行存款 | 青海银行-5040 | 协定存款 | 一般账户 | 71,533,509.07 | 66,212,767.65 | 224,523.48 | 69,564,615.68 | 79,395,136.57 | 264,988.87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账户 | 11,493,543.60 | 9,432,708.10 | 1,168.92 | 11,438,944.81 | 11,358,806.89 | 1,421.94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拉萨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71,107.01 | 277,527.10 | 143.60 | 64,320.99 | 94,531.21 | 49.11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933,954.77 | 7,465,588.91 | 301.15 | 543,897.85 | 1,288,143.84 | 574.77 |
银行存款 | 青海银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21,981,139.28 | 12,828,174.52 | 34,140.79 | 35,610,168.93 | 26,093,306.36 | 68,554.59 |
银行存款 | 招商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30,284,248.20 | 11,022,329.98 | 3,936.54 | 555,074.07 | 14,304,426.86 | 8,961.69 |
银行存款 | 招商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544,457.79 | 454,193.61 | 220.14 | 519,006.96 | 1,950,680.80 | 982.55 |
银行存款 | 工商银行北京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158,615.52 | 152,180.30 | 157.22 | 218,335.14 | 288,930.91 | 99.54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北京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25,640.53 | 144,947.01 | 75.21 | 333,315.04 | 271,393.06 | 119.62 |
银行存款 | 华夏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69,235.66 | 45,185.95 | 18.64 | 1,082,656.99 | 204,448.85 | 4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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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项目 | 存放地点 | 存放类型 | 账户性质 | 2023.9.30/2023年3季度 | 2023.12.31/2023年4季度 | ||||
期末余额 | 日均余额 | 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日均余额 | 利息收入 | ||||
银行存款 | 光大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61,480.54 | 28,919.96 | 12.05 | 29,264.71 | 57,214.12 | 31.11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68,568.82 | 93,489.74 | 55.73 | 34,692.78 | 71,798.12 | 37.17 |
银行存款 | 招商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507,526.55 | 184,070.03 | 77.67 | 2,479,524.21 | 377,291.30 | 167.00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拉萨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3,925.91 | 3,837.30 | 1.85 | 13,633.12 | 9,440.15 | 4.21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拉萨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42,281.31 | 169,602.06 | 104.17 | 2,608,273.44 | 267,774.65 | 64.68 |
银行存款 | 招商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109,973.75 | 515,275.53 | 293.03 | 1,766,648.19 | 372,734.83 | 149.66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拉萨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8,229,629.94 | 5,162,964.23 | 2,774.97 | 9,961,807.76 | 6,865,459.68 | 3,340.31 |
银行存款 | 招商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 | - | 600,000.00 | 600,000.00 |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拉萨开发区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6,028,231.78 | 5,521,694.91 | 2,780.23 | 6,802,137.95 | 6,265,552.09 | 3,127.85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西宁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503,896.65 | 508,998.20 | 261.82 | 412,599.38 | 448,921.91 | 232.23 |
银行存款 | 招商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17,384.14 | 17,407.51 | 8.90 | 17,302.90 | 17,326.17 | 8.76 |
银行存款 | 工商银行上海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814.57 | 826.14 | 0.43 | 5,022.60 | 2,034.25 | 0.77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上海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24,921.08 | 30,223.66 | 16.26 | 22,629.09 | 19,723.81 | 10.01 |
银行存款 | 工商银行上海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12.22 | 12.22 | - | - | 12.09 | 0.04 |
银行存款 | 中国银行霍尔果斯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18,416.52 | 42,528.07 | 8.98 | 87,980.01 | 21,082.95 | 22.49 |
银行存款 | 招商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826,302.32 | 316,252.96 | 149.22 | 928,641.87 | 396,148.44 | 198.95 |
银行存款小计 | 161,909,575.34 | 280,340.14 | 172,242,722.16 | 356,698.69 | |||||
其他货币资金 | 支付宝及天猫 | 活期存款 | 31,108.65 | 118,730.34 | 76.10 | 16,311.25 | 60,251.00 | 30.84 | |
其他货币资金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 保证金 | 证券户资金账户 | 600.00 | 600.00 | - | 600.00 | 600.00 | - |
其他货币资金小计 | 31,708.65 | 76.10 | 16,911.25 | 30.84 | |||||
合计 | 161,941,283.99 | 280,416.24 | 172,259,633.41 | 356,72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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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单位:元
货币资金项目 | 存放地点 | 存放类型 | 账户性质 | 2022.3.31/2022年1季度 | 2022.6.30/2022年2季度 | ||||
期末余额 | 日均余额 | 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日均余额 | 利息收入 |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西宁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账户 | 291,822.11 | 215,463.81 | 188.26 | 282,583.61 | 266,191.91 | 197.60 |
银行存款 | 工商银行西宁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账户 | 1,163,572.32 | 5,667,374.00 | 3,920.46 | 10,620,151.62 | 5,982,060.88 | 4,278.54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账户 | 155,499.28 | 3,117,270.27 | 2,554.87 | 114,409.71 | 140,848.85 | 131.23 |
银行存款 | 农业银行西宁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17,930,214.37 | 3,234,047.57 | 2,019.84 | 17,514,836.06 | 6,492,833.68 | 4,880.35 |
银行存款 | 招商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账户 | 10,627,136.27 | 30,713,245.37 | 24,076.74 | 6,135,395.72 | 25,467,427.31 | 14,818.79 |
银行存款 | 光大银行西宁分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账户 | 124,137.13 | 755,508.74 | 2,379.18 | 84,067.91 | 111,293.24 | 88.78 |
银行存款 | 青海银行-5040 | 活期存款 | 一般账户 | 114,486,818.25 | 12,888,487.59 | 12,238.66 | 115,515,664.00 | 92,908,817.82 | 106,820.82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账户 | 3,916,554.37 | 573,733.11 | 32.14 | 4,140,729.57 | 4,140,643.13 | 96.38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拉萨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68,897.96 | 99,871.01 | 94.05 | 247,888.32 | 1,289,496.69 | 913.52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3,104,460.31 | 2,182,156.54 | 1,673.82 | 2,506,228.43 | 2,770,186.80 | 1,944.12 |
银行存款 | 青海银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21,037,906.00 | 4,583,954.91 | 4,129.37 | 8,577,044.61 | 10,662,567.67 | 12,239.75 |
银行存款 | 招商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505,661.98 | 1,628,511.93 | 1,241.07 | 52,873.78 | 126,682.78 | 138.85 |
银行存款 | 招商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 | - | - | 8,900,501.00 | 8,975,500.75 | - |
银行存款 | 工商银行北京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4,982.92 | 4,864.44 | 3.26 | 7,091.98 | 3,403.01 | 2.45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北京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78,094.38 | 29,531.67 | 23.77 | 98,959.72 | 42,820.64 | 29.06 |
银行存款 | 光大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16,127.19 | 18,583.50 | 12.74 | 14,679.01 | 13,402.56 | 1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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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项目 | 存放地点 | 存放类型 | 账户性质 | 2022.3.31/2022年1季度 | 2022.6.30/2022年2季度 | ||||
期末余额 | 日均余额 | 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日均余额 | 利息收入 |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38,517.95 | 36,084.05 | 25.04 | 32,199.03 | 35,778.25 | 27.97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拉萨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111,188.73 | 146,865.08 | 126.91 | 46,762.04 | 93,108.11 | 74.90 |
银行存款 | 招商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1,338,457.95 | 547,983.69 | 443.46 | 1,047,317.89 | 595,734.39 | 451.50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拉萨开发区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220,093.84 | 719,844.85 | 567.36 | 1,919,638.69 | 596,202.53 | 380.00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西宁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100,562.52 | 307,040.62 | 233.10 | 99,413.54 | 83,226.41 | 64.02 |
银行存款 | 招商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2,006,865.80 | 463,340.13 | 349.88 | 2,666,471.14 | 743,449.75 | 488.93 |
银行存款 | 工商银行上海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827.57 | 5,174.68 | 3.84 | 823.20 | 827.03 | 0.63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上海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12,126.62 | 16,006.98 | 11.76 | 18,113.57 | 29,600.68 | 22.05 |
银行存款 | 工商银行上海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12.18 | 12.18 | - | 12.18 | 12.18 | - |
银行存款 | 中国银行霍尔果斯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358.67 | 2,437,273.26 | 2,858.01 | 2,588,858.02 | 398,567.67 | 172.95 |
银行存款小计 | 177,340,896.67 | 59,207.59 | 183,232,714.35 | 148,273.61 | |||||
其他货币资金 | 支付宝及天猫 | 活期存款 | 434,342.33 | 264,432.13 | 174.12 | 85,984.43 | 300,152.40 | 235.03 | |
其他货币资金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 保证金 | 证券户资金账户 | 600.00 | 600.00 | - | 600.00 | 600.00 | - |
其他货币资金小计 | 434,942.33 | 174.12 | 86,584.43 | 235.03 | |||||
合计 | 177,775,839.00 | 59,381.71 | 183,319,298.78 | 148,508.64 |
续)
货币资金项目 | 存放地点 | 存放类型 | 账户性质 | 2022.9.30/2022年3季度 | 2022.12.31/2022年4季度 | ||||
期末余额 | 日均余额 | 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日均余额 | 利息收入 |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西宁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账户 | 72,073.43 | 344,212.72 | 263.60 | 1,513,834.76 | 434,884.99 | 17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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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项目 | 存放地点 | 存放类型 | 账户性质 | 2022.9.30/2022年3季度 | 2022.12.31/2022年4季度 | ||||
期末余额 | 日均余额 | 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日均余额 | 利息收入 | ||||
银行存款 | 工商银行西宁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账户 | 15,996,471.05 | 11,188,732.22 | 8,027.78 | 12,265,205.14 | 12,047,656.82 | 7,892.08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账户 | 113,886.08 | 113,841.92 | 86.37 | 13,648.68 | 24,631.83 | 22.60 |
银行存款 | 农业银行西宁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13,423,477.16 | 11,241,377.81 | 3,644.83 | 10,452,546.14 | 16,303,559.46 | 12,173.46 |
银行存款 | 招商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账户 | 438,453.39 | 2,921,708.09 | 7,348.81 | 483,826.15 | 303,622.21 | 175.82 |
银行存款 | 光大银行西宁分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账户 | 10,056,672.23 | 926,262.23 | 449.40 | 10,093,934.51 | 1,353,525.75 | 8,654.92 |
银行存款 | 青海银行-5040 | 活期存款 | 一般账户 | 105,849,671.50 | 32,900,299.78 | 100,176.46 | 112,416,557.24 | 31,504,334.65 | 82,157.97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账户 | 5,800,841.32 | 4,426,720.20 | 505.43 | 5,788,850.30 | 5,711,715.18 | 783.27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拉萨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112,807.52 | 204,478.87 | 217.09 | 180,606.31 | 80,747.38 | 52.54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8,005,506.53 | 7,389,759.14 | 5,107.94 | 207,828.53 | 4,218,450.73 | 3,139.10 |
银行存款 | 青海银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13,066,979.50 | 9,587,764.25 | 24,981.20 | 9,119,419.58 | 4,344,186.53 | 13,655.99 |
银行存款 | 招商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44,131.46 | 47,338.58 | 37.54 | 91,986.10 | 49,816.21 | 30.35 |
银行存款 | 招商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134,501.28 | 827,250.72 | 902.86 | 619,582.63 | 223,879.84 | 139.05 |
银行存款 | 工商银行北京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58,961.66 | 152,180.30 | 3.40 | 7,244.60 | 14,071.51 | 10.14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北京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48,557.98 | 34,551.24 | 30.02 | 121,887.38 | 37,730.78 | 21.86 |
银行存款 | 光大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1,930.86 | 8,525.05 | 7.54 | 17,797.86 | 68,126.75 | 39.89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28,244.66 | 29,825.65 | 22.94 | 381,875.25 | 172,476.02 | 85.44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拉萨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38,287.24 | 576,276.71 | 435.36 | 193,875.30 | 104,804.41 | 46.12 |
银行存款 | 招商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102,452.63 | 353,601.67 | 297.80 | 138,836.16 | 220,011.63 | 113.64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拉萨开发区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1,959,823.49 | 1,140,518.23 | 828.53 | 3,200,932.41 | 2,115,187.43 | 1,24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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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项目 | 存放地点 | 存放类型 | 账户性质 | 2022.9.30/2022年3季度 | 2022.12.31/2022年4季度 | ||||
期末余额 | 日均余额 | 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日均余额 | 利息收入 |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西宁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4,306,341.25 | 3,332,095.13 | 2,168.11 | 583,546.49 | 3,879,241.35 | 2,643.47 |
银行存款 | 招商银行成都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17,833.76 | 175,543.29 | 224.66 | 17,746.25 | 17,769.67 | 11.24 |
银行存款 | 工商银行上海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723.77 | 735.22 | 0.57 | 19.09 | 424.24 | 0.32 |
银行存款 | 建设银行上海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3,703.94 | 15,833.06 | 13.27 | 4,878.47 | 20,842.84 | 13.18 |
银行存款 | 工商银行上海支行 | 活期存款 | 一般户 | 12.18 | 12.18 | - | 12.22 | 12.18 | 0.04 |
银行存款 | 中国银行霍尔果斯支行 | 活期存款 | 基本户 | 39,125.19 | 177,416.01 | 348.17 | 580,257.62 | 43,238.62 | 9.93 |
银行存款小计 | 179,721,471.06 | 156,129.68 | 168,496,735.17 | 133,291.27 | |||||
其他货币资金 | 支付宝及天猫 | 活期存款 | 102,640.44 | 170,628.50 | 150.49 | 193,114.43 | 169,406.00 | 128.55 | |
其他货币资金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 保证金 | 证券户资金账户 | 600.00 | 600.00 | - | 600.00 | 600.00 | - |
其他货币资金小计 | 103,240.44 | 150.49 | 193,714.43 | 128.55 | |||||
合计 | 179,824,711.50 | 156,280.17 | 168,690,449.60 | 133,41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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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央行基准活期存款利率为0.3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以基准利率为基准,各大银行均在此基准利率上浮动。在实际执行中,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通常为下浮,而部分地方性银行为上浮。2023年9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最新的存款利率表,根据表格显示,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主要银行的活期存款利率均为0.20%。2022年,公司平均货币资金余额16,681.57万元、期末货币资金余额16,869.04万元,利息收入总额49.76万元,分别占平均货币资金和期末货币资金的0.30%和0.29%,与当年活期存款利息水平相当;2023年,公司平均货币资金余额17,047.50万元、期末货币资金余额17,225.96万元,利息收入总额135.61万元,分别占平均货币资金和期末货币资金的0.80%和0.79%,高于2022年平均利息收入水平且显著高于同期活期存款利率,其最主要原因系公司在青海银行所开立5040账户银行存款不同收益方式影响所致。为提高资金收益率,公司于2023年1月6日与青海银行签订了《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合同约定协定存款最低留存额度不低于50万元,低于50万元的存款按活期存款规则计息,对超过50万元的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每季结息一次,结算利息较2022年增长较大。公司的各开户行中,青海银行系地方性股份制银行,为保证自身以及支持当地企业发展,存、贷款利率相对央行基准利率均为执行上浮,且相对单位存款会协商确定相关理财措施,保证单位存款获取部分较高收益。2022年,青海银行0540账户各季度末银行存款余额分别占各季度末货币资金总额的64.40%、63.01%、58.86%和66.64%;2022年度取得利息收入30.14万元,占全部利息收入49.76万元的60.57%,平均利息率为0.71%。2023年,青海银行0540账户各季度末银行存款余额分别占各季度末货币资金总额的71.98%、67.34%、
44.17%和40.38%;2023年度取得利息收入114.52万元,占全部利息收入135.61万元的84.45%,平均利息率为1.45%。
2023年,该账户各季度日均存款余额分别为10,107.70万元、6,937.39万元、6,621.28万元和7,939.51万元,各季度日均存款余额与各季末存款余额相当或略高,各季度分别取得利息收入37.67万元、27.90万元、22.45万元和26.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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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利息收入水平较高;2022年,各季度日均存款余额分别为1,288.85万元、9,290.88万元、3,290.03万元和3,150.43万元,各季度日均存款余额显著低于季末存款余额,主要原因为:在2022年度,公司对暂时闲置的银行存款,采用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或存入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理财手段寻求获取较高收益 收益计入投资收益科目),相对账户持续持有活期存款余额降低,相应利息收入减少。
综上,公司近两年利息收入金额和货币资金规模相匹配,确认利息收入真实、准确、完整,与货币资金变化趋势存在差异的情况合理。
5. 2)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存在共管账户,公司货币资金前期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从未在任何银行开立共管账户。经严格自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间不存在共用预留印鉴、共管账户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财务人员独立,公司各银行收支均经本公司OA流程审批,严格控制网银密钥的管理和使用,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结论:
针对货币资金,我们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1)评价和测试公司资金收付方面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获取相关的内部控制文件及执行单据,测试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取得和编制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日记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检查非记账本位币银行存款的折算汇率及折算金额是否正确。
(3)抽查资金大额收支情况,检查原始凭证是否齐全、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账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是否经过授权批准等。
(4)选取交易金额与期末余额较大的银行账户,获取银行对账单,执行大额银行收支双向测试检查程序,检查银行对账单与银行存款日记账记录金额是否一致。
(5)获取资产负债表日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检查调节表中加计数是否正确,调节项目是否合理,调节后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一致。
(6)对银行存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及与金融机构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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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编制银行函证结果汇总表,检查银行回函,并评价函证结果,检查公司账面余额与银行函证结果是否存在差异并调查不符事项。
根据财政部、银保监会“ 推进银行函证规范化、集约化、数字化建设》(财会〔2022〕39“号),自“2023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审计银行函证应当实施集约化处理,审计中我们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全部银行函证通过本所函证中心系统集中实施,保证函证全过程控制。
(7)检查银行存款收支的截止是否正确,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记账凭证实施截止测试,关注业务内容及对应项目,检查是否存在跨期收支事项。
(8)获取公司银行账户开销户清单,检查公司在所有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并与账务记录核对是否一致;获取公司征信报告,核对有关信息与财务报表的相关信息是否一致。
针对财务费用,我们获取和编制财务费用明细表,检查其明细项目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的核算内容与范围,并与明细账和总账核对相符。因公司除租赁负债外无其他有息负债,财务费用主要核算利息收入、手续费和汇兑损益。针对利息收入,我们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1)将本年度利息收入与上年度的利息收入进行比较,并将本年度各月份的利息收入进行比较,如有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
(2)选择重要或异常的利息收入等项目,检查其原始凭证是否合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对利息收入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有无跨期入账的现象。
经实施以上审计程序,我们已对公司32家“(户)银行金融机构实施了函证程序,并已全部取得回函,获取的银行询证函回函的数量、金额、比例,已覆盖公司所有银行账户,未发现存放及收支异常,未发现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共管账户,未发现公司货币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2023年度利息收入显著高于上年同期且高于活期存款利息水平,其主要原因为青海春天在青海银行开立的尾号为5040账户的银行存款不同收益方式影响所致。具体为:“2022年度,公司对暂时闲置的银行存款,采用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或存入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理财手段寻求获取较高收益(收益计入投资收益科目),相对账户持续持有活期存款余额降低,相应利息收入减少。2023年1月6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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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与青海银行签订了 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合同约定尾号为5040存款账户为协定存款户。协定存款最低留存额度不低于50万元,低于50万元的存款按活期存款规则计息,对超过50万元的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每季结息一次。2023年度,该账户平均持有余额较上年显著增长,根据协定利率(平均利息率1.45%)计算的利息收入相应增加。
我们核查了公司近两年各账户分季度资金余额、日均余额、利息收入、平均利率水平等,检查了青海春天与青海银行城西支行2023年1月签订的“ 青海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关注该账户2023、2022年各季度日均存款余额、各季末存款余额以及各季度利息收入的勾稽关系。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近两年利息收入金额和货币资金规模相匹配,确认利息收入真实、准确、完整,与货币资金变化趋势存在差异的情况合理。
请会计师对上述问题逐项发表明确意见,说明获取的审计证据,如资金流水、结算单据、物流单据等,履行的审计程序,与相关方的沟通情况等,如在核实上述问题中受限,应详细说明受限原因,相关受限是否影响已经发表的审计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除审计业务之外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其他交易或利益关系,相关情况是否影响审计独立性。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结论:
1.上述问题核查中获取和审计证据、履行的审计程序、与相关方沟通情况以及核查意见详见前述各问题回复。
历年审计中,审计项目组按计划阶段、实施审计阶段和审计完成阶段实施审计程序,我们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了总体审计策略及具体审计计划,并按计划实施了包括检查记录或文件、检查有形资产、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以及分析程序等实质性测试程序,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发表了恰当的审计意见。审计过程中未发生导致审计人员无法完全获取或检查全部相关信息和记录,从而对审计工作产生限制的情形。
本次在核实上述问题中亦未受到限制,未发生影响已经发表的审计意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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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独立性
本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中制定了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4号—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保持独立性。本所及项目组成员在执行业务前,也需对自身独立性进行评估以及作出承诺。本所及签字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以及项目组成员从经济利益、贷款和担保、商业关系、家庭和私人关系、与审计客户发生雇佣关系等守则要求的方面对独立性进行评估,无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和行为。
经自查,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除审计业务之外与上市公司不存在违反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其他交易或利益关系,审计独立性未受到影响。
大信所就 《问询函》出具了大信备字[2024]第36-00003号 《关于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问询函中需要会计师发表意见问题的专项说明》,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sse.com.cn)。
专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