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7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6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24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
万元。在本公司所属的“专业技术服务行业”中,中兴华所该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有9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468.4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 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中兴华所3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震、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文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晓景。
张震,于2009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提供审计服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张文雪,于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6年,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武晓景,于2005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9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中兴华所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根据中兴华所2023年度工作,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确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160万元和35万元,合计195万元。2024年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按照合理公平的原则共同协商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4年7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同意续聘中兴华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7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继续聘请中兴华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