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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固集创: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1

为了完善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1号)以及《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制订原则

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来三年内,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情况下,制定股东回报规划。

(三)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2、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报股东大

会审议决定。

3、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4、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5、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建议和监督。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评估,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2、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五)公司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六)股东利润分配意见的征求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回答投资者的日常咨询,充

分征求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的意见及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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