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1日-7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审议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审议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各项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费用为16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上海盛世申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申金)及其三家全资子公司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约定由公司对盛世申金及其三家全资子公司持有的浦发上城园区综合开发项目进行日常经营事项的管理,委托管理的期限为3年,按2,000万元/年收取托管费。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赵炜诚、陈怡、庞晓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星期二)下午2:45现场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浦东新区北蔡镇锦尊路399号大华锦绣皇冠假日酒店;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1、2项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