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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软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2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35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等),不得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

? 投资金额及期限: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等),不得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委托理财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委托理财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委托理财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等)。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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