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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关于调整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2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分红总额调整: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总额由891,128,218.04元(含税)调整为887,219,698.78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80元(含税)维持不变。

? 本次调整原因:自2024年3月1日(因公司尚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及股份回购期,因此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采用截至2024年3月1日的公司股本作为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的依据)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福莱转债”共计转股数量为23股,因此公司股份总数增加23股。自2024年3月1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回购8,250,600股A股股份和2,035,000股H股股份,上述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因此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数由2,345,074,258股调整为2,334,788,681股。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并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80元(含税)。

因公司尚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及股份回购期,因此以截至2024年3月1日公司的总股数2,351,324,25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6,250,000股(其中A股0股、H股6,250,000股)后的股数2,345,074,258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891,128,218.04元(含税),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7日和2024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和《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4)核准,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公开发行了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40亿元。于2022年6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福莱转债”,债券代码“113059”。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43.94元/股,转股期间为2022年11月28日至2028年5月19日。

自2024年3月1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上述可转债共计转股数量为23股,因此公司股份总数增加23股。

(二)回购A股股份和H股股份的情况

自2024年3月1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回购8,250,600股A股股份和2,035,000股H股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A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8,250,600股、H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量为8,285,0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综上所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数由2,345,074,258股调整为2,334,788,681股,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87,219,698.78元(含税),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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