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于2024年7月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7月12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视频的方式。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马忠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更换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及建议,董事会提名刘雪娇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其为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此事项将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二、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于2024年7月29日下
午14:30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按照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