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上午10:30在武汉市洪山区神墩一路恺德中心3号楼1101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8日以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梁辉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51%的子公司浙江庄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同意接受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浙江庄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银行贷款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对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具体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8条之规定“(一)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无偿接受担保和财务资助等”,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