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
目录
一、会议议程 ...... 1
二、会议须知 ...... 2
三、审议议案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4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年7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会议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2号院成大中心5号楼
401会议室见证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会议安排:
一、参会人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13:30-14:20)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四、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
七、股东投票表决
八、统计表决票
九、工作人员宣读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现场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表或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下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在大会正式召开前到大会发言登记处登记,会议根据登记情况安排发言。
五、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发言或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
六、股东要求发言时应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对于股东提出的问题,由主持人指定相关人员答复。对于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后,迟到股东所持股份数不计入现场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公司鼓励迟到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与表决。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中途退席,应向会议主持人说明原因并请假。对剩余表决议案的表决意向,该股东可书面委托其他人员代为行使;如未书面委托,该股东代表的对相关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相关议案的有效表决总数。
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股东单位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拟补选朱承军先生为公司董事。
现提请会议审议。
附:朱承军先生简历
朱承军,1974年3月出生,男,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办公厅副主任、企业管理部主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流域枢纽运行管理局(三峡枢纽建设运行管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流域枢纽运行管理中心(三峡枢纽建设运行管理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公司党委书记。截至目前,朱承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