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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豪新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2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逸豪新材”)于2023年10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序号受托方产品名称金额 (万元)产品类型产品有效期利率关联关系
1兴业银行赣州分行大额可转让存单5,000.00一般性存款2024-07-11至2027-07-112.6%

注:本大额可转让存单存期为三年期,可转让或支取。公司持有该产品的存续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二)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内审人员、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严格跟进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目前仍存续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除本次购买的大额可转让存单5,000.00万元外,无其他现金管理产品,未超过董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批准额度。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中划转理财资金,并接收返还的募集资金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

五、备查文件

1、银行回单等相关文件;

2、大额存单说明。

特此公告。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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