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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2024-034.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产品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2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产品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优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优咔”)与浙江寰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福科技”)签署《产品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本次签订的补充协议经双方协商,就双方的合作内容等,达成了补充意见。

2、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对公司当期及以后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双方实际产品采购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22年9月,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优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寰福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产品合作框架协议》,2023年12月1日,双方签署《产品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2-042)、《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产品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2023-041)。

近日,上海优咔与寰福科技再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双方就合作内容等,达成补充意见。

本次签订的补充协议是框架合作协议的补充协议,具体金额根据实际采购情况而定,合同金额不确定。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合同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同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寰福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7XHYK3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16年5月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琳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A-B102-97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软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寰福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寰福科技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补充协议约定的交易内容属于上海优咔的主营业务,公司具备实施合同所需的技术、人员等资源。

三、补充协议主要条款

甲方:浙江寰福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优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原签署的合作内容做如下修改:

1、经双方协商一致,服务时间和内容如下:

1.1原协议附件1《合作内容》修改如下:

乙方提供产品时间“2023年1月1日”修改为“2024年1月1日”

维护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修改为“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1.2服务内容,原协议附件3《产品技术功能/内容清单》各版本基本内容更新如下:

软件功能项基础版增强版高级版专业版
统一API****
统一ID****
统一支付****
统一数据****
SIM卡管理****
套餐管理****
生态业务****
应用页面****
基础管理****
流量池管理****
订单管理****
分销商管理****
数据分析***
一键检测**
物料管理***
短信管理***
车型管理***
营销管理**
生态SDK**
财务管理**
系统管理**
数据对接*
生态运营*
双卡管理**
主副卡管理**
合作伙伴管理**
智能预警*
智能诊断*
网络质量地图*

2、本协议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以原协议的约定为准。

3、本协议重在双方建立长期、稳定、互利、共赢的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因甲方业务发展、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造成价格调整,双方友好协商(具体在另行签订的采购合同中约定)。

四、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协议由双方盖章后自首页所述之协议生效日起生效,有效期与原协议一致。

五、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寰福科技签署的《补充协议》是双方基于行业发展、用户需求、产品

能力等各方面因素,协商一致签订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当期及以后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双方实际产品采购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注意投资风险。

六、风险提示

本协议的具体实施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相关说明

1、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盛涛先生于2023年12月28日与闫楠先生签署了《关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闫楠先生转让万马科技无限售流通股6,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每股转让价格为27.64元,转让价款总计185,188,000元。该笔协议转让于2024年5月7日完成划转过户。公司控股股东张德生先生于2024年6月27日与公司副总经理李勋宏先生签署了《关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李勋宏先生转让万马科技无限售流通股6,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每股转让价格为28.56元,转让价款总计191,352,000元,该笔协议转让尚未完成划转过户。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披露《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4-02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唐金元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5%,目前已减持84,597股。除此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和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未发生其他变动,公司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2、公司最近三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情况

序号合作方协议名称披露日期进展情况
1高新兴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车联网产品框架合同》2021年10月11日合同正常履行中
2浙江寰福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合作框架协议》2022年9月27日合同正常履行中
3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22年12月22日合同正常履行中
4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作框架协议》2023年8月31日合同正常履行中
5杭州朗歌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24年3月22日合同正常履行中

八、报备文件

1、《产品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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