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现金管理赎回金额:10,60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2023年7月13日,公司购买工商银行通知存款2,600万元,2023年7月14日,公司购买江苏银行大额存单1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23-038)。
公司前期已对上述产品进行了部分赎回,现于近日将上述产品剩余部分全部赎回,收回本金人民币10,6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3,194,388.87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投资金额 (万元) | 现金管理起始日 | 现金管理终止日 | 实际收益情况 |
1 | 工商银行人民币七天单位通知存款(注1) | 通知存款 | 600 | 2023年7月13日 | 2024年7月12日 | 本金收回,获得收益12,166.67元 |
2 | 江苏银行大额存单2023年第3期3年B(注2) | 大额存单 (可转让) | 10,000 | 2023年7月14日 | 2024年7月12日 | 本金收回,获得收益3,182,222.20元 |
合计 | - | 10,600 | - | - | 3,194,388.87元 |
注1: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购买2,600万元通知存款。2023年9月18日部分赎回721.48万元,2023年11月16日部分赎回1278.52万,合计已赎回2,000万元,已赎回部分的实际收益为203,615.11元;此为赎回剩余本金600万元的相关情况。
注2: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购买13,000万元大额存单。2023年10月7日部分赎回3,000万元,已赎回部分的实际收益为249,000.01元;此为赎回剩余本金10,000万元的相关情况。
二、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的现金管理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4-007)。
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总体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已使用的额度0万元,尚未使用的额度17,000万元。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