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预审议,经过审慎分析,基于独立判断,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产业投资”)进行增资、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上海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越秀租赁”)和江苏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越秀租赁”)进行增资是为满足越秀产业投资、上海越秀租赁、江苏越秀租赁经营发展的需要,前述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星晧有限公司和成拓有限公司将分别按同比例进行增资。各项安排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提醒董事会在对本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王曦、刘中华、谢石松、冯科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