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因情况特殊,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公司监事共3人,参加本次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刘忍妹女士主持并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汪梦琳女士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及监事会主席职务,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监事会同意选举刘忍妹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