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为规避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通过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场内交易场所开展铜等大宗商品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和权利金任意时点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单边)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铜等期货、期权品种的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铜等期货、期权品种的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规避大宗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和权利金任意时点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单边)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交易场所及交易工具: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场内交易场所开展期货、期权合约。
本次交易类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
(五)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为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与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规避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 市场风险:期货、期权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期权交易的损失;
2、 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商品套期保值操作或未充分理解商品期货、期权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3、 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套期保值投入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或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4、 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5、 履约风险: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6、 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2、明确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原则:套期保值业务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以保值为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提高保值效果;
3、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4、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期货经纪公司或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设置多层级审批决策机制,内控审计部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确保套期保值业务人员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在执行工作程序时严格遵循公司制度的要求。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通过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和防范主要原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实现稳健的生产经营。
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