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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邦股份: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6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

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为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计算。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本次发行尚在推进中,为了确保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再延长12个月。

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授权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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