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5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将“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6月延期至2025年6月。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科学安排和调动资源,公司根据最新市场环境、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投资内容、投资用途不变的前提下,针对募投项目“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调整其内部投资结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氢能交易平台建设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氢能交易平台建设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24年7月31日(星期三)15:00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4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9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