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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股份: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6

公告编号:2024-053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回购证券专户中尚未使用的9,435,304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12,767,053股变更为603,331,749股。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上述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已经2024年7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满足支付条件的(已届清偿期、金额无争议且在有效期内)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文件、项目结算文件、发货单、签收单、对账单、发票、满足支付条件的证明材料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8月29日(工作日的9:00-11:00;14:00-16:00)

2. 现场申报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华宝路101号文科大厦16层

3.联系部门:董秘办公室

4.联系电话:0755-33052661

5.注意事项:具体申报日期以申报材料齐全并由公司确认无误之日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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