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文灿股份: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6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情况,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金额进行调整。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9号)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214,51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6,999,809.9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4,614,700.5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2,385,109.3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4年7月5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4)验字第70044603_B0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经对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根据《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2024年5月修订,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鉴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说明书中原计划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作如下调整: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调整前调整后
1安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100,106.0030,000.0025,000.00
2重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100,050.0040,000.0030,000.00
3佛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80,181.0030,000.0020,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30,000.0028,238.51
合计350,337.00130,000.00103,238.51

注1: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注2:上述拟投入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均用于项目的资本性支出。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基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决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该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