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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博医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5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股东大会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否决的议案为《关于增加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方式:公告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9:15~15:00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上海浦东新区凯庆路59号12幢公司102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Ping Chen博士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含代理人)共计19人,代表股份91,387,8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6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90,780,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2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606,8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含代理人)共计13人,代表股份13,833,4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4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3,226,6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5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606,8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07%。

3、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91,333,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8%;反对5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否决了《关于增加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的议案》

同意19,461,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2957%;反对71,926,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8.7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股东泓博智源(香港)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安荣昌、沈阳富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蒋胜力及上海鼎蕴投资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为:泓博医药全资子公司上海泓博尚奕药物技术有限公司已建立了制剂研究与开发平台,并具备一定规模的制剂生产

能力,因此无需重复建设,亦无需修改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任远、江山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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