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17日上午在公司科创大楼二楼B210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2024年7月12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贺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相关决议有效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