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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8

股票简称:聚合顺 股票代码:605166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纬十路389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四年七月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项。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公司符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聚合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在本次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至本次债券本息的约定偿付日止),中证鹏元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本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提请投资者注意若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可转债可能因未设定担保而增加兑付风险。

四、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号)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需考虑的因素: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经营发展形势及业务发展目标、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则上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优于股票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在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同步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要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利分配。

(4)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若存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的,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拟订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系指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5)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在拟订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比例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日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的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6)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7)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8)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五、本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本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并报表下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占比
2021年度6,471.8724,044.3626.92%
2022年度6,658.1724,219.3427.49%
2023年度8,993.6219,671.6845.72%
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22,645.13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比例97.70%

六、公司的相关风险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尼龙6切片的经营业务,所处行业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点。该行业的周期性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是行业产能,二是原材料己内酰胺的价格。具体来说,如果行业产能增幅大于下游市场需求增幅,就会出现供大于求,行业景气度下降,企业产能扩张需求放缓,随着下游需求的增长,行业产能逐渐平衡直至短缺,进而进入新的一轮景气周期。此外,聚酰胺6切片原料成本占比较大,己内酰胺的价格波动直接影响聚酰胺6切片产品售价,进而影响下游需求。如果己内酰胺价格处于市场高位,则下游需求受到抑制,聚酰胺6切片行业景气度下降;如果己内酰胺处于市场低位,则下游需求上升,聚酰胺6切片行业景气度上升。因此,聚酰胺6切片行业的景气度取决于上述两因素的叠加情况,低产能、原材料低价格,行业景气度相对较高,高产能、原材料高价格,行业景气度相对较低。若行业周期波动导致景气度下降,则会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增速,极端情况下甚至会导致公司利润同比减少。

(二)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我国聚酰胺6切片行业竞争充分。近年来,虽因行业竞争、技术更迭等因素有部分产能退出,但行业内领先企业一直不断扩大生产规模。随着行业竞争的深入,有行业知名度和相应研发实力的企业才能建立自身的竞争优势,摆脱低成本竞争局面,实现差异化竞争战略,最终获得持续发展的能力。

未来,若公司不能在产品的功能特性上持续创新,保持产品较高的质量及良好的市场口碑,或者行业整体产能大幅增加,供过于求形成恶性竞争,则难以保持销售的稳步增长和市场份额的持续提升,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甚至导致业绩同比下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营产品聚酰胺6切片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己内酰胺,属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衍生品,其价格受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需变化、石油价格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己内酰胺占公司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重整体超过

95%。因此,己内酰胺价格短期内的大幅波动,可能导致公司的库存管理、采购安排和产品售价调整不能有效降低或消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或导致下游客户需求波动,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主营业务毛利大幅波动的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的毛利分别为41,222.21万元、37,685.51万元和40,310.41万元,整体呈现稳定的态势,主要是受到公司产品销量不断提升以及原材料价格波动、产品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同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7.81%、

6.25%和6.70%,呈现一定波动趋势。公司毛利受到原材料价格、市场竞争环境、下游需求波动等多方面影响,其中原材料短期内大幅下跌将直接影响公司产品毛利,市场竞争和下游需求趋紧均会影响公司加工费利率空间,导致公司产品毛利出现波动。未来,如出现原材料价格短期剧烈波动、下游需求变动等,将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出现较大幅度波动。

(五)存货跌价的风险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期末存货主要是根据客户订单或生产计划安排生产及发货所需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及原材料。整体而言,公司的存货规模呈现下降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3,886.67万元、36,122.33万元和24,776.42万元。

公司主要根据订单情况、生产计划及原材料供应预期调整主要存货的库存水平,且公司的上下游价格传导机制较为明显,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动能较为有效地反映到产成品销售价格当中,因此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较小,于报告期各期分别计提了74.44万元、83.89万元和6.17万元存货减值准备。但若未来原材料和主要产品售价在短期内大幅下降,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仍可能出现存货跌价、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利润水平。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投项目实施的市场环境及经营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当前产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和尼龙相关产业前景等因素做出的。投资项目虽然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

究论证,但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宏观政策和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动、行业竞争加剧、技术水平发生重大更替和相关产业发展不及预期等不可预见因素,可能会对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和公司预期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2、募投项目实施受到国家及地区能源耗用及环保政策影响的风险根据当前法律法规及公司报告期内能耗及治理水平,募集资金投向符合相关产业政策。但随着我国政府节能减排政策等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强,相关节能、减排标准可能会发生变化。届时,若募投项目不符合节能、减排标准,募投项目可能会面临被要求整改的风险,进而对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带来不利影响。

3、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并达到设计产能后,发行人尼龙6切片产能将进一步增加,并新增尼龙66切片产能。尽管发行人已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技术、市场等条件,但新增产能的消化需要依托未来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和发行人持续的市场开发。若未来受宏观经济波动、国家政策调整、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市场需求的增长或市场开发情况不及预期,将使发行人面临新增产能不能完全消化的风险,进而对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实现以及发行人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风险

根据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出现较大幅度增加,相应的年折旧费用也将大幅增加。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效益良好,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效益能够较好地消化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影响,但由于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实现的因素较多,若因募投项目实施后,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的时间晚于预期或实际效益低于预期水平,则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将对发行人未来的盈利情况产生较大影响。

(七)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主要风险

1、可转债转股后原股东权益被摊薄风险

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

和“年产8万吨尼龙新材料(尼龙66)项目”,该投资项目将在可转债存续期内逐渐产生收益。本次可转债发行后,若债券持有人在进入转股期之后的较短时间内将大部分或全部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则公司可能面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因股本扩大而被摊薄的风险,且上市公司股东也将面临其享有的权益、持有股份的表决权比例因此被摊薄的风险。

同时,由于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价格触及预先设定的条件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向下修正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可能导致原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的权益被进一步摊薄,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也将有可能被进一步摊薄。

2、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内,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偿付利息及到期时兑付本金。此外,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触发回售条件时,若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公司将在短时间内面临较大的现金支出压力,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若公司经营业绩不达预期,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公司的本息兑付资金压力将上升,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应对投资者回售时的兑付能力。

3、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债作为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和向下修正条款、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持有可转债的投资者需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市场判断能力。

可转债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可转债的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遭受损失。为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存在的波动风险,以便作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4、本次可转债转股的相关风险

进入可转债转股期后,可转债投资者将主要面临以下与转股相关的风险:

(1)本次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如果达到赎回条件,

公司有权按照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如果公司行使有条件赎回的条款,可能促使可转债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面临可转债存续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2)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债触及向下修正条件时,结合股票市场情况、公司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并决定是否向股东大会提交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公司董事会并不必然向股东大会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因此,未来在可转债达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时,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可能面临公司董事会不及时提出或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议案的风险。

(3)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价格达到一定条件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可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由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可能对原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的权益,以及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均会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因此存在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议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风险。

(4)公司股价走势取决于宏观经济、股票市场环境以及经营业绩等多重因素影响。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本公司股票价格仍有可能持续低于转股价格及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导致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进而可能导致出现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期内回售或持有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5、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中证鹏元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评级,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等因素变化,从而导致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等级发生不利变化,增加投资风险。

(八)在多种风险叠加的极端情况下出现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甚至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45,754.17万元、603,702.04万元和601,836.53万元,整体呈现增长趋势,营业利润分别为27,302.93万元、27,165.45万元和24,008.10万元,有所下降。

公司行业上下游发展趋势对公司业务具有重要影响。倘若未来政策环境重大变化、原材料大幅波动、行业景气度下降或者其他方面出现持续不利的变化,将对公司盈利情况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公司可能存在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甚至亏损的风险。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 2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2

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事项 ...... 2

四、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 2

五、本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 4

六、公司的相关风险 ...... 5

目 录 ...... 11

第一节 释义 ...... 13

一、一般释义 ...... 13

二、专业术语释义 ...... 14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6

一、发行人概况 ...... 16

二、本次发行概况 ...... 16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29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 30

第三节 主要股东情况 ...... 32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 32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33

一、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 33

二、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 33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 37

四、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37

五、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 40

六、经营成果分析 ...... 41

七、本次发行影响 ...... 50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52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概况 ...... 52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 53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5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一般释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股份公司、聚合顺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聚合顺有限发行人前身杭州聚合顺尼龙有限公司、杭州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常德聚合顺常德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聚合顺特种杭州聚合顺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聚合顺山东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聚合顺鲁化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山西聚合顺山西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聚合顺国际聚合顺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聚合顺经贸山东聚合顺鲁化经贸有限公司
永昌控股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
永昌新材料、永昌贸易海南永昌新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
君丰管理温州君丰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乐清新创乐清新创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朗盛集团LANXESS集团,包括其控制的朗盛(常州)有限公司、朗盛(无锡)高性能复合材料有限公司、Lanxess Ind Prd Quim Plasticos LTDA、LANXESS India Private Limited等公司
煤化供销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
兖矿鲁化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浙江金道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天健、天健所、天健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公司章程》《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最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
前次可转债聚合顺于2022年3月27日发行、2022年4月19日上市交易的前次可转债,债券简称“聚合转债”,代码111003

二、专业术语释义

尼龙学名聚酰胺(polyamide,简写PA)、又称锦纶,是大分子主链上含有重复结构单元酰胺基团[—NHCO—]的热塑性树脂总称
尼龙6尼龙的主要品种之一,又称聚酰胺6、PA6,属于尼龙的一种,CAS编号是25038-54-4,分子式是[—HN(CH2)5CO—]n,由己内酰胺聚合制得
尼龙66尼龙的主要品种之一,又称聚己二酰己二胺、PA66,属于尼龙的一种,CAS编号是25038-54-4,分子式是[—OC(CH2)4CONH(CH2)6NH—]n,由己二胺和己二酸缩聚制得
尼龙6切片、尼龙66切片通过聚合工艺生产所得的尼龙6、尼龙66产品,一般呈圆柱状颗粒,下游行业可用切片进一步生产各类尼龙6和尼龙66制品
尼龙纤维又称为锦纶纤维,尼龙纤维是指其分子主链由酰胺[—NHCO—]连接的一类合成纤维,由尼龙切片纺丝而成,我国简称为锦纶。尼龙纤维是世界上最早实现工业化生产的合成纤维,也是化学纤维的主要品种之一
化学纤维用天然或人工合成的高分子物质为原料,经过化学和物理的方法制得的纤维的统称
合成纤维以石油、天然气、煤及农副产品等为原料,经一系列的化学反应,制成合成高分子化合物,再经加工而制得的纤维
己内酰胺分子式是C6H11NO,CAS编号是105-60-2,常温下外观为固体,熔点约为69°C,是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之一。主要用途是通过聚合生成尼龙6切片,可进一步加工成锦纶纤维、工程塑料、塑料薄膜
尼龙66盐又称己二酸己二胺盐,是生产尼龙66聚合物的单体
己二腈又名1,4-二腈基丁烷,化学式为C6H8N2,为无色油状液体,己二胺主要由己二腈制备,是生产尼龙66的关键原材料
己二胺一种有机物,化学式为C6H16N2,性状为无色固体,有很强烈的氨气气味,是生产尼龙66的直接原料之一
己二酸是一种重要的有机二元酸,化学式为HOOC(CH2)4COOH,能够发生成盐反应、酯化反应、酰胺化反应等,并能与二元胺或二元醇缩聚成高分子聚合物等,工业上是生产尼龙66的主要原料之一
POY预取向丝(Pre-Oriented Yarn),指经高速纺丝获得的取向度在未取向丝和拉伸丝之间的未完全拉伸的化纤长丝。与未拉伸丝相比,它具有一定程度的取向,稳定性好,经常用做拉伸假捻变形丝(DTY)的专用丝
HOY高取向丝(High-Oriented Yarn),生产技术流程与POY生产类似,用比一般常规纺丝法快得多的纺丝速度,以获取一种纤维结构相对比较稳定的合成纤维
FDY全拉伸丝(Full Draw Yarn),采用纺丝拉伸进一步制得的合成纤维长丝。纤维已经充分拉伸,可以直接用于纺织加工
纤维级切片一种尼龙6切片,具有高可纺性、高强度性、高染色性等特点,用于纺丝。于民用,可做内衣、袜子、衬衣、人造皮革等;于工业用,可做轮胎帘线、帆布线、降落伞、绝缘材料、渔网丝、安全带等
工程塑料级切片一种尼龙6切片,具有高强度性、高韧性、抗老化、高抗冲击性和耐磨性等特点,其制造而成的塑料可用于生产精密机器的齿轮、外壳、软管、耐油容器、电缆护套、纺织工业的设备零件等
薄膜级切片一种尼龙6切片,具有高双向拉伸性、高强度性和高透明性等特点。薄膜级切片可通过拉膜及吹膜工艺制成薄膜,用于包食品包装、医用包装等
聚合单体小分子在一定条件下通过相互连接成为链状大分子,从而得到一种新的材料的过程
纺丝制造化学纤维的生产过程,将高分子化合物原材料制成胶体溶液或熔化成熔体后由喷丝头细孔压出形成化学纤维的过程
注塑一种工业产品生产造型的方法,将热塑性塑料或热固性料利用塑料成型模具制成各种形状的塑料制品
改性

在切片生产过程中通过添加改性剂,或其他功能性助剂等,以改变或提高切片或产品的某种特定性能的方法

细旦国际上尚无统一的标准。一般认为复丝线密度44dtex以下为细旦丝(另一种划分依据:单丝在0.88~1.4dtex之间的纤维称为细旦丝)
超细旦国际上尚无统一的标准。一般认为复丝线密度22dtex以下为超细旦丝(另一种划分依据:单丝在0.88dtex以下的纤维为超细旦丝)

注:本募集说明书报告中表格若出现表格内合计数与所列实际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ngzhou Juheshun New Material Co., Ltd.
法定代表人傅昌宝
注册资本31,556.50万人民币(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日
股票简称聚合顺
股票代码605166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纬十路389号
电话0571-82955559
传真0571-82955559
互联网网址www.jhspa6.com
电子邮箱jhsdm@jhspa6.com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可转债基本发行条款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33,8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33.80万手(338万张)。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4年7月22日(T日)至2030年7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24年7月22日,T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发行首日(2024年7月22日,T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4年7月26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30年7月21日)止,即2025年1月26日至2030年7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10.73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

=P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派送现金股利:P

=P

-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其中:P

为调整后转股价,P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面值115%(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2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

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30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2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一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9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的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7月19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A股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2〕91号)的相关要求。

3)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原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合顺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9日,T-1日)收市后持有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071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1071手可转债。实际配售比例将根据可配售数量、可参与配售的股本基数确定。若至本次发行可转债股权登记日(T-1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导致优先配售比例发生变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申购日(T日)前(含)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调整公告。原股东应按照该公告披露的实际配售比例确定可转债的可配售数量。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315,567,330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全部可参与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0.001071手/股计算,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33.80万手。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1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8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所属区域实施主体总投资额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浙江省杭州市上市公司58,288.7215,800.00
2年产8万吨尼龙新材料(尼龙66)项目山东省淄博市山东聚合顺42,447.7118,000.00
合计100,736.4333,800.00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

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17、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18、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9、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发行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2024年5月3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61号)。

(二)债券评级情况

中证鹏元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本次可转债主体信用评级为AA-,债券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②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③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

可转债;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⑦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⑧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担保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拟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7)拟修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8)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

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受托管理人提议;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四)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承销期的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6日。

(五)发行费用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1承销及保荐费用400.00
2审计及验资费用113.21
3律师费用56.60
4资信评级费37.74
5发行手续费7.25
6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18.68
合计633.48

注:上述金额为不含税金额,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均为四舍五入。

(六)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示意性安排如下(如遇不可抗力则顺延):

日期交易日发行安排
2024年7月18日T-2披露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刊登《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2024年7月19日T-1网上路演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2024年7月22日T刊登《可转债发行提示性公告》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缴付足额资金) 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确定网上中签率
日期交易日发行安排
2024年7月23日T+1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2024年7月24日T+2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
2024年7月25日T+3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2024年7月26日T+4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七)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的证券无持有期限制。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八)本次可转债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发行人保证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可转债持有人偿付本次债券存续期利息。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情形

(1)在本次可转债到期、加速清偿(如适用)时,发行人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前款1、所述违约情形除外)且将对发行人履行本次可转债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经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面值总额20%以上的可转债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予纠正;

(3)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担保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次可转债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等情形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次可转债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4)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

(5)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发行人在受托管理协议或本次可转债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6)在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发生其他对本次可转债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违约责任及承担

发生上述所列违约事件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受托管理人因公司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3、加速清偿及措施

(1)如果发生上述任一违约事件且该等违约事件一直持续30个连续交易日仍未得到纠正,可转债持有人可按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形成有效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所有未偿还的本次可转债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应付。

(2)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采取了下述救济措施,受托管理人可根据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决议有关取消加速清偿的内容,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1)向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的总和:

①受托管理人的合理赔偿要求、费用和开支;②所有迟付的利息;③所有到期应付的本金;④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迟延支付的债券本金和利率计算的利息;

2)上述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可转债持有人通过会议决议的形式豁免;

3)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措施。

(3)可转债持有人会议作出的有关加速清偿、取消或豁免等的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网络、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可转债持有人(或可转债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4、争议解决机制

本期债券发行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所产生的或与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在申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发行人: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昌宝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纬十路389号
联系电话:0571-82955559
传真:0571-82955559
董事会秘书:姚双燕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联系电话:021-38676798
传真:021-38670798
保荐代表人:赵晋、莫余佳
项目协办人:李日旺
项目经办人:陈键、陈旭婕、朱松胜、刘学辉、陈睿凡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全明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9-12层
联系电话:0571-87006666
传真:0571-87006661
经办律师:吴海珍、田志伟

(四)发行人会计师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沃巍勇
住所:杭州市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签字注册会计师贾川、许安平、刘小欢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文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联系电话:021-51035670
传真:021-51035670
签字评级人员:高爽、范俊根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七)股份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联系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899400

(八)本次可转债的收款银行

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200号
联系电话:021-63181818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泰君安证券权益客需部自营股东账户持有聚合

顺(605166.SH)52,700股,持股比例约0.0167%。除前述情形外,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第三节 主要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持股数量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
无限售条件股315,565,047100.00%
股份总数315,565,047100.00%

注:截至报告期末(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315,565,047股。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发行的前次可转债自2022年9月13日起进入转股期,报告期后,公司总股本因部分可转债转股而发生少量变动,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1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60,216,05019.08%-
2海南永昌新材料有限公司34,868,53811.05%-
3傅昌宝15,000,0004.75%-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858,6413.12%-
5王金珍6,280,0001.99%-
6中兵慧明投资基金管理(珠海)有限公司-珠海慧明十方道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521,2181.43%-
7张兵4,000,0001.27%-
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981,4000.94%-
9金建玲2,840,2000.90%-
10阳光资产-工商银行-主动配置二号资产管理产品2,800,0000.89%-
合计143,366,04745.42%-

注:永昌控股及永昌新材料为公司主要股东,傅昌宝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反映了本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引自2021年度、2022年度以及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详细的财务资料。

一、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公司2021年、2022年和2023年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2〕1018号、天健审〔2023〕1628号和天健审〔2024〕67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公司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087,558,317.621,847,027,758.871,500,916,200.7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168,253.79
应收账款75,451,780.42171,384,966.40147,209,465.77
应收款项融资551,638,704.42162,543,618.07144,077,271.98
预付款项187,067,712.54178,051,199.89228,471,513.12
其他应收款3,839,927.5931,464,602.0224,433,072.03
存货247,764,155.21361,223,302.08438,866,736.35
其他流动资产114,551,459.34148,757,636.63120,238,124.16
流动资产合计3,267,872,057.142,900,453,083.962,609,380,637.90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936,941,432.67613,013,085.12545,063,493.28
在建工程267,452,842.16372,406,399.10230,413,974.01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使用权资产-717,983.27715,085.10
无形资产204,895,855.8897,607,260.6547,446,073.73
递延所得税资产8,061,376.218,827,433.495,822,194.35
非流动资产合计1,417,351,506.921,092,572,161.63829,460,820.47
资产总计4,685,223,564.063,993,025,245.593,438,841,458.37
流动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2,304,254.29-
应付票据2,282,480,000.001,687,800,000.001,599,115,000.00
应付账款106,206,345.7841,490,955.1660,138,936.40
合同负债85,948,035.6775,465,961.49142,615,852.67
应付职工薪酬9,771,223.198,789,476.816,248,629.65
应交税费16,112,237.7712,761,032.953,667,846.06
其他应付款6,653,964.407,150,552.5610,071,037.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19,321.21726,354.60
其他流动负债10,262,182.219,434,955.4516,908,184.94
流动负债合计2,517,433,989.021,845,916,509.921,839,491,841.4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0,005,416.67170,503,855.46-
应付债券186,974,099.31176,573,036.47-
预计负债1,000,000.00--
递延收益33,933,801.6224,886,514.2227,105,047.10
递延所得税负债-30,936.31775,238.07
非流动负债合计241,913,317.60371,994,342.4627,880,285.17
负债合计2,759,347,306.622,217,910,852.381,867,372,126.6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315,565,047.00315,553,230.00315,547,000.00
其他权益工具27,850,032.6227,873,133.79-
资本公积502,527,566.27502,361,418.04502,734,978.66
盈余公积101,451,320.6583,977,016.6563,569,576.66
未分配利润763,860,149.76650,999,150.98493,931,876.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711,254,116.301,580,763,949.461,375,783,431.78
少数股东权益214,622,141.14194,350,443.75195,685,899.96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所有者权益合计1,925,876,257.441,775,114,393.211,571,469,331.7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685,223,564.063,993,025,245.593,438,841,458.37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6,018,365,269.536,037,020,433.375,457,541,664.64
减:营业成本5,614,957,886.355,659,373,161.805,042,502,728.26
税金及附加12,881,323.3413,547,179.4010,585,049.07
销售费用11,493,981.8810,864,660.727,862,693.45
管理费用37,100,058.0730,975,302.7828,678,811.86
研发费用158,401,414.72111,634,528.08108,736,846.78
财务费用-47,707,644.14-68,455,511.83-11,584,293.36
其中:利息费用12,982,508.339,263,344.1749,301.96
利息收入-58,308,281.82-51,458,750.61-20,935,534.21
加:其他收益9,341,464.888,820,474.403,401,418.02
投资收益-6,437,442.95-8,860,922.35897,626.0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304,254.295,168,253.79
信用减值损失5,986,563.08-1,994,475.17-5,031,590.01
资产减值损失-58,144.01-3,018,171.26-2,166,196.45
资产处置收益10,278.60-69,277.28-
二、营业利润240,080,968.91271,654,486.47273,029,339.96
加:营业外收入151,178.416,344,489.86756,920.01
减:营业外支出1,360,603.233.3188,072.79
三、利润总额238,871,544.09277,998,973.02273,698,187.18
减:所得税费用21,883,091.3637,597,176.6533,470,227.12
四、净利润216,988,452.73240,401,796.37240,227,960.06
减:少数股东损益20,271,697.39-1,791,607.87-215,610.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6,716,755.34242,193,404.24240,443,570.10
加:其他综合收益---
五、综合收益总额216,988,452.73240,401,796.37240,227,960.06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0,271,697.39-1,791,607.87-215,610.04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196,716,755.34242,193,404.24240,443,570.10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620.770.76
(二)稀释每股收益0.620.770.76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742,429,178.525,032,155,420.923,724,679,044.70
收到的税费返还22,248,916.0141,408,706.325,548,199.9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36,201,688.58559,182,215.43365,424,315.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600,879,783.115,632,746,342.674,095,651,560.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994,040,828.794,509,141,055.812,846,100,262.5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0,950,471.2555,567,822.7944,532,018.61
支付的各项税费43,442,102.3062,485,875.0669,835,123.1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82,726,267.76649,897,948.87867,886,715.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081,159,670.105,277,092,702.533,828,354,120.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9,720,113.01355,653,640.14267,297,439.8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0,000,000.00208,000,000.0013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57,254.292,987,633.031,550,307.5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7,755.00110,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5,226,422.56160,494,882.492,386,72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5,731,431.85371,592,515.52138,937,027.5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99,125,315.85464,729,331.21181,237,645.66
投资支付的现金-211,204,306.00180,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775,783.0033,326,271.64148,474,266.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1,901,098.85709,259,908.85509,711,911.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6,169,667.00-337,667,393.33-370,774,884.1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7,761,167.21440,962,605.4417,675,010.00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7,761,167.21440,962,605.4417,675,01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08,083,772.6573,000,000.0017,675,01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1,151,447.6866,550,433.6931,568,778.1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39,807.662,722,464.141,098,237.1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0,075,027.99142,272,897.8350,342,025.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2,313,860.78298,689,707.61-32,667,015.3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416,758.5830,087,266.35-6,439,812.8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4,653,343.81346,763,220.77-142,584,272.4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86,165,396.87539,402,176.10681,986,448.5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50,818,740.68886,165,396.87539,402,176.10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一)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发行人及其7家控股子公司(包括1家二级子公司),其中山西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3月26日注销。

(二)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2022年1月,山西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2022年度合并范围增加该公司;2023年4月,聚合顺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山东聚合顺鲁化经贸有限公司成立,2023年度合并范围增加上述两家子公司。

四、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基本财务指标

项目2023-12-31/ 2023年度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
流动比率(倍)1.301.571.42
速动比率(倍)1.201.381.18
资产负债率(合并)58.89%55.54%54.3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2.30%43.60%49.57%
存货周转率(次)18.4414.1513.65
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应收款项12.5219.3122.21
融资)周转率(次)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31,567.2233,631.0331,287.74
利息保障倍数13.7225.475,552.47
每股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量(元/股)1.651.130.8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201.10-0.45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2.63%1.85%1.99%

注: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净额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净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度末普通股份总数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年度末普通股份总数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各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1、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62.42882.00415.14
2、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27.00222.7468.99
3、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8.73-974.83602.86
4、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32-6.93-
5、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148.61--
6、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21.24634.49-8.12
小计439.62757.481,078.88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26.1896.43161.8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58.3638.40-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471.80622.64917.05

(三)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1、净资产收益率

项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99%16.60%18.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70%16.17%18.19%

2、每股收益

单位:元/股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0.620.770.76
稀释每股收益0.620.770.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0.610.750.73
稀释每股收益0.610.750.73

3、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的计算公式如下:

ROE=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

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基本每股收益=报告期利润÷期末股份总数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为报告期利润;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或缩股等减少股份数;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五、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一)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资产周转率指标如下: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周转率12.5219.3122.21
存货周转率18.4414.1513.65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周转率分别为22.21、

19.31和12.52,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与公司按照行业惯例普遍采取款(包含现金、承兑汇票及国内信用证)到发货的政策有关。2023年,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周转率下降,主要系当期纤维级切片产品需求旺盛,纤维级切片产品销售金额及占比有较大幅度提升,纤维级切片产品以年约客户为主,该类客户通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导致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出现大幅上升。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3.65、14.15和18.44。2021年以来存货周转率逐步回升,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增长,主营业务成本增加,同时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原材料、库存商品库存水平所致。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相关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3-12-31 /2023年度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
流动比率(倍)1.301.571.42
速动比率(倍)1.201.381.18
资产负债率58.89%55.54%54.3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31,567.2233,631.0331,287.74
利息保障倍数13.7225.475,552.4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42倍、1.57倍和1.30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18倍、1.38倍和1.20倍,整体而言,公司流动资产质量较好,变现能力较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4.30%、55.54%和58.89%。2022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相较于2021年末有所上升,主要系经营性应付款进一步增加,同时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取得长期借款,导致长期负债金额上升。2023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相较于2022年末有所上升,主要系经营性应付款项进一步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金额较高、利息保障倍数较大,显示公司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债务违约风险较小。

六、经营成果分析

公司所在行业为尼龙6切片行业,公司下游主要系尼龙纤维、工程塑料和薄膜制造等行业。

2021-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45,754.17万元、603,702.04万元和601,836.53万元,复合增长率为5.01%;公司营业毛利分别为41,503.89万元、37,764.73万元和40,340.74万元。2021年以来,受益于尼龙6切片市场价格上涨及公司整体供货能力提升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实现整体增长;公司营业毛利受销售价格及成本等因素综合影响,存在一定波动,但报告期内整体保持平稳。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601,398.0399.93%603,226.2899.92%528,096.3896.76%
其他业务收入438.500.07%475.760.08%17,657.783.24%
合计601,836.53100.00%603,702.04100.00%545,754.1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545,754.17万元、603,702.04万元和601,836.53万元。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纤维级尼龙切片、工程塑料级尼龙切片以及薄膜级尼龙切片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其他业务主要包括原材料贸易及残次品销售等。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76%、99.92%和99.93%,公司主营业务非常突出。2021年至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稳定增长,主要原因如下:①随着经济发展和下游领域升级,锦纶需求稳中有升,为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条件;②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及销量不断增长,产能从2021年34.55万吨增长至2022年43.23万吨,销量从2021年38.93万吨增长至2022年45.06万吨;③依托于先进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公司执行差别化竞争战略,具有竞争力的产品质量水平为公司新增产能消化提供了有力保障。2023年,公司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2.72万吨,但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导致2023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基本持平。

2、按产品列示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按产品类别划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022年2021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纤维级切片400,675.0066.62%285,454.2047.32%278,871.5352.81%
工程塑料级切片184,662.7630.71%266,075.1544.11%222,755.8642.18%
薄膜级切片12,773.042.12%47,211.787.83%23,408.184.43%
其他3,287.230.55%4,485.150.74%3,060.820.58%
合计601,398.03100.00%603,226.28100.00%528,096.38100.00%

公司主营业务为尼龙6切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尼龙6切片具有较高的机械强度和耐热性,同时具备韧性好、耐磨力强、耐油、抗震等特点,广泛应用于民用和工业用纤维、汽车、电子电器、包装等行业,其按用途可分为纤维级切片、工程塑料级切片和薄膜级切片。报告期各期,纤维级切片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2.81%、

47.32%和66.62%;工程塑料级切片销售收入的占比在各期分别为42.18%、44.11%和30.71%;薄膜级切片的销售收入占比在各期相对较低,分别为4.43%、7.83%和2.12%。2021年至2022年,工程塑料切片销售收入占比整体上升,主要是随着公司产能增加,供应能力加强,公司重点开拓了工程塑料市场。报告期内,公司纤维级切片销售收入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但2021年至2022年销售收入占比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工程塑料切片销售收入增长幅度高于纤维级切片。2023年,公司纤维级切片销售收入及占比均有提升,主要系近期以户外服饰为代表的中高端民用纤维应用领域需求旺盛,公司产能全力保障纤维级切片的生产,工程塑料级切片等产品的生产安排有所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其他”主要系共聚产品销售收入,系基于自主研发推出的新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58%、0.74%和0.55%。

3、主营业务收入地区分布分析

报告期内,按销售地区划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内销562,642.7393.56%526,318.6587.25%475,201.1089.98%
外销38,755.306.44%76,907.6412.75%52,895.2810.02%
合计601,398.03100.00%603,226.28100.00%528,096.38100.00%

从客户地区分布来看,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内销,公司内

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9.98%、87.25%和93.56%。2021年以来,公司积极开拓国外优质客户资源,促使外销收入金额及占比均有较大幅度提升。2023年,受海外市场竞争加剧影响,外销规模有所下降。

4、营业收入季节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分季度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022年2021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一季度127,524.4321.19%189,074.4531.32%103,191.5018.91%
第二季度149,685.3624.87%148,610.6024.62%142,960.5926.20%
第三季度160,546.8926.68%144,180.9823.88%139,048.5725.48%
第四季度164,079.8527.26%121,836.0220.18%160,553.5129.42%
合计601,836.53100.00%603,702.04100.00%545,754.1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节间营业收入较为平稳,尼龙切片广泛应用于尼龙纤维、工程塑料和薄膜等领域,随着季节的变换,下游的服装、装饰、汽车等领域可能受个别特殊季节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波动,但就行业整体而言,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

(二)营业成本及其构成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561,087.6199.93%565,540.7799.93%486,874.1796.55%
其他业务成本408.180.07%396.540.07%17,376.103.45%
营业成本561,495.79100.00%565,937.32100.00%504,250.27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在95%以上,与主营业务收入相匹配。

1、主营业务成本的产品构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产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纤维级切片371,329.0466.18%266,327.2247.09%254,324.7452.24%
工程塑料级切片174,863.5831.17%251,577.0344.48%208,107.0042.74%
薄膜级切片12,601.032.25%44,225.247.82%22,216.494.56%
其他2,293.970.41%3,411.290.60%2,225.940.46%
主营业务成本561,087.61100.00%565,540.77100.00%486,874.17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纤维级切片、工程塑料级切片和薄膜级切片三大产品的营业成本构成,与主营业务收入基本一致。报告期各期,三大类产品的累计成本占比分别为99.54%、99.40%和99.59%。

2、其他业务成本及其他业务毛利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成本及毛利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其他业务收入438.50475.7617,657.78
其他业务成本408.18396.5417,376.10
其他业务毛利30.3379.22281.68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相对较低,主要系原材料贸易和残次品销售业务。

(三)主营业务毛利及各产品毛利率

1、公司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40,310.4199.92%37,685.5199.79%41,222.2199.32%
其他业务毛利30.330.08%79.220.21%281.680.68%
综合毛利额40,340.74100.00%37,764.73100.00%41,503.89100.00%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主要由主营业务贡献,各期主营业务毛利占综合毛利额的比例超过99%。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及各产品毛利的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纤维级切片29,345.9572.80%19,126.9850.75%24,546.7959.55%
工程塑料级切片9,799.1824.31%14,498.1338.47%14,648.8635.54%
薄膜级切片172.020.43%2,986.547.92%1,191.692.89%
其他993.262.46%1,073.862.85%834.882.03%
合计40,310.41100.00%37,685.51100.00%41,222.2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总体呈现复合增长,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纤维级切片、工程塑料级切片两大类产品的销售,两大产品合计毛利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比例分别为95.09%、89.23%和97.11%。

毛利=销售量×(单位售价-单位成本)

根据上述公式,毛利的波动受到销售量、单位售价、单位成本三个因素的变化而综合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的三大类产品的毛利变化分别受到三个因素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与2021年相比
项目销量变动对毛利的贡献单位售价变动对毛利的贡献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的贡献合计
纤维级切片902.32-3,668.40-2,653.73-5,419.81
工程塑料级切片3,155.97-4,671.471,364.77-150.73
薄膜级切片1,149.141,231.29-585.581,794.85

如上表所示,2022年度纤维级切片毛利下降主要系销售单价下降以及单位成本上升所致;工程塑料级切片毛利下降主要系销售单价下降所致;薄膜级切片毛利上升,主要系销量增加以及销售单价上升所致。

单位:万元

2023年与2022年相比
项目销量变动对毛利的贡献单位售价变动对毛利的贡献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的贡献合计
纤维级切片9,469.98-26,110.7726,859.7610,218.97
工程塑料级切片-3,647.98-14,463.2213,412.26-4,698.94
薄膜级切片-2,170.14-132.71-511.67-2,814.53

如上表所示,2023年度纤维级切片毛利上升主要系销量增加所致;工程塑料级切片毛利下降主要系销量减少所致;薄膜级切片毛利下降主要系销量减少以及单位成本上升所致。

2、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及主要产品毛利率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纤维级切片7.32%6.70%8.80%
工程塑料级切片5.31%5.45%6.58%
薄膜级切片1.35%6.33%5.09%
主营业务毛利率6.70%6.25%7.81%

公司销售分为“年度供货”和“现单销售”两种模式,针对“年度供货”客户,公司与客户签订年度供货框架协议,公司按照“当月中石化己内酰胺结算价格+当年约定的加工费”进行报价结算;针对“现单销售”客户,交易价格主要参照尼龙切片市场上现货价格,并结合原材料己内酰胺价格走势、公司库存水平和下游需求情况,采取随行就市的定价方式。

公司主要产品按照成本加成的原则定价,毛利率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加工费等多种因素共同影响。以“年度供货”客户为例,该类客户加工费相对稳定,但公司与客户定价基础为“销售当月中石化己内酰胺的结算价格”,该价格为发货当月己内酰胺市场指导价,而非公司结转成本价格,在实际情况中,原材料采购-生产-销售存在一定时间周期,上述期间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会对加工费带来的毛利空间造成影响。由于己内酰胺在公司产品价格的构成中占比很大,这导致公司产品的毛利率(主营业务毛利/主营业务收入)绝对值较低,且毛利率绝对值受到己内酰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产品单位毛利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纤维级切片932.90909.091,209.57
工程塑料级切片646.40715.73878.97
薄膜级切片179.69852.83668.44
公司主营业务单位毛利843.65836.371,058.96

2022年度,纤维级切片及工程塑料级切片单位毛利下降,主要由于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加剧,己内酰胺价格随之出现较大幅度波动,使得公司当期无法获取原材料上涨带来的毛利增加;同时受2022年度主要能源价格以及运费等上升影响,相关成本随之增加;此外随着当期销售规模扩大,工程塑料级切片中单位毛利较低的常规型号产品销售规模及占比有所提升。2022年度,薄膜级切片单位毛利上升,主要系外销产品单位毛利较上年有较大幅度提高,对薄膜级切片整体单位毛利起到拉动作用。

2023年,纤维级切片单位毛利与上年度基本持平;工程塑料级切片受市场需求疲软影响,单位毛利出现下降;薄膜级切片单位毛利出现较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系海外市场竞争加剧外销产品单位毛利下降以及相关产线改造、规模效应下降导致其他成本较高所致。

3、主要产品毛利率分析

(1)纤维级切片

报告期各期,公司纤维级切片的毛利率分别为8.80%、6.70%和7.32%,呈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报告期内,公司纤维级切片的单价及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变化幅度金额变化幅度金额
产品单价12,737.29-6.12%13,567.34-1.27%13,741.69
产品单位成本11,804.39-6.75%12,658.251.01%12,532.12
产品单位毛利932.902.62%909.09-24.84%1,209.57
毛利率7.32%0.62个百分点6.70%-2.10个百分点8.80%

2022年度,己内酰胺价格整体维持在较高水平,且存在较大幅度波动,使得公司当期无法获取原材料上涨带来的毛利增加,导致2022年度纤维级切片单位毛利相比2021年度下降24.84%。2022年度,由于己内酰胺价格整体维持在较高水平,导致纤维级切片单价处于高位,单位售价较2021年度下降1.27%,单位售价下降幅度小于单位毛利下降幅度,上述情况综合导致2022年度毛利率相比2021年度下降2.10个百分点。2023年度,己内酰胺价格整体有所下降,公司纤维级切片的价格也随之下降,由于纤维级切片销售价格下降金额与成本下降金额基本一致,导致2023年度纤维级切片单位毛利相比2022年基本持平。2023年度,在单位毛利与2022年度基本持平的情况下,由于纤维级切片单价有所下降,导致2023年度毛利率相比2022年度升上0.62个百分点。

(2)工程塑料级切片

报告期各期,公司工程塑料级切片的毛利率分别为6.58%、5.45%和5.31%,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工程塑料级切片的单价及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变化幅度金额变化幅度金额
产品单价12,181.27-7.26%13,135.33-1.73%13,365.95
产品单位成本11,534.87-7.12%12,419.60-0.54%12,486.98
产品单位毛利646.40-9.69%715.73-18.57%878.97
毛利率5.31%-0.14个百分点5.45%-1.13个百分点6.58%

2022年度,同样受当期己内酰胺价格波动影响,使得公司当期无法获取原材料上涨带来的毛利增加;此外随着工程塑料级切片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大,高端客户占收入比例有所下降,毛利较低的常规型号产品占比上升。上述因素导致2022年度工程塑料级切片单位毛利相比2021年度下降18.57%。2022年度,工程塑料级切片单位售价较2021年度下降1.73%,单位售价下降幅度小于单位毛利下降幅度。上述原因导致2022年度,公司工程塑料切片毛利率较2021年度下降1.13个百分点。

2023年度,受下游市场需求疲软影响,工程塑料级切片单位毛利相比2022

年度下降9.69%,同时,由于工程塑料级切片单位售价与单位毛利下降幅度基本一致,导致公司工程塑料切片毛利率较2022年度基本持平。

(3)薄膜级切片

报告期内,公司薄膜级切片的单价及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变化幅度金额变化幅度金额
产品单价13,343.08-1.03%13,481.712.68%13,130.11
产品单位成本13,163.394.23%12,628.881.34%12,461.66
产品单位毛利179.69-78.93%852.8327.59%668.44
毛利率1.35%-4.98个百分点6.33%1.24个百分点5.09%

2022年度,薄膜级切片单位毛利较2021年度上升27.59%,主要原因系当期薄膜级切片外销收入金额上升,且外销单位毛利较上年有较大幅度提高。2022年度,薄膜级切片单位售价较2021年度上升2.68%,单位毛利上升幅度高于单位售价上升幅度,上述情况综合导致2022年度毛利率相比2021年上升1.24个百分点。

2023年度,薄膜级切片单位毛利较2022年度下降78.93%,主要原因系受海外市场竞争加剧影响,当期薄膜级切片外销单位毛利较上年有较大幅度下降,此外2023年第四季度薄膜级切片相关产线改造、规模效应下降导致当期制造费用成本提升,拉升了单位成本。2023年度,在单位售价较2022年度基本持平的情况下,由于薄膜级切片单位毛利有所下降,导致2023年度毛利率相比2022年下降4.98个百分点。

七、本次发行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基于公司现有业务基础及技术储备而确定,系现有业务及产品的拓展及升级,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和资产整合事项。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概况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800.00万元(含33,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所属区域实施主体总投资额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浙江省杭州市上市公司58,288.7215,800.00
2年产8万吨尼龙新材料(尼龙66)项目山东省淄博市山东聚合顺42,447.7118,000.00
合计100,736.4333,800.00

注:根据2023年11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山东聚合顺拟引入新投资者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山东聚合股份拟由100%变更为65%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备案编号环评批复编号
1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系杭钱塘工出[2022]11号16.8万吨/年尼龙新材料一体化建设项目之子项目)2206-330114-89-01-429920杭环钱环评批[2021]12号
2年产8万吨尼龙新材料(尼龙66)项目(系山东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尼龙新材料项目之子项目)2020-370305-26-03-147018淄环审[2022]60号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募投项目已履行立项、环评方面的审批、备案程序。土地方面,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及年产8万吨尼龙新材料(尼龙66)项目所需用地已经取得。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

1、项目总体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实施主体:上市公司实施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内容:通过新建尼龙切片产业基地,以扩大公司产品生产能力,丰富公司产品类型,推动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项目达产后公司将新增产能12.4万吨,其中包括尼龙6切片10.4万吨和共聚尼龙切片2.0万吨。

2、项目投资概况

项目计划投资58,288.72万元。其中土地购置投入2,520.00万元,土建工程投入13,085.24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投入35,791.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00.00万元,基本预备费90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392.22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5,800.00万元,用于除土地购置投入以外的资本性支出。项目资本性支出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3、项目的审批备案及用地情况

本项目所属主项目已在杭州钱塘新区行政审批局完成备案,并已取得钱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环评批复。

本项目建设拟用地50亩。公司已取得浙(2022)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34203号不动产权证,所涉土地使用权面积约100亩,已可满足本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4、项目预期收益

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内部收益率为15.76%(税后),投资回收期5.98年(税后,不含建设期)。

5、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1)营业收入预计

本项目计划生产尼龙6切片产品,营业收入=销量×产品单价,产品销售价格主要依据本项目产品特点、产品的市场价格、市场需求等因素进行测算。

(2)总成本费用测算

项目总成本费用估算主要包括原料消耗、人工费用、制造费用(不含折旧)、折旧和期间费用等。

①原料消耗:原辅材料的价格以国内市场采购价格为主,相关材料的消耗量根据公司生产工艺单位耗用量和项目产品的预期产销量测算。

②工资与福利:根据项目人员定岗安排,结合公司的薪酬福利制度及项目当地各类员工的工资水平测算。

③制造费用(不含折旧):主要为能源费用,包装和其他制造费用。其中,投产后所需能源费用以生产工艺单位耗用量和项目产品的预期产销量测算。

④折旧与摊销:根据公司现有的折旧摊销政策予以计提,采用直线法计算。建筑物折旧年限为30年,残值率为5%;设备折旧年限为14年,残值率为5%;土地使用权按50年摊销。

⑤期间费用:主要包括研发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系参考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考虑未来市场发展趋势、公司产品竞争力等因素预测费用率,根据产品预期收入折算而来。

(3)税金测算

本项目增值税率为1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7%计缴,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5%计缴;聚合顺所得税税率以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

6、项目整体进度安排

项目计划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于2年内完成厂房装修建设、生产线安装调试

并投入生产。

序号工作内容第一年(T+0)第二年(T+1)第三年(T+2)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1项目前期工作
2项目设计
3土建工程
4设备订货采购
5设备安装调试
6人员招聘培训
7试生产

(二)年产8万吨尼龙新材料(尼龙66)项目

1、项目总体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8万吨尼龙新材料(尼龙66)项目实施主体:山东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区建设内容:通过新建尼龙66切片产业基地,以扩大公司产品生产能力,丰富公司产品类型,推动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项目达产后公司将新增尼龙66切片产能8.0万吨。

2023年11月24日,聚合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增资并引入投资者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聚合顺和新增外部投资者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天辰”)向山东聚合顺合计增资60,000.00万元。本次增资后,山东聚合顺的注册资本拟由20,000.00万元增加至80,000.00万元,增资前后山东聚合顺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增资前增资后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持股比例 (%)
聚合顺20,000.00100.00聚合顺52,000.0065.00
中国天辰28,000.0035.00
合计20,000.00100.00合计80,000.00100.00

本次增资事项实施完毕后,本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山东聚合顺将由聚合顺的全资子公司变为控股子公司。新增外部投资者中国天辰前身为原化学工业部第一设计院,现为中国化学(601117.SH)的全资子公司,隶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控制的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3103063864L
法定代表人焦在月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26日
注册资本250,000.00万人民币
住所天津市北辰区京津路1号
经营范围境内外工程设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其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总承包、监理、环评和工程勘查;有关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的进出口(国家禁止的除外);对外派遣与上述工程相关的生产及服务行业的劳务人员;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化工产品销售(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天辰成立于1953年,是国家级化工勘察设计单位,当前业务板块包含工程总承包、产业经营、贸易销售等,拥有化工、炼油、能源、基础设施等21个行业的工程承建能力,先后完成了2,000多项跨行业的国内外大中型项目的技术开发、咨询、设计、施工和总承包建设任务。此外,中国天辰在尼龙材料领域拥有丰富的产业运营和投资背景,经营主体包含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己内酰胺业务)、天辰齐翔等。其中天辰齐翔致力于己二腈的国产化突破,2022年其己二腈装置成功开车运行并产出己二腈产品,处于山东聚合顺尼龙66切片业务的上游。同时,天辰齐翔己二腈装置也位于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与本募投项目生产厂区距离较近,因而中国天辰增资入股山东聚合顺,可深化两者在尼龙66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合作,为本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2、项目投资概况

项目计划投资42,447.71万元。其中土地购置投入2,000.00万元,土建工程投入14,204.50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投入19,908.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00.00万元,基本预备费90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835.21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8,000.00万元,用于资本性支出。项目资本性支出高于本次募集资金

使用金额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3、项目的审批备案及用地情况

本项目所属主项目已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并已取得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本项目建设拟用地100亩。公司已取得鲁(2023)淄博临淄区不动产权第0012070号不动产权证,可满足本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4、项目预期收益

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内部收益率为22.97%(税后),投资回收期4.24年(税后,不含建设期)。

5、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1)营业收入预计

本项目计划生产尼龙66切片产品,营业收入=销量×产品单价,产品销售价格主要依据本项目产品特点、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市场需求等因素进行测算。

(2)总成本费用测算

项目总成本费用估算主要包括原料消耗、人工费用、制造费用(不含折旧)、折旧和期间费用等。

①原料消耗:原辅材料的价格以国内市场采购价格为主,相关材料的消耗量根据公司生产工艺单位耗用量和项目产品的预期产销量测算。

②工资与福利:根据项目人员定岗安排,结合公司的薪酬福利制度及项目当地各类员工的工资水平测算。

③制造费用(不含折旧):主要为能源费用,包装和其他制造费用。其中,投产后所需能源费用以生产工艺单位耗用量和项目产品的预期产销量测算。

④折旧与摊销:根据公司现有的折旧摊销政策予以计提,采用直线法计算。建筑物折旧年限为30年,残值率为5%;设备折旧年限为14年,残值率为5%;

土地使用权按50年摊销。

⑤期间费用:主要包括研发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系参考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考虑未来市场发展趋势、公司产品竞争力等因素预测费用率,根据产品预期收入折算而来。

(3)税金测算

本项目增值税率为1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7%计缴,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5%计缴;山东聚合顺无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所得税税率以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算。

6、项目整体进度安排

项目计划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于2.5年内完成厂房装修建设、生产线安装调试并投入生产,整体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工作内容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1项目前期工作
2项目设计
3土建工程
4设备订货采购
5设备安装调试
6人员招聘培训
7试生产

第六节 备查文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料外,公司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作为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董事会编制、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以及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文件;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投资者可至发行人、主承销商住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亦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阅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之盖章页)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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