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8号)。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玉溪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玉溪2024保-002号),对其下属子公司玉溪恩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恩捷”)向中行玉溪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单位: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人 | 担保权人 | 主债权额度 | 担保额度 | 担保合同内容 |
玉溪恩捷 | 中行玉溪分行 | 50,000.00 | 100,000.00 | 1、担保人: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正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 |
被担保人 | 担保权人 | 主债权额度 | 担保额度 | 担保合同内容 |
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4、担保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间经审批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000,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22.84%;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107,637.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2.55%。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行玉溪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