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湖北能源: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9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8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顺利完成。

经全体董事、监事同意,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主席、副主席,明确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何红心先生(董事长)、涂山峰先生(副董事长)、龚平先生(副董事长)、韩勇先生、罗仁彩先生、潘承亮先生;

2、独立董事:于良民先生、杨汉明先生(会计专业人士)、陈

海嵩先生。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能够胜任所担任岗位职责的要求。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7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下设三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何红心先生(主任委员)、罗仁彩先生、于良民先生;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杨汉明先生(主任委员)、潘承亮先生、陈海嵩先生;

3、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于良民先生(主任委员)、潘承亮先生、

陈海嵩先生。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汉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具体成员如下:

1、股东代表监事:于滨女士(监事会主席)、魏玲女士(监事会副主席)、李辉华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李春华女士、张志猛先生。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监事会成员均未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监事会成员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监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总经理:涂山峰先生;

2、副总经理:彭吉银先生、陈奎勇先生、姜德政先生、李海滨先生;

3、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王军涛先生。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王军涛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法律、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董事会同意聘任熊维祥先生、刘晓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熊维祥先生、刘晓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四、部分董事及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一)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董事陈志祥先生、关杰林先生、黄忠初先生、李锡元先生、李银香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各位董事均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部分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监事李政先生、郭剑安先生、张泽玉先生、何

昌杨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各位监事均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对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王军涛先生 熊维祥先生 刘晓女士

联系电话:027-86606100

传 真:027-86606109

电子邮箱:hbnyzq@hbny.com.cn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8日

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涂山峰,男,1965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副教授。历任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厅主任,武汉港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湖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涂山峰先生不持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范性文件、《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彭吉银,男,1965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学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参股企业外派高管,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彭吉银先生持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314,733股,均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范性文件、《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军涛,男,1977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公司律师。历任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发展部主任。现任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兼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兼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王军涛先生持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314,733股,均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范性文件、《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奎勇,男,1969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新能源发展办公室主任。现任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陈奎勇先生持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279,000股,均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范性文件、《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姜德政,男,1975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电厂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兼生产管理部主任,溪洛渡电厂副厂长、党委委员兼安全总监。现任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首席网络安全官,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姜德政先生持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314,733股,均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范性文件、《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海滨,男,1968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华能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华能秦煤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

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现任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李海滨先生不持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范性文件、《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熊维祥,男,1972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管与法务部副主任。现任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企管与法务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任湖北省煤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湖北能源集团罗田平坦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监事、湖北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熊维祥先生持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3,400股股票,均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任职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范性文件、《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晓,女,1986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管与法务部主管。现任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管与法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专业师。

刘晓女士不持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任职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

范性文件、《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