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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帆生物: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9
证券代码:300529证券简称:健帆生物公告编号:2024-062
债券代码:123117债券简称:健帆转债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注销期权数量共计2,154,250份:其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885,250份;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69,000份。

2、本次期权注销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股本造成影响。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22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布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28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月28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2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对外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735人调整为733人,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702.00万份调整为701.60万份,并以2022年2月1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33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701.60万份,行权价格为54.77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布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5、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733人调整为719人,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701.60万份调整为698.80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布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6、2022年3月25日,公司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并对外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53.87元/股。

8、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8月24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0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4.60元/份。

9、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9月8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9月8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10、2022年9月19日,公司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并对外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11、2023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配工作,同意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53.20元/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43.93元/股;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4,215,750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590,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2023年8月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

12、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配工作,同意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52.80元/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43.53元/股;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1,885,250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269,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1、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应注销559名激励对象合计

1,885,250份股票期权,鉴于:

(1)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

9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54,750份股票期权应予以注销;

(2)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系数 (M) 业绩考核指标0%50%75%100%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48.8亿元(A)A<44.6亿元44.6亿元≤A<46.4亿元46.4亿元≤A<48.8亿元A≥48.8亿元

注: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系数(M)×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系数(P)。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9.22亿元,因此公司层面行权比例系数(M)为0%,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469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的1,330,5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应注销50名激励对象合计269,000份股票期权,鉴于:

(1)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

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7,500份股票期权应予以注销;

(2)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系数 (M) 业绩考核指标0%50%75%100%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48.8亿元(A)A<44.6亿元44.6亿元≤A<46.4亿元46.4亿元≤A<48.8亿元A≥48.8亿元

注: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系数(M)×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系数(P)。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

销。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9.22亿元,因此公司层面行权比例系数(M)为0%,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4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的211,5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注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1)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离职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由公司注销;(2)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注销。综上,本次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154,250份。董事会关于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记录;

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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