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2024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情况
截至2024年7月19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7,260,59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35%,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01,219,059.39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11.66元/股。
至此,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1、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志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肖海军先生、相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上持有人与本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已回避表决。除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之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上述关联方)自愿放弃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提案权、表决权及除资产收益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上述关联方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且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与上述人员保持独立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综上,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的锁定期
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完成本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购买。根据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自2024年7月20日起至2025年7月19日止。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