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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宏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0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7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倪立营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城市生命线产业发展(曲阜)有限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将城市生命线产业发展(曲阜)有限公司70%股权转让给山东东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67.59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城市生命线产业发展(曲阜)有限公司的股权,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董事倪立营先生、倪奉尧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山东东宏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城市生命线产业发展(曲阜)有限公司70%股权事项是公司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转让价款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一致同意将《关于转让城市生命线产业发展(曲阜)有限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曲阜市城乡水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将曲阜市城乡水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给山东东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73.84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曲阜市城乡水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

董事倪立营先生、倪奉尧先生、寻金龙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山东东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曲阜市城乡水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9%股权事项是公司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转让价款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一致同意将《关于转让曲阜市城乡水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山东颐养健康集团管道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将山东颐养健康集团管道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给山东东宏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1,657.03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山东颐养健康集团管道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

董事倪立营先生、倪奉尧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山东东宏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山东颐养健康集团管道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事项是公司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转让价款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一致同意将《关于转让山东颐养健康集团管道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曲阜美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将曲阜美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曲阜市城

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366.78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间接持有曲阜美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董事倪立营先生、倪奉尧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曲阜市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曲阜美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是公司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转让价款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一致同意将《关于转让曲阜美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曲阜中通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将曲阜中通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山东东宏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101.77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间接持有曲阜中通运输有限公司的股权,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董事倪立营先生、倪奉尧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山东东宏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曲阜中通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是公司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转让价款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一致同意将《关于转让曲阜中通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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