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于2024年7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无委托他人出席情况。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周福霖先生、丁洁民先生、霍文营先生、徐毅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四)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涛先生主持。
(五)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震安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股价自2024年6月29日至2024年7月19日期间,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即37.912元/股)的情形,已触发“震安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全体董事经审议,一致提议向下修正“震安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震安转债”的转股价格(47.39元/股),则“震安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震安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震安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内容详见2024年7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定期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定期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全体董事经审议,一致决定制订《定期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经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