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苏轴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2024-064)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9

证券代码:430418 证券简称:苏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4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6日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8月5日15:00—2024年8月6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430418苏轴股份2024年7月31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本公司聘请的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指定律师。苏州高新区鹿山路35号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苏州高新区鹿山路35号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相应变更。原经营范围为:“加工、制造:轴承、滚针、光学仪器。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配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除外);开展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加工、制造:轴承、滚针、光学仪器。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

审议《关于修订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的议案》。

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配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除外);开展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根据上述变更情况,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并同意办理人员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如有)对经营范围进行文字性调整。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相应变更,增加了一般经营项目: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董事会下增设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上述变更情况,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并同意办理人员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如有)对经营范围进行文字性调整。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56)。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董事会下增设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为此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4-057)。

审议《关于对参股公司同比例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董事会下增设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为此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4-057)。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经与参股公司苏州联利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苏州鼎宝轴承有限公司友好沟通并达成共识后,公司拟对投资的参股公司联利精密进行减资。本次减资以该公司的全体股东同比例减资方式进行。

减资完成后,苏州联利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减少至3,000万元,减资完成后该公司仍为公司参股公司。

苏州联利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故构成了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减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同比例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二);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四);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经与参股公司苏州联利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苏州鼎宝轴承有限公司友好沟通并达成共识后,公司拟对投资的参股公司联利精密进行减资。本次减资以该公司的全体股东同比例减资方式进行。

减资完成后,苏州联利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减少至3,000万元,减资完成后该公司仍为公司参股公司。

苏州联利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故构成了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减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同比例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4年8月5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苏州高新区鹿山路35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1、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鹿山路35号;2 、联系电话:

0512-66657251;3 、传真:0512-66657355 ;4 、联系人:沈莺。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一)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