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解除留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被留置进展的公告》,根据大连市金州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相关文件,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徐善水先生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
2024年7月19日,公司收到大连市金州区监察委员会解除留置通知书,大连市金州区监察委员会已解除对徐善水先生的留置措施。
目前徐善水先生能够正常履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裁职责,公司董事曹萼女士不再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裁职责。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1日